浙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的未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 服务部门
日 星期二
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黎明路55号
单位简介: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渝ICP备&&&&&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摘要:&现在,淄博市行政审批砍掉千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首创视频联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场给予企业审批意见,对企业来说,自然更加方便、快捷。
& & 从探索城管大部门制,到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再到全国首创视频联审,城市改革频频加鞭。 资料照片
高青首探城管大部门制
  &将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开,实行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体制&,在今年11月公布的《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未来淄博城市管理的新格局被描绘得绚烂无比。
  在这幅宏幅巨制下,一个新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诞生,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并重,变原来的&九龙治水&为&政出一家&,减少推诿扯皮、提高行政效率成为可预见的利好。事实上,经过几年的数次改革,在高青这座黄河岸边的小城,城管大部门制初步建立的成效已经显现。
  在今年11月20日的采访中,高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孙旭光向记者介绍,2005年,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将高青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011年11月,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将原县住建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升格为正科级县环境卫生管理局,编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另外,针对长期以来城管与城建、规划、环卫、园林、市政、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性不强,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等问题,高青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省关于落实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再一次重新整合城市管理各方力量。2014年9月,高青县将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和市政处的市政管理职能由县住建局编入县执法局,充实完善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机构关系,建立寓管理、执法、服务于一体的&大城管&体制。
  12月15日,记者梳理淄博市近30年来政府机构改革之路了解到,1996年,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有关方案,经淄博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党政工作机构作出部分调整。改革调整后,淄博市委、市政府设工作机构53个。又经过2001年、2004年、2010年数次政府机构改革,直至2014年,淄博农业、城管、文化推行部门改革,淄博市政府工作部门精简至36个。
砍掉千项行政审批事项
  &从&审批&到&批审&,过去办理审批手续至少需要1周时间,现如今俩小时搞定。&在近日针对简政放权的采访中,审批效率的提高,是受访者对记者提及最多的利好。
  这一点,施行&先批后审&后,淄博受理的第一单的当事人&&& 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环保科的负责人周先生感触颇深。在此前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21日上午,周先生按照电话里工作人员的提醒,带齐所有材料办理&脱硫脱硝除尘&项目的审批。这一次,仅用了两个小时,周先生就办完了在过去可能需要两周才能办完的相关审批手续。
  周先生的经历是淄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缩影,反映了行政审批改革开始真正&减负&。
  近日,本报记者回顾淄博&简政放权&之路发现,自2001年起,淄博&简政放权&之路已走过13个年头。采访中本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1年5月起,淄博市政府发布18号令,对淄博市发改委等8个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取消82项行政审批事项。此后,又分别两次发文,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3年简政放权,2003年淄博市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当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合计387项。
  2005年6月起,淄博市开始变公布取消事项为公布保留事项。此后,淄博市政府又分别于2001年、2013年、2014年分别发布76号、90号和91号令,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在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淄博市再次开启简政放权路。而此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方向则是取消能够收费或把关的部分核心权力。
  日淄博市第六次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后,仅保留146项,取消、暂停实施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60项。今年5月,&关于简政放权&的淄博市政府91号令开始下发到各市直部门。根据新政,淄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只剩95项。至此,历经13年,淄博市行政审批事项由1111项削减到95项,体现了淄博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城市的改革轨迹。
全国首创视频联审
  努力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收费最低的城市,是淄博市委、市政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提出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国首创市、区县远程视频联动审批的横向联动、纵向互动、上下齐动的建设项目审批新机制,实现审批提速增效。
  12月9日,记者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会议室内观看11月19日联审现场的回访场景。一间会议室内,面对两台显示屏,桓台县、市直的两级消防、安监、环保工作人员,连同企业的负责人一起坐在会议室召开联审会,双方互动发表意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更是当场给予企业审批意见。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科科长荣钢锋就是参加11月19日视频联审的企业代表之一。12月15日,再次与记者谈及视频联审在提高审批效率方面的效果,荣钢锋依然印象深刻。荣钢锋告诉记者,公司18000吨/年二氟一氯乙烷项目涉及的市直审批部门有环保、消防、安监,再加上区县需要通过的审批,如果按照以前的审批流程,一个部门的材料提交往返若干次都是常事,能在一个月内办完全部手续已经是很快了。而现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场给予企业审批意见,对企业来说,自然更加方便、快捷。
  12月15日,据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是行政审批中最复杂的事项,涉及部门和中介多,程序繁琐、耗时长,种种问题为不少投资企业所诟病。&一般一个大项目就需要10余个部门30多项审批,项目申请人要在市、区县的各级有关部门之间交叉反复跑,特别是各项审批都是串联审批,审批周期长,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制约企业投产时间,增加企业成本。&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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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 ,等(市情参考第6期)
发布日期日&来源:&&字号【大 中 小】
  完善行政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  &&  南京行政学院第53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  &&  【摘& 要】近年来,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同时也存在执法依据、执法机构设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制度方面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行政机关之间缺乏协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强化行政立法、合理设置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创新监督机制等措施,完善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关键词】行政执法;法治;政府&  &&  完善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政府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南京行政学院第53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行政执法类)对南京市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进展&  1.行政执法事项阳光运行。全市全面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法制部门扎口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执法事项)管理制度。经过三轮清理,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从4857项减少到1737项,减少64%;区级平均减少50%。保留的执法权力事项,全部在市、区两级政务大厅网上阳光运行。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均为法定事项,无法定依据的全部取消。&  2.行政执法体制向“重心下移、属地为主”的改革目标迈出新步伐。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下放市级事权202项,其中行政执法事权109项,占54%。11个区进一步向镇街放权。执法方式创新同步推进,在城市管理、景区和窗口地区、国家级开发区,通过授权执法、委托执法、派驻执法,全面实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在执法主体管理方面,目前全市已确认行政执法主体1283个(其中市级537个、11个区746个),彻底解决了以往自拉队伍乱执法的问题。在执法证件管理方面,将全市1.7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不含公安)全部纳入电子档案库,并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培训方面,2010年以来组织93期、2万多人次进行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每年继续培训教育天数超过省定15天,达到20天。&  4.行政执法监督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暗查,每年查纠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执法案件40多起,暂扣和吊销执法证件10人以上。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层级监督,市政府法制办三年受理复议案件414件,其中行政执法案件占20%。全市行政机关三年行政应诉案件1100件,其中执法案件占10%。通过复议和司法审理,以调解等方式纠正了一批执法瑕疵案件。&  二、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依据不完善。“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依据滞后,存在部分真空领域,致使行政执法无法可依;执法依据缺乏可操作性,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原则,对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笼统,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衔接,对有些问题之间的矛盾缺乏协调,造成执法人员无所适从。行政执法依据相互冲突,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低,难以成为有效的抓手。&  2.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主要以具备执法职责为设立条件,经常出现有一部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就要成立一个执法机构的情况,尤其在部门执法职责交叉时,根据职责分别设立执法队伍和配备执法人员,造成机构膨胀,效率低下、重复执法。此外,执法机构设立和执法人员配备不均衡,缺乏动态调整机制。一些部门虽设有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人员,但多年没有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严重缺乏,不得不聘用协管员充实执法力量。实行综合执法以及执法权下放或相对集中后,执法资源整合不到位,没有做到人随事走,导致原有执法资源闲置,新设立的综合执法机构、承接权力机构等力量不足,造成管理的严重缺位。目前缺乏对这种状况的动态调整机制。&  3.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就我市目前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理念滞后,缺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匮乏,依法行政意识淡漠,行使职权时背离法律、法规的目的,背离基本法理,执法能力和水平低;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在人员使用、考核奖惩等方面没有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把关不严,使得一些不适合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入行政机关。&  4.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一是任意增减执法步骤,侵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影响法律的公正与严肃。如,行政执法人员不主动出示执法证、表明行政执法身份,不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理由,不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及获得救济的权利,紧急情况下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不补办审批手续,与被处罚人协商处罚等等。二是随意颠倒执法步骤顺序,影响整个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和法律效力,导致行为无效。三是违反行政执法期限规定。如,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中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就应当在法定时限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许多行政执法机关更关注登记保存措施的效力或者说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程度,而不太介意是否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早与晚。&  5.行政机关之间缺乏协调。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为了本部门的利益,对“有利可图”的事项比较积极,互争管理权,甚至出现越权行为。如,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上级行政机关行使的职权,一个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授予另一个行政机关的职权,执法机关执法手段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手段等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执法活动开展。而对一些难点问题的查处,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谁都不愿管,造成执法“真空”。对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不积极配合,协调性差,甚至相互拆台,造成执法手段软弱无力。&  6.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公正执法的保障。行政执法权同其他权力一样,缺少监督制约就会滥用,就会产生腐败。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贪污腐败、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滥用权力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力度不够。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完全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层级监督、法制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完善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改善执法环境。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二是结合查处行政职务犯罪案件,以案示法,尤其是对当前行政执法领域暴露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个案剖析,举行案发原因分析会,开设法制教育课。三是利用办培训班、举办电视讲座、图片展、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引导和规范执法程序。&  2.强化行政立法,完善执法依据。要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相协调、与南京实际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在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行政立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发展。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真正立得住、行得通、起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法规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我市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进行修改,确保我市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  3.合理设置机构,依法划分职能。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设置的机构,就必须建立;一些隶属关系颠倒的执法机关,应该加以纠正;对于可有可无的执法机关,就必须精简;权力事项下放以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要人随事走。依法界定行政执法机关权限,科学合理地划分各部门工作任务、职权范围。&  4.加强队伍建设,廉洁高效执法。一要严把进人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二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三要严格规范合同工、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界定其参与的职责范围,积极探索在法制层面上解决辅警、协管员的合法地位,缓解人员不足的困境。四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确保执法人员廉洁高效执法,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5.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要完善行政办理工作机制。依据职权特点,着力完善行政办理的立案受理、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环节分工,细化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做到设置合理、流程清楚、责任明晰、科学规范。二是要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措施。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执法举止语言,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当场处罚行为和即时性强制行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是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加强部门法制机构的法制监督能力,定期检查指导本部门执法程序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严格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受委托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经常性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四是要进一步做实做细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凡是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改变或撤销的案件,要追究执法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  6.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首先要理清执法事项,分清执法责任的主次,明确执法主体,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法的行政行为,做到既体现相互配合的全局观念,又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其次要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第三,要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组织形式、职能范围、工作内容、运行规则、纪律规定等,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借机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第四,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席工作机制。&  7.创新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明确法制监督作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的核心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政府法制监督工作要向政府行政行为的前端延伸,将被动式、批示式监督变为主动性、日常性监督。有必要把一些备案类监督方式,改变为前置介入。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掌握法律、法规全面、系统和专业的优势,克服和避免行政执法部门仅侧重部门法的执行所带来的诸多弊端,做到指导把关在前,监督及时有效。在加强和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同时,还应当继续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和加强社会监督。人大应充分运用质询和询问,监督政府在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和不合法行为。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监督。此外,还应当加强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要充分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  &&  &&  &&  &&  &&  &&  &&  &&  &&  &&  &&  &&  &&  &&  &&  &&  &&  科技银行服务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  【摘& 要】全市9家科技银行成立以来,在服务民营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与促进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初创期帮扶不足、融资方式创新不足、整体推进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延伸联动效应不足等。因此建议:加大对初创期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强科技贷款模式创新,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消除银行及地区间不平衡发展的制约因素,建立高效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链条,更好地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无缝对接。&  【关键词】科技银行;民营科技中小型企业;服务&  &&  一、现状与成效&  2011年8月起,我市共成立9家科技银行。近年来,通过风险补偿和贴息补助,9家科技银行支持了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截至2013年,市科技金融平台网上注册企业超过1400余家,贷款审核通过企业630多家次,全年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达35.49亿元,较上年增长61.32%。&  1.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信贷支持主力军。从企业规模来看,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总贷款企业数的30%,万元占35%,两者累计达65%,显示出中小企业仍是获取科技银行贷款的主力军,政府成立科技银行的初衷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调查也显示,贷款数额均值恒定,平均每笔贷款数额为563.42万元,实现了科技银行的小额放贷。加之各家银行受理数和实际贷款数呈正比例相关,这更充分表明较大额度的单个企业贷款现象比较少,科技信贷的推进支撑了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贷款成功率上升趋势明显。经过实行区和开发区科技部门的推荐上报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成功率呈逐渐上升趋势。调查显示,我市企业申报贷款919家,银行受理980家,实际放贷达350家,贷款成功率35.7%。贷款成功率的上升有力地增强了我市各区和开发区对科技信贷推荐力度的信心和动力。&  3.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我市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还处于创业成长初期,在遭遇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面临融资成本高的尴尬。帮助高新技术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贷款也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调查显示,我市基准利率放贷数比例较去年有明显提高,基准利率放贷数占40%,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8%的放贷数占总数的53%,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  4.金融业对我市新兴特色产业支撑作用日益明显。从获取信贷的企业分布领域来看,科技银行支持的领域范围较广,遍布我市各大新兴特色产业。其中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占比最高,达33.8%,体现了南京作为软件名城,软件和电子信息行业对金融需求度之高。位列二、三、四位的行业领域分别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分别占22%、20%、16%,充分表明科技金融的支持方向与我市新一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吻合,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5.科技贷款实现全市全覆盖。从区和开发区申报情况来看,我市含麒麟科技园在内的18个区及各高新区(一区多园)均按我市科技金融总体要求积极向前推进,所有区和开发区都向上级的主管部门递交经过审核的贷款网上申请。区和开发区的有力发动和积极推荐促进了我市人才的成长和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推进。&  6.支持科技发展的金融机构中坚力量形成。各家科技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计划,所有银行实现零的突破,部分银行业绩十分突出。南京银行贷款数占全部贷款总数的43%,为放贷均值的4.5倍。受理数和实际贷款数均在均值线以上的还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显示出了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的中坚力量。&  二、问题与困难&  我市在科技银行的推进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阻碍了科技信贷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具体表现在: &  1.初创期小企业贷款面临尴尬。从信贷支持的企业规模来看,已处于明显成长阶段的企业容易获得银行青睐。调查显示,成立5年以上的企业较易获得贷款,占比高达71.1%。成立3-5年的企业数占16%,成立2-3年的企业数占10.3%,成立1年以内的企业仅占2.6%。数据的梯形排列表明,成立时间越长的企业越易获得银行放贷,而恰恰是举步维艰的初创期企业由于资金的限制、风险的不可控、创业家本身经验的不足等因素,较难获取银行授信。调查还显示,注册资本在1000万-3000万的企业占获取银行贷款企业总数的42%,注册资本在500万-1000万的企业占18%,两者加起来60%,这是获取银行贷款的大多数。但是,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仅17%,显示出启动资金较弱的企业较难获取银行的信贷支持。&  2.基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亟待创新。虽然各家科技银行设计了很多较新的金融产品,在业务专营、单独考核等方面也都做了大胆的尝试,但是应该看到,担保和抵押依然是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两者分别占总数的51.8%和27.1%。而订单融资方式,目前没有发生一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然是短板,仅占全部贷款的4% ,信用贷款也仅占5%。这表明科技贷款的融资方式依然基于传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撑的特征不明显,放贷方式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3.科技银行整体推进不平衡。虽然各银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并已建设有一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全力金融支持的中坚力量,但是各家银行在推进力度上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银行之间不平衡发展制约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贷款的整体向前推进。&  4.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矛盾期待扭转。全市各区、开发区贷款受理数均值为54家,江宁区、玄武区、六合区、栖霞区、鼓楼区、秦淮区、浦口区、高新区等8个区(开发区)高于均值,但是建邺区、雨花台区、溧水区、南京化工园、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开发区、秦淮区、麒麟生态园和高淳区等9个区(开发区)低于均值,我市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5.科技贷款的延伸机制尚未形成。随着科技贷款的深入推进,贷款效率高不再成为优势,有些企业反映贷款速度不仅不快,而且与普通放贷相差无几。担保总体额度和效率问题、贷后企业的后续金融跟进问题、没贷到企业的融资问题等浮出水面,政府引导市场,尚未能提供全程化、多元化的金融链条,造成银行贷款后续延展机制的断裂,科技银行取得的成果没有放大。&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大对初创期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在市委市政府“1+8”政策的引领下,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有大批成立时间在1年以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急需信贷支持,要在政策上给予这些企业以更多的支持,有侧重地加大贴息比重和风险补偿,让各类人才在创业初期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地强化金融对人才、对创新创业的支撑。&  2.加强科技贷款模式创新。科技银行科技信贷业务应该在基于工具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创新等基础上,对传统信贷模式加以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制定既符合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又对科技企业有针对性的信贷标准,积极开发与财政资金相对接的信贷产品,让我市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享受到科技贷款带来的实惠。&  3.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近年来,我市一直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战略向前推进,2012年,我市又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而知识产权质押是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的重要环节,我市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层面的短板与我市正在实施的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相比相对滞后。我市要大力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暂行办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登记和保护力度,丰富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质权处置的实现途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的贴息补贴,建立风险补偿、风险分担机制,全力保障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推进。&  4.消除银行间和地区间不平衡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深化银行奖励考核机制,落实《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建立科技银行业务增长激励机制,促进科技银行贷款业务的整体推进;二是建立科技银行的引进淘汰机制,通过动态的流动机制,促进科技贷款实现良性循环;三是建立区县奖励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充分调动区县积极性,促进地区间的平衡发展;四是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重视和帮扶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成长。&  5.建立高效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链条。要充分发挥科技贷款后续金融跟进的附加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后科技银行”手段的多元化发展,把大力发展创投、提高担保效率、降低并分散风险、发挥基金作用等结合起来,加强科技银行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与联交所合作,与股权融资、代办股份转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等结合起来,满足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构建基于科技银行的新型投融资环境,真正把科技银行平台的作用发挥出来,把科技银行品牌效应放大。&  &&  &&& (市委党校“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专题研讨班学员& 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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