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生产假药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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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卖假药 被判缓刑罚金5000
发布时间:
14-06-18 16:03
淮南新闻网
  为了赚取1瓶5元的差价,83岁的王老汉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假药。日前,王某被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经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被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王某在2003年左右曾服用过从河南濮阳购买的“特效关节舒胶囊”,因自己感觉效果不错,便从2006年起以12元一瓶的价格购买并以17元一瓶的价格对外销售,从中赚取每瓶5元的利益。
  日,公安机关从王某家中扣押“特效关节舒胶囊”70瓶。经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扣押的药品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应按假药论处。
  王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的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由于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药品的质效关系到生命健康,就医时要去正规医院,在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以免治病不成反伤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万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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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的都被判刑
本记者张宝成  
没有任何经营手续,销售大量药品到乡村卫生室和诊所,并将特效腰腿疼痛灵等冒充药品批发给对方,自己获利的同时,也为其他14人带来非法利益。6月10日,记者从建昌县人民法院获悉,已对上述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  没有经营手续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以辽宁×××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批发销售药品到凌源、喀左、青龙、绥中、建昌等地乡村卫生室和诊所,非法经营药品价值935409元并从中获利。同时购买特效腰腿疼痛灵、白花蛇透骨丸、美国肾黄金冒充药品批发销售到凌源、喀左、青龙、绥中、建昌的27家乡村卫生室和诊所,非法获利。胡某等14人均从李某手中购买假冒药品非法出售,并从中获利。  构成销售假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在无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且在其非法经营药品期间,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胡某等14人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判刑且处罚金  
鉴于此,建昌县人民法院对15人进行公开宣判,以犯非法经营罪、犯销售假药罪,数罪并罚,对被告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6万元;以销售假药罪,对被告胡某等1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分别宣告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同时分别判处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宣布禁止胡某等14名被告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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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恭喜公安部破案战果显赫成千上万的穷人因卖假药被抓,成千上万的穷人因卖假药被判刑。也许您认为我说的很夸张,但我以人格担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自去年公安部破案会战以来,的确是战果显赫啊。也许您很奇怪,为什么从去年来卖假药的犯罪分子怎么这么多?也许您也奇怪,为什么这一类人是穷人?看完下面这段文字您就全清楚了。而我就是这千千万万个穷卖假药的犯罪份子之一。背景:为期半年的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3月1日起正式启动。“破案会战”将对各类经济犯罪发起全面进攻,力争“多破案、办大案、办好案”,努力实现打击经济犯罪能力显著提升、追赃挽损能力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的目标。公安部3月6日发布消息称,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自3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势推进“破案会战”。据统计,会战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5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41名,赢得开门红。以上一段摘自公安部网站的中的帖子。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摘自刑法修订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摘自百度。毫不掩饰的说,我的确是犯罪份子之一,下面如果您有兴趣的话,权当茶余饭后听听我的故事。我是一个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太太,儿子下岗没有收入没有房子,我把房子让给儿子居住,自己和老头兑了一个保健品店卖性保健品,既有地方住,又有一些收入。像我这样的卖保健品的人大多数都是低收入的穷人。去年7月12日,我们家的噩梦开始了,我因销售假药被公安局现场“抓获”,现场被收缴了一盒“假药”。从那时开始我不断地被传讯,被要求缴纳取保候审金、被要求补录口供,一直到大年三十的前一天,警察直接找我说检察院要补充材料,要我承认这是假药,不承认就会改变强制措施。识趣的我赶紧让亲属帮我交了一千元钱好处费给办案民警,总算让我们家过了这个年。直到交了三百元订卷费,检察院终于审查起诉完毕。到我最后走到被告席上,整整九个月零六天,我没有一天睡好觉。我几乎处于崩溃边缘,我更加盼望早点了结此事。开庭前,法院又让我交了五千取保侯审金,我不敢怠慢,交了盼着开庭。终于开庭了,家属陪我去的,我坐在被告席的铁椅子里,儿子本来要为我做辩护。由于我耳背,而且高血压,法官说我藐视法庭,儿子看着着急,对法官说了一句“我是否有为我母亲辩护的权利”法官似乎很不高兴就把儿子逐出法庭。儿子怕法官对我有不利的看法,为了让法官消气,找个机会给法官塞了1000元。回家等结果。宣判结果是:犯罪嫌疑人就是我,主动认罪而且上缴了罚款(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原来让交的那五千元是罚款)被判有罪缓期执行。在向书记员缴纳了伍佰元的执行费后,我被当地司法所领回交由社区矫正。至今我很奇怪,那些批发商和厂家为什么逍遥法外呢?看看那些批发点,还在大张旗鼓的买卖批发。为什么很多十几平方米即是卧室又是厕所又是店的小保健品店主因为几盒药而被判刑,甚至入狱。到此为止,事情算有了了结。写下这些内容很多人似乎认为我是在博取同情,没有,真的不是为了博取同情,同时也不想冒犯谁。否则我就继续上诉了,既然没有上诉,我就是认了。写下这些内容是为了希望我们的法制越来越健全,越来越以理服人。写给我们的立法部门:求求那些制定法律的“某些人”,再修改法律或法律执行时别因为自己的一些经历就妄自判断。是否考虑有个时间段去宣传去适应后再严格执行呢?因为我们老百姓也不想违法啊,法律修正案颁布前不违法,颁布后就能判刑了,这差距也太大了。写给药监局部门:多年来大街小巷,地摊上有的是卖性保健药的,赤裸裸的宣传让领孩子路过的家长都厌恶至极,从来没有听过谁因此被药监局处罚过。到现在很多市场里还有卖的,如果你们打击这些人的像“杀人偿命”一般深入人心的话,谁还会去做这行,谁还知法犯法?写给工商税务卫生部门:你们需要老百姓纳税交钱的时候出现了,其他时候不见你们。如果平时监管多一些,也不致于让我们百姓因为不懂法被判刑啊。写下这些内容也是写给公安局的人:您们是国家的公仆,在对待这些社会底层人士的时,在对待这些处于违法边缘的人时,你们能否多些警告,多些宣传,多些教育,多些治安处理啊。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啊。写给公安部,看看你们的破案会战的战果:从3月1日至8月31日的“破案会战”中,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2.9万起,是2011年全年的2.3倍,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摘自公安部的帖子)瞧瞧上面这些数据,还不包括去年九月到现在的数据。那么请问,像我这样的这些小保健品店卖假药的经济案子有多少?您们破的其他经济案子有多少?二者比重有多大?真的祝贺你们。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也好,希望我们的法制越来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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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谁特么知道这个是违法的。抓我们这种没钱的小店铺都是想坑我们的钱,有本事抓批发商。那样就没人卖这个。他们还能坑更多的钱,麻痹。而且抓进去了还不告诉你到底要几天才能出来。故意拖拉着让急的人交保释金,等你交完了没多久又让你交罚金。简直可恶至极。再说了性保健品还分真假?胡说八道。根本就不会有吃死人或吃伤人的后果。又怎么构成犯罪呢。法律真是任意妄为啊药企员工利用关系卖假药被判一年半
  本报10月30日讯 自学考得“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后,24岁男子贺之雅成为药企业务员。可他并没安心工作,而是利用关系卖假药。两年内,他将3600余颗假冒安宫牛黄丸销往长沙市18家药店。今天上午,贺之雅因贩卖假药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贺之雅中专毕业,读电子专业。2006年,中专毕业后便开始在他姐夫的药店里面做学徒,从事药品推销工作。后考取了“药品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担任某药业公司的业务员。“一盒6颗,厂价每颗40元,网上每颗只要4.3元。”一次偶然的机会,贺之雅得知“安宫牛黄丸”销路很好,他打起了歪主意,通过网络购买了大量的假“安宫牛黄丸”,转手卖至长沙县各大乡镇的18家药店,销售金额达2万余元。
  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贺之雅犯贩卖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随后,贺之雅提起了上诉。今天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安宫牛黄丸”是传统的中药急救药品,尤其适用于中风、偏瘫、伴有高热昏迷的病人,另外还广泛应用于颅脑损伤意识障碍、幼儿重症肺炎、高热惊厥、中毒性痢疾、大脑发育不全等伴有高热、神昏、抽搐等危象的急救,自古以来即有“救急症于即时,挽垂危于顷刻”的美称。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力夫 姜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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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销售假冒“安宫牛黄丸”的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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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8:34) ( 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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