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义市市政法委是不是在贵州省兴义市市人民政府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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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郑屯镇人民政府强拆房屋,安置协议出尔反尔
留言用户:农民111 留言时间: 21:22:17 回复时间: 16:01:25 查看:5313
本人娄孝贵,1958年生,现年54岁,家住兴义市郑屯镇绒泥村团结七组,一辈子在与泥巴打交道,遵章守纪,特别是得知政府在原住址建设荣盛水泥厂后,积极利用自身在村里的威信,劝说乡亲以各种实际行动支持政府工作,率先与当地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但在支持政府工作签订协议后,却得到了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在万般无奈之下,特向龙州长您反映情况,希望人民的父母官为我们小老百姓主持公道,本人全家老小将感激涕零。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却不兑现本人有3个儿子,2个儿子在外地工作,有小儿子在身边,已结婚生子并分家立户,拥有独立的住房、厕所、厨房。负责征地拆迁的郑屯镇政法委书记徐作鑫承诺划拨宅基地后,与我小儿子娄应阔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第二条补偿方式明确规定“采用划地安置补偿,甲方给乙方划拨宅基地。”后镇政府拒不兑现划地安置条款,需要支付每平方350元购买。经多次与镇政府交涉,他们始终不予兑现。此种行为,让底层老百姓难以理解,难道支持国家建设搬迁自己的房子,连居者有其屋的权力都失去了吗?连拥有一份宅基地的权力也被剥夺了吗?让我孩子如何拥有立锥之地。另外,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小儿子娄应阔的协议书签了字且按捺手印,但政府未盖章,属于无效协议),强行拆除了部分房屋。国务院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行政强拆,而镇政府于11月22日下达了强制拆迁通知书,明确11月23日要强行拆除房屋,我和老伴仅有的立锥之地都要被侵占,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现在被拆除部分后,我和老伴的住所,断电、断水对于宅基地事宜,从两个方面看:第一,如果协议成立,请给我儿子划拨宅基地;第二,如果协议未盖章不成立,镇政府却下达强制拆迁通知要实施强拆将涉嫌违法。现如今我与老伴在危房里昼夜受冻、担心受怕,我老伴常年身体虚弱,如果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二、青苗补偿不予兑现在尚不知政府对本村有拆迁计划的时候,为了今后的生活及自身家庭经济发展,我于今年年初在自家承包土地栽种了1800株桃树,政府全部铲除后没有兑现一分钱补偿。而在本人后面栽种桃树的人,却得到了补偿。当一再追问的情况下,政府说从土地款里扣回了相应的补偿,但有人作证,这些钱未扣除,而是以补偿款的形式,给予了果木补偿。3、安置区点宅基地偷工减料政府选择的安置区,堡坎在一次雨后就倒塌,另外,安置区地下溶洞溶槽较多,且水源丰富,原本设计是每隔50cm用碎石和细沙碾压,后来政府全部采用山沙(易风化、沉降大)碾压,汽车经过都会下沉,作为宅基地的基础。现在还有很多户搬到现场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迟迟不敢开建,原本补偿款就很少,且没有任何搬家过渡费,害怕政府的民心工程,把老百姓一生的积蓄都投进去后,房屋出现开裂、沉降等现象,连根基都不稳,谁还敢建设。这是政府偷工减料后的地基基础&此处的施工方案,与实际的基础的不符合&&恳请龙州长调查情况,我一向遵纪守法,只诉求自己孩子应得的宅基地和相关补偿,有安身立命的立锥之地。国务院日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行政强拆,而镇政府确与我躲猫猫,趁人不在之际擅自拆除了一间房屋。现如今我与老伴只能在危房里昼夜等待,哪怕受冻、挨饿都要争取应得的补偿。现在我与老伴居住的房屋(断水、断电)&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共有三个,一是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兑现问题;二是青苗补偿不予兑现的问题;三是安置区点宅基地偷工减料的问题。经义龙新区责成郑屯镇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3月,投资20亿的省重点工程荣盛水泥厂异地搬迁项目落户郑屯镇绒泥村团结七组,根据项目情况需搬迁绒泥村七组64户农户(实际安置94户其中30户为新分户申请安置的农户),根据搬迁方案和市政府要求,搬迁工作从6月开始,确定10月27日为最后搬迁限定期限。截止日,您和刘朝兵两户没有在规定期限搬迁。其中您的正房和一栋侧房是由您自己拆除板面钢筋后请求厂方用挖机帮助于日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您自己在现场指挥拆除,与此同时,您儿子娄应阔也到郑屯政府领取了房屋补偿款和搬迁奖励,领走以后,您说侧房的瓦已经卖给别人,等买家把瓦拆走后再来拆。尔后,您提出需为您儿子娄应阔无偿划拨宅基地和对抢栽抢种的树苗进行补偿的要求。  二、就相关情况的回复  1、关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兑现问题。根据拆迁政策原则“拆一户还一户”(注:该户原仅办理有一户宅基地手续且只有一栋正房,娄孝贵、娄应阔都居住在里面,故只能视为一户),娄孝贵已于8月19日在郑屯镇新城区团树安置点划拨一个宅基地,面积124.8O(目前正在建房)超出120平方部分已按货币方式补偿。其子娄应阔为新分家立户,根据土管法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可向国家申请一个宅基地”的政策,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划拨宅基地,10月10日娄应阔与其他29户同等条件的农户,向土管部门申请在现团树安置区划拨宅基地,经土管部门核实和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划拨,但该户与其他新申请宅基地农户一样需支付该宅基地的基本费350元/O(即土地征地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其余29户都已办理,但该户一直未交纳基本费(宅基地位置已选定)其要求按搬迁户无偿划拨,不存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不兑现的问题。  2、关于树苗补偿问题。日荣盛水泥厂选址落户在绒泥村七组,3月12日郑屯政府发布征地公告:“禁止在划定征地区域内新植作物、树木和建建筑物”并对地块现状摄像保存,娄孝贵当得知土地将被征用后,在其地内抢栽抢种桃树苗,根据“抢栽抢种不予补偿”的规定该户涉嫌骗取征地补偿费。不存在应给补偿的不给补偿的情况。  3、关于安置区工程偷工减料问题。郑屯镇新城区团树安置区是郑屯镇为解决搬迁户及生态移民的安置点,为使农户有一个良好的基住环境,需建设道路等设施,2012年 8 月25日,安置户杨秀兵在路堡坎刚修好两天尚未凝固的情况下,在路堡坎下沿保坎用挖机挖置11余米长,2米深的条基,并挖空基础下土壤,上面又堆负挖出的弃土,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该处倒塌。娄孝贵等以此为借口并造谣下面有溶洞等煽动群众阻碍搬迁工作。为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郑屯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请相关部门到现场察看之后,娄孝贵以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不当导致墙体倒塌作为偷工减料的原因不成立。经聘请贵州省贵州振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提出安置区基础处置方案,聘贵州三维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在对地基进行全面处理后,由黔西南州南下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质量检测 、检测结果完全符合民房建设要求并进行公示。故不存在安置区工程偷工减料问题。&&           义龙新区筹委会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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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亚到兴义市检查公共安全工作
索引号:QXN150 文章来源:州公安局 发布时间: 16:31:59
作者:不详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李宏亚到兴义市检查公共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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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亚同志除夕到兴义市看望慰问一线执勤公安民警
发布时间: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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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8日农历大年除夕,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李宏亚带着州委、州政法委、州公安局党委的兴义市公安局看望慰问一线民警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锦福,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王克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黄星等领导的陪同慰问。
李宏亚同志一行,先后来到兴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金三角特(巡)警执勤点、向阳路与盘江路交叉路口交警执勤点、向阳派出所、丰都派出所等与正在坚守岗位的民警一一握手,给民警送来了新春的祝福,对民警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表示了感谢,对在大年三十继续为全市人民平安而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的奉献精神进行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广大民警要站好春节、&两会&执勤岗,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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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亚同志深入兴义市公安局检查指导国庆安保工作
索引号:QXN522 文章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 11:33:17
作者:不详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发文日期:
名  称:
&李宏亚同志深入兴义市公安局检查指导国庆安保工作
文  号:
10月1日下午,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李宏亚同志轻车简从,深入兴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丰都派出所、桔山派出所及市区交警执勤点等地,检查指导兴义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和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看望慰问基层一线公安民警。
&&& 在兴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李宏亚同志向值班民警详细询问了当天接处警情况,认真查阅了接处警台账,仔细查看了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天网工程”建设情况。李宏亚同志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应用,认真听取了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王克华关于兴义市公安局信息化应用及“天网工程”建设情况汇报。他要求全体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信息化引领警务”的意识,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要加大“天网工程”建设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尽快投入使用。
&&& 在丰都、桔山派出所,李宏亚同志与市公安局领导和派出所民警亲切座谈,认真听取了今年以来在抓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市局在服务群众和打击犯罪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深入了解影响兴义市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优势和短板,就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好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和建设“平安贵州”治安整治行动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 李宏亚同志特别强调,要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全体公安民警务必遵守公安部“五条警令”、“三项纪律”等警令、警规、警纪,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检查工作期间,李宏亚同志还查看了派出所值班室、办案区和民警食堂,特别关心了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代表州委、州政府、州政法委、州公安局对全体公安民警表示节日慰问,希望全体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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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率省、州政法系统领导检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楼
索引号:QXN744 文章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 0:00:00
作者:不详
点击:1589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发文日期:
名  称: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率省、州政法系统领导检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楼
文  号:
&&&&&& 9月27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等中央检查组在省政法委副书记林连平,黔西南州人大、政法委、兴义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检查了黔西南州消防指挥中心大楼,对大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对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 当日上午,在黔西南州检查政法工作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省委副秘书长吴军,省政法委副书记林连平等领导,在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刚,共黔西南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罗黔生,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付贵林,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夏开益,黔西南州公安局局长白平,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明、后勤处长黄安等领导的陪同下检查了黔西南州消防指挥中心大楼。检查组一行查看了消防大楼的外观设计,营区绿化,并深入大楼内部查看了支队长办公室、防火处、司令部、后勤处、政治处、警勤中队及指挥中心等办公室设置。边检查边询问大楼的建设情况,使用功能,今后的发展方向等。
&&&&& 在检查中,付贵林常务副州长、杨明支队长等领导向陈冀平主任一行汇报了黔西南州消防大楼的建设情况,使用功能等。黔西南州消防指挥中心大楼于9月28日举行搬迁落成庆典,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内网和外网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具备办公功能。指挥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充分发挥消防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指挥、力量调度、数据传输等功能,可合理地调度力量和实际远程指挥,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另外,杨明支队长还汇报了黔西南州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州消防支队专门安排部署做好党的十七大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情况。
&&&&& 检查完毕后,陈冀平主任一行对黔西南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大楼外观设计、营区绿化、室内装修等表示满意。他评价指挥中心大楼设计美观大方,具有标志性;营房功能完善;营区绿化体现特色,展现文化气息。他认为在黔西南州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消防指挥中心能修建得这样好充分体现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消防部队的关心和爱护,充分体现出“从优待警”的理念。他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队管理,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同时国庆长假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他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按照公安部提出的“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要求,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确保车辆器材良好、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出警,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为国庆长假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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