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教育与卫生工作委员会是什么行政级别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市卫生计生委作为第一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日正式启动,计划至2014年1月下旬全部结束三个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
目前,委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展到第三环节,这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在这一环节中,我们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整改落实。委领导班子已经制定了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人和部门的整改方案,并已向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计生委)、各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一定方式公开。二是专项整治(7+3+4)。我们的专项整治内容不仅包括中央(7项)和市委(3项)确定的,还要包括广大群众对我们卫生计生委关注的一些问题(4项),包括“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开展医药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督察”,“完善对医务职工的关心关怀制度”和“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督查”。对此,我们也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一定会加大整治力度,一个个攻坚,刹住歪风邪气。三是建章立制。这一轮的制度建设方向主要是体现群众意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由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我们就强调要着眼当前、更要注重长远,要务实管用、也要配套衔接。所以制度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完成情况也较好,我们计划新建或完善的制度一共53项,目前已完成40余项。如:《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议管理工作制度》等等。同时,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简政放权,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领导班子整改方案】
总体考虑: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突出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四风”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突出抓好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抓好建章立制,确立工作、行为规范,努力从体制机制上堵住不正之风漏洞。以更加奋发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把握的基本原则:一是体现狠抓落实。对查摆出来的每个问题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系统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逐条研究对策,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提高转化为具体实践。二是体现责任到位。深挖根源解决工作难题,防止就事论事。明确整改事项的责任人、责任处室和时间表,力求目标清晰、措施具体、责任落实。三是体现即知即改。班子从活动开始就强调不等不靠,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方案中已落实的项目、已制定的制度即体现了即知即改的内容。四是体现着眼长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把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紧密结合,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市委对上海卫生计生的各项要求,确定整改方向、整改内容,形成一批设计科学、务实管用、配套衔接的长效措施,夯实活动成果。
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整改事项:
1、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按绩定补、按绩分配的运行机制,建立药品供应链管理平台,规范药品采购和临床用药行为。实施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成立医疗机构评价中心,通过预评价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和方法。在总结评估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本市进一步深化联合体试点工作的文件。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方案。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2、以“大卫生”工作格局为基础,不断改进宣传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关于在上海卫生计生系统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加大医改宣传报道的力度和深度,在积极宣传医改进展、成效的同时,策划报道医改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增强全社会对医改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引导市民对医改的合理预期。组织媒体开展“体验式、理解式、互动式”报道,反映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艰辛和职业压力。建立办医主体新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协作优势,共同谋划和应对新媒体时代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修订完善便民服务十项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在保护病人隐私和保证医疗安全间取得平衡。
3、加强行风建设。加强行业纠风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职责,理顺纠风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以区县卫计委和各办医主体为责任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访处理反馈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针对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以《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十项不得”规定》为重点的专项督察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运用“制度+科技+文化”等手段,加强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洁风险防控,采取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措施,从源头上、制度上、程序上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4、提高政策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水平。制定《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实施〈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5、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作,稳固全市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网络,提高市、区两级平台汇聚数据质量,深化各类业务应用,完善综合监管平台,推动个人就诊信息医院间共享和个人查询。开展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改扩建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基层计划生育信息化需求调研,整合满足各层级管理和服务需求。开展计划生育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计划生育行政办事工作效率。
6、解决基层台账、报表过多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基层台账、报表过多的问题。规范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通知》。
7、完善对医务职工的关心关怀制度。落实职工人身伤害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职工救济救难帮扶基金制度,落实医务职工“医患纠纷”意外保障项目。完成医务工会“会员服务卡”工作,为工会会员提供更多优质社会资源,方便生活,做好关心职工工作。
8、改进院前急救工作。实现上海120急救呼救一站式受理,清除区县边界急救盲点、盲区。根据急救、康复出院和转运等三类不同急救对象,推出实施分类救护。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院前急救管理工作的通知》,排摸和清理整顿全市各机构救护车的现况,规范转诊病人的车辆使用问题,适当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定向培养急救人员。针对急救医师队伍不稳定、人员缺口大的情况,委托专业学校进行定向培养。
9、优化社区孕产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育登记、《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管理流程等规定制度,并完成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梳理社区卫生和计生条线的孕产管理相关的流程、制度、表单,研究提出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制定社区孕产管理制度,并完成管理制度培训工作。
10、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跟踪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监测评估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凭借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评估。
11、提高社区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区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过程监督。开展双向转诊试点工作,制定《上海市家庭医生制度双向转诊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家庭医生制度双向转诊试点。出台本市家庭医生团队分工与职能规范,理顺家庭医生团队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
12、推动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依托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建设。成立中药质控组,加强中药质量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与中药行业协会、药监局的协同机制。加强中医科专业质控和管理,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建设,将其纳入综合性医院评价的重要部分,推进5+3中医科建设。
13、加强家庭医师队伍建设。在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招录名额上继续向全科医学倾斜,严格控制培训质量,做好考核工作。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全科基地扩评,加强师资培训。
14、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规范化培养工作,增加社区教学基地,扩大培训体量,制定《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标准》,实现临床培训基地与社区教学基地共建,加强社区师资培训。
15、加强康复医师队伍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名额向康复予以倾斜,加大康复医师招录宣传,继续做好培训质量控制和结业考核。动员医学院校、三级医院等各方力量,做好师资培训工作。同时在继续医学教育中也将进一步支持康复有关项目。
16、推进1服务热线合并运行。加强12320卫生热线话务人员队伍建设,修改12320卫生热线章程和工作规范等各项制度。推动12320卫生热线和12356计生热线服务机构整合,制定1服务热线合并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服务水平。
【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
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布置的7项专项整治和市委布置的3项专项整治要求外,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做好4项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整治措施: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医药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督察。整治措施: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针对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以《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十项不得”规定》为重点的专项督察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3、完善对医务职工的关心关怀制度。整治措施:完善职工维权援助机制,修订《上海卫生计生系统医务职工人身伤害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上海市医务职工帮困济难基金制度章程》,建立基层工会干部心理援助实务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推出《上海市医务工会直属医疗机构工会医务人员医疗纠纷中意外人身伤害保障项目》,为医务职工在医患纠纷中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提供保障。启动&“工会会员服务卡”工作,为工会会员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方便生活,做好关心职工工作。
4、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督查。整治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区县、街道计生部门征收解缴等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督查情况,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2013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要工作情况介绍
2013年,根据国家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卫生局和原市人口计生委组建成立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组建的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转变作风。按照市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在经受住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考验的同时,确保了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医疗服务与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工作、中医药事业发展、健康城市建设等各项既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进一步提升推动卫生计生改革的能力
党委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调要与贯彻落实中央对上海的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入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结合起来,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委党政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提高。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1、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全年,委党委先后举办了多次中心组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党校培训班、组织生活会、务虚会,并组织参加市委组织的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及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的“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各类学习资料,带领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学习贯彻十八大报告、市委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明确总体要求,增强推动上海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的信心。委属各单位也纷纷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取得较好的效果。
2、在宣传阐释上下功夫。委属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和形势任务等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利用板报、宣传栏、专刊、局域网站等形式和载体进行宣传学习教育。委机关党群部门通过“卫生政工”信息、机关宣传栏及门户网站“卫生计生党建”专栏等平台,及时宣传和交流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注重把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放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去推进。
3、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委党委强调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当前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具体思路,转化为深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目标举措,转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动。结合卫生计生实际,委党委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资源整合,配合完成了市委提出的重点调研课题和重点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了计生重大政策问题调研,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三十条实施办法,全面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动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增加投入与转变机制相结合,出台《关于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的试行意见》和《关于完善区县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投入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具体操作路径。开展年中督查指导、年末考核评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稳步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改革,总结试点区县和面上探索的经验,形成本市进一步深化区域医疗联合体改革的工作方案。构建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
2、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稳步提高新农合筹资与保障水平,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15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根据国家目录研究调整本市基本药物目录,包括520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324个上海市增补药物目录品种,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新版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全覆盖培训。全市18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签约居民588万人。继续推进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累计为108万名社区居民免费进行大肠癌筛查,为47万多名60岁以上户籍老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研究制订包括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并进行试点。2013年,本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62元。
3、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完成了全市17个区县卫生信息化平台、近600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形成了市区两级健康档案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基本实现了全市范围内“任何”居民和医务人员在“任何”地点在满足业务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调阅相关健康档案的目标。以闵行区为试点,探索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上海市应用系统”、“跨部门数据共享云计算平台与居(村)委级应用子系统”建设,启动建设“计划生育综合事务电子监察项目”。
4、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完善支持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配套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医疗服务业开放,允许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出台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动上海国际医学园和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研究制订医学园医疗机构发展规划,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首个项目(医技中心)开工建设,上海国际医学园的质子重离子医院试运行、上海国际医学中心主体工程竣工。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成立上海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继续开展社会医疗机构星级医院评审和优势专科、特色专病评选工作,共评出13家星级单位、10个优势专科和11个特色专病。
(二)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1、成功应对新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2013年3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确认本市出现全球首次发现的新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本市及时启动市联防联控机制和流感流行应急预案Ⅲ级响应,以“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为总体防控目标,紧紧围绕源头控制、部门协同、早防早治等三个重点环节,及时开展了专家风险评估和疫情研判、疫情监测与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病例发现与救治、动物疫情监测与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得到了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充分肯定。
2、基本完成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协调落实项目预算经费,市和区县落实项目经费共计31.84亿元。规范项目管理,制定《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督导和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评估,强化项目全程评估。5大类47个项目实施顺利,基本完成预定目标和任务。
3、扎实推进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继续维持在历史低水平,截止日,本市报告甲乙类传染病31643例,报告发病率为132.93/10万。全市无SARS、人感染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报告,除H7N9禽流感疫情外,疫情总体平稳,未出现暴发和流行情况。无特别重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传染病监测体系,开展重点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探索试点呼吸道传染病等综合监测,学校缺勤缺课网络系统覆盖面涵盖全市95%以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全市常住人口各类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维持在98.5%以上,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本市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体系,全市16个区疾控中心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通过验收。推进实施《上海市社区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标准》,结核病患者(尤其是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社区综合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4、纵深拓展慢性病防控和精神卫生工作内涵。正式启动本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共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拟定第一期(年)实施方案。基本实现本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区县全覆盖目标。促进“医防融合、无缝衔接”,基本建成以市、区两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涵盖“健康教育-筛查-健康管理-干预-治疗-转诊-危重抢救”各环节的脑卒中预防和救治服务体系;超额完成贫困老年人全口义齿免费修复计划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卫生法》,基本完成本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调研工作。积极研究制定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相关政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达97%以上,为10476名无业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免费服药服务。研究制定本市学生心理健康“医教结合”工作内容与策略,完善学生精神疾病及心理问题干预与服务。
5、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全面落成。积极推进市级产科和儿科专科医院联合区中心医院或其他二级综合医院建立产科、儿科联合团队。继续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落实责任,杜绝违法事件发生。开展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整顿规范月”活动,工作成效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充分肯定。扩大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对象范围,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和康复权益。下发《关于加强本市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服务的通知》,实现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在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上线应用。
6、提升卫生应急处置和管理能力。开展市、区县二级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评估工作。会同农业、环保、食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8部门制定了《切实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在发现、评估、报告、通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制定下发《上海市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本市卫生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综合演练”和“2013中国卫生应急演练上海分会场——地震灾区医疗救援演练”等拉动演练。顺利完成国际田联钻石联赛、2013中俄运动会、2013上海台北双城论坛等30余项重大活动和赛事的医疗保障工作。
(三)注重精细化管理,基层卫生工作持续推进
1、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总体要求,研究制订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建立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估体系,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本市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中心,37家被评为上海示范中心。继续开展社区医务人员骨干岗位技能培训,选派优秀骨干赴英培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建设,完成57家社区教学基地创建。
2、加强老年医疗护理和农村卫生工作。出台《关于区县综合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16个区县在综合医院规划设置1563张老年护理床位。推进本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增设居家医疗护理与老年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等服务项目。研究制定新农合市级统筹方案。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社区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服务与监管,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改善
1、切实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护士、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完善质控中心网络,全市已累计组建50个市级质控中心。规范诊疗行为和流程,切实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服务效率得到提高。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对本市30家医院(16家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6家民营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出台《关于加强本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立120全市呼救统一受理平台和院前急救医师定向培养制度。加强采供血工作管理,保障临床用血供需平衡。积极推进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已批复的3家综合医院向康复医院整体转型进一步推进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延伸工作。完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本市初评和申报工作。
2、大力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完成18家二甲综合医院的等级复评审和8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或未定级医院申报二级甲等医院的评审,对新提升的三区县中心医院开展追踪复查。对4家三级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设与发展。制定印发《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分析、反馈与预警机制。继续强化医疗服务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专项督查等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构建市区两级组织体系。继续强化对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监管,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完成对17个区县医学会医疗鉴定标准化建设的督导、现场验收和终期评估。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加大对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卫生医保联合投诉电话工作。
3、打造阳光下的干部医疗管理体系。继续落实第二批高端医疗设备购置专项工作,102个项目(118套/台设备)中有95套/台进入正式采购、安装调试与费用结算程序。完成第三批引进高端医疗设备首次申报汇总。继续推进干部医疗基地建设,规划中的市一新建综合楼项目、华疗改扩建项目、华东医院新楼工程项目均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继续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上海干部保健医疗服务规范读本》。持续推进干部医疗预警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完成对10家定点医院的数据测试联调工作,完善系统模块的服务功能。
4、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伤员救治工作。全力以赴,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救治工作,以及“2.7”嘉定区G1501高速车祸事件、“6.20”同济大学踩踏事件、“6.24”&金山区盛瀛化工厂爆炸事件、崇明县“8.20”硫化氢气体中毒事件、“8.31”宝山区液氨泄漏事故等伤员的救治工作。
(五)坚持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不断加强
1、奖励扶助标准较大幅度提高。本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2013年,全市特别扶助对象共计48903人(其中:伤残家庭33302人,死亡家庭15601人),特别扶助资金发放总额约2.48亿元,比上年增加1.81亿元,增幅达27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4.5万人,共计发放1.6亿元。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23.4万人,共计发放11.97亿元。
2、组织开展计生重大政策问题调研。研究形成了《上海市调整生育政策实施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后,由市政府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时,进行生育政策调整的数据测算、配套政策调研、风险评估与对策研究等工作。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支付办法专项调研。
3、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免费孕前优生实事项目,为2.6万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家庭用婴幼儿生长发育保健卡项目试点工作。推进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开展新婚期、围孕产期、生育后期,更年期、老年期女性及男性,基于社区/学校的青春期等3个生殖健康促进项目,以及预防非意愿妊娠干预项目,在全市2万多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配备相关宣传资料。
4、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2013年全市共办理再生育1.46万件,比上年增加0.16万件,增长12.3%,其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7610件,占办理总数的5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4.6万件,比上年增加0.5万件。全市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共计1348件,本期决定本期应征收3603万元,已征收2502万元,结案991件,结案率73.9%。按照本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梳理下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事项19项,其中确定仍需保留的项目17项,需变更项目1项,拟新增1项。
5、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的管理制度,强化B超使用和中期人工终止妊娠管理。严打“两非”行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网格化巡查,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发现和处置机制。开展以“关注女孩健康成长、反对社会性别歧视”为主题的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组织区县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工作;对全市75家开展中期引产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导。
6、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督查。将违反计划生育列入来沪人员居住证积分管理“一票否决”指标,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2013年,向流动人口户籍地发送怀孕生育协查信息共计22.4万人次,批量通报信息60.3万人次,跨省联手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1279例。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向30多万人次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向1万多名计划怀孕的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深化流动人口便民维权,认真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首接责任制和承诺制,共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5万多例。组织实施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开展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及常住人口状况和社会融合项目研究。
(六)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1、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出台《关于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中医健康管理新模式试点、基层非中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常见病中医社区诊疗指南》制订等项目工作。初步建成包括1个市级、18个区县级的,覆盖全市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实施细则》开展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长宁区天山区中医医院等8家单位被纳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能力建设项目”。
2、强化中医药服务行业管理。全面部署开展“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总结督导中医医院“三好一满意”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组织对11家二级中医医院进行复评审。完成3家综合医院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验收。龙华医院肿瘤科等11个项目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加强中医护理工作,本市首次有4个集体、10个病房和15名护士分别入选全国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先进病房和先进个人。健全和完善中医质控体系,扩大质控覆盖范围,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增设中医护理和中药药事专业质控组。启动实施中医药服务监测和中医医院中医综合评价工作。
3、创新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龙华临床研究基地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阶段验收,公共平台基本形成,科研能力显著提升。浦东国家中医药综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在创新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顾氏外科、石氏伤科等四个海派中医流派入选全国中医流派工作室。龙华、曙光、岳阳、市中医4家医院通过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评估。新增10名名老中医被确定为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中医领军人才计划海上名医项目培训初见成效。充分发挥ISO/TC249秘书处作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标准传统医学部分(ICD11第23章)制定工作,完成BETA测试版并在WHO官网正式公布。中医药文化宣传全面推进,促进上海市13项非遗传统医药项目的保护和继承工作。完成第一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督导检查。
(七)持续加强学科人才建设,学科人才水平进一步提高
1、积极推进学科建设。制定出台《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和区县医学重点专科的过程管理。启动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选拔重大项目10项,重点项目20项,融合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组织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队伍对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逐步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先进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和体系,择优选拔75项技术先进、易推广的卫生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启动H7N9禽流感防治联合攻关项目。积极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新立项课题9项,获中央资助经费1.73亿元,落实地方配套经费9042.6万元。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项课题立项。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共建上海国家转化医学研究中心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3年完成住院医师培训并就业1259人,总体就业率98.5%;其中完成全科医生培训163人,实际到基层工作160人。接收安徽、深圳、福建、江苏等地122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国的辐射影响。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共建项目,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获批成为国家级区域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示范(试点)基地。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出台实施办法(试行)及一系列配套操作性文件,完成招录766人。持续滚动开展“新百人计划”、“新优青计划”、领军人才、杏林新星、公共卫生人才等人才培养项目。成立上海市卫生考试中心,推进医务社工试点工作。
(八)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全行业管理切实加强
1、发挥规划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出台并实施新一轮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20年),完善组织保障,分解规划任务,建立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制度。启动区域卫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探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置的区域卫生规划前置审核工作。开展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卫生计生内容和本市卫生“十二五”规划、人口计生“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配合市发改委制定《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暨年建设规划》。
2、深化卫生计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开展市委“关于深化本市政府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调研课题,提交本市卫生计生审批事项改革意见。组织制定本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积极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下发《上海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若干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进Disney项目等市政府重大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
3、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本市精神卫生立法、院前急救、修订等立法调研、论证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听证工作;开展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委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课题调研。开展复议、应诉、听证工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市卫生计生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代理市卫生计生委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起。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5&起。组织58人参加卫生监督员上岗前法制培训考核。
4、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贯彻落实原卫生部2012年版收费价格项目,完成9360个项目的整理和初步对接,汇编成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对接整理稿(第一版)”。开展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课题研究,设立“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总体思路研究、上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的研究、实验室诊断技术规范及定价机制研究和上海市可单独收费耗材定价机制研究”等四个课题,为全面规范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奠定基础。
5、推进综合监督工作。全面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监管工作,“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等三项专项行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等五项监督(监测)工作”有效开展,《上海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年)》和《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年)》顺利推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卫生监督培训、稽查和绩效考核工作深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全面铺开。
6、整合计生卫生公共服务资源。在认真梳理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做好统筹规划。根据国务院和市委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整合卫生、计生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截止12月31日,全市17个区县全部完成整合。
(九)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爱国卫生成果进一步巩固
1、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市新发动2500多个单位参与健康场所建设;完成310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场所、33个健康主题公园、34条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完成百家健康食堂创建;开展机关健康促进项目。推动社区继续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新发展9万余名市民参加活动。研究制作《上海市民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读本》及配套健康支持工具并为全市800万户家庭发放。开展以“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为重点、以企业员工、高校学生、部队官兵、机关干部为对象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竞赛。完成WHO健康城市合作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和巩固工作,宝山、闸北、普陀3区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暗访,嘉定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通过全国暗访复审。崇明县东平镇等9个镇全面通过国家卫生镇新创和巩固工作的全国暗查复审。开展以H7N9禽流感防控为核心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预防知识科普行动、卫生陋习劝阻行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违规养禽阻止行动、病媒生物控制行动等五大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示范达标活动,全市建成&247个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小区和示范农贸集市。修订《上海市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处置预案》并圆满完成全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演练。开展本市轨道交通病媒生物调查,提出轨道交通病媒生物防制对策建议并制定控制方案。巩固血防工作成果。开展季节性除害工作,全年蚊蝇蟑鼠密度较去年均有所下降。完成全市1万户老旧小区居民家庭公益灭蟑项目。
3、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活动。指导百家机关和36家企业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加强控烟社会宣传,为全市法定控烟场所发放印有最高罚额的禁烟警示标识50万份、控烟公益海报15万份,抽样调查显示发放到位率为90.2%。加大对机关和网吧、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控烟执法力度,使机关控烟执法突破“零罚款”。1-11月,全市控烟共立案处罚并罚款场所194家、个人103名,罚金38.32万,与2012年同比略有上升。另外,前三季度,交港系统共对控烟违规内部处罚35次、罚金2400元。组织开展531世界无烟日系列活动,倡导200多家媒体、社会团体和高校承诺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深入推进“烟草警示图形巡展进校园”活动,全面覆盖本市所有高校和中小学校。积极推进室内全面无烟环境立法。
(十)推进信息公开和加强信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持续推进
1、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整合原市卫生局和原人口计生委网站内容,完成新网站建设。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处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通过委政府网站发布政务相关信息&2千余条,积极做好H7N9禽流感防治、市政府实事项目、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家庭医生制度等重要工作的信息发布,邀请专家就市民感兴趣医疗保健和卫生政策内容开展在线访谈30&期。
2、加强信访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卫生专线各项工作,加强领导接访下访,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强化初次信访事项办理,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起草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继续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013年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受理3087件,调解成功248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对缓和医患矛盾起到显著作用。
(十一)开展沟通与协作,境内外交流合作不断加强
1、开展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开拓双边政府间及与国际知名院校的合作。与意大利托斯卡纳大区卫生部签署合作意向书,与泰国卫生部泰医与替代医学发展司签署关于传统医药研究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与捷克卫生部部长办公室国际关系司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拓展与法国罗阿大区政府、瑞典斯德哥尔摩卫生署、荷兰鹿特丹市政府、德国汉堡市政府的双边交流。推进与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瑞典卡罗林斯卡大学等国际知名院校的交流合作。举办中瑞“以价值为基础的医疗论坛”、中荷卫生研讨会、“上海家庭医生制度建设的机遇与挑战”圆桌会议、“第六届沪泰(曼谷)传统医学研讨会”、“第七届上海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主任会议”和“第三届中法肿瘤研讨会”。举办“救死扶伤、大爱无疆—上海援外医疗50周年主题活动”,&推荐评选国家和上海援外医疗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作《大爱无疆》援外医疗队派遣50周年纪念画册和援外医疗专题宣传片。
2、积极推进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开展先心儿童救治项目,为西藏日喀则地区316名儿童进行先心病筛查,并收治了35名患儿来沪进行治疗。在西藏日喀则、青海果洛、重庆万州开展巡回医疗项目,为当地近6000名农牧民、三峡贫困移民提供疾病诊疗、医疗咨询及体检服务并指导培训当地医务人员开展诊疗、体检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接受来沪体检80余名,为当地贫困患者提供手术治疗30余例。圆满完成第一轮本市医院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累计派出医疗队员570名,在当地开展门急诊188608次、手术22032例、建立特色专科225个、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353项。顺利启动新一轮对口支援云南省县级医院工作,将新升级的4家三级医院纳入新一轮对口支援范围,覆盖云南省16个地州23家县级医院,完成185名云南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来沪进修培训工作。重点推进卫生援疆工作,充分发挥地区二院医疗联合体的平台作用,不断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和“三降一提高”工作。在喀什成功举办了南疆地区举行的规模最大、与会专家最多的“2013年沪疆医学大会”。
(十二)加强分类管理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性不断提高
1、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管理、指导和服务。在去年对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原定级为“后进”和“一般”的8个基层党支部,已达“较好”或“合格”水平。二是积极落实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圆满完成第二轮城乡结对帮扶工作,年中继续与原结对帮扶村(奉贤青村镇申隆一村)签约,开始为期五年的第三轮结对帮扶工作。同时,卫生计生委党委与原市人口计生委结对的奉贤区四团镇拾村村签定新一轮结对帮扶协议,并按照局级单位结对帮扶的有关要求,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该村结对帮扶各项工作。三是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举办了委系统纪念建党92周年暨优秀组织生活案例交流展示会。获得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最佳组织生活案例”、“优秀组织生活案例”的5个党支部以表演、舞台剧及视频短片的形式展现了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务实创新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提高组织生活的有效性。四是开展特色组织工作项目评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部门建设,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上海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委系统特色组织工作项目评选活动。7家委属单位党组织申报,经审定,上报市教卫工作党委3项参与评选。五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委党委把慰问老同志关心困难党员的疾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民生和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积极组织人员摸清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党员基本情况,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工作。2013年,原市卫生局系统共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299户,投入各类经费23.7万余元。2014年初两节走访慰问工作也已布置启动,委党委对系统各单位投入经费作了一定的要求,预计慰问金将超过2013年总额。
2、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平稳有序推进党组织换届工作,市血液中心和生物所完成党委换届改选工作。市健教所党总支下属4个在职党支部成功试点了以“无候选人直选”的方式完成支部换届。从“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的高度,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各年龄段、特别是青年干部的培养。
3、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严肃党规党纪,不断加大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一是健全机制,着力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风突出的党员队伍。2013年原计划发展党员108名,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54名。同时,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启用带编号的新版《入党志愿书》,建立领取和发放登记制度,落实专人专管。二是开展系统组织员队伍基本情况调查,重新明确了各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员和宣传员,充分发挥组工信息在促进科学决策、加强工作交流、宣传典型经验、推进任务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三)凝聚共识和汇聚能量,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围绕卫生改革发展重点,创新宣传报道形式。围绕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完善生育政策、区域卫生规划、社会办医、家庭医生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卫生信息化、基本药物制度、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报道,开展了“区县医改深度行”,组织中央和本市主要媒体深入区县基层医改第一线进行采访,集中报道各区县在医改中推出的有效举措和取得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共发布各类稿件2300余篇次。
2、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妥善处理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做好防控H7N9禽流感等各类新闻应对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官方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新闻稿,妥善应对网络舆情,及时与各级各类媒体、市网信办等沟通、联系,使舆情得到较好疏导。
3、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弘扬卫生计生系统主旋律。深入开展五“十佳”系列宣传报道。开展“医患真情故事”征文、微电影展播,《名医大家》第二辑摄制、播放工作。与上海广播电视台签署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手探索新形势下健康事业同文化产业联动发展新模式,打造健康宣传服务新平台。组织开展“十佳家庭医生”、“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工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推荐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樊嘉教授荣获全国十大“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普陀区中心医院副院长、利群医院院长张兴儒、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蔡蕴敏荣膺第三届“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普陀区中心医院副院长、利群医院院长张兴儒、杨浦区市东医院护士扈晓静入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举行了蔡蕴敏先进事迹的报告会。
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全行业管理机制。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上海卫生计生系统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通过举办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传播与风险沟通”培训班、局属系统新闻业务培训、“上海卫生新闻讲坛”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新闻宣传干部的健康传播水平和风险沟通意识,提高新闻应对和危机公关能力。加强微博工作建设,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三级医院及委属公共卫生单位全部以单位或部门名义开通微博,各单位均已确立微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构建起全市卫生系统微博工作网络;开展卫生系统微博工作培训,提升微博发布和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示范引领和凝聚人心,工青妇退工作全面加强
1、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大力推进岗位建功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医工杯”岗位技能竞赛季活动,开展医务职工科技创新第三期“星光计划”评审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开展“守护生命—上海市卫生系统劳模专家大型义诊”,服务百姓,提升医务人员的社会美誉度。重视企业职工医院和民营医院成长发展。深化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评选,原上海市卫生局再次获得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五一劳动奖章4个、工人先锋号1个,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6个、五一劳动奖章3个、工人先锋号12个。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小家各1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各1人,推荐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小家各5家、市优秀工会工作者1人、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人。推荐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3家,先进工会组织2家,优秀工会工作者2人。召开上海市医务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年内,共慰问困难职工70人,发放慰问金13.15万元。首次做到高温季节慰问全覆盖,发放慰问金合计77.89万元。
2、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立足委属单位,开展“中国梦&我的梦”青春风采大赛和第二届上海市医务青年健康素养演讲大赛。努力探索行业大团建的工作模式,开展上海市卫生计生行业“青年文明号”互评互访活动、上海医务青年“医患互助”系列活动和上海青年医学专家“创先争优”为民服务系列行动。加强志愿者服务工作,举办第20届“医苑新星大型义诊”、“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24人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11家集体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8人获“上海市优秀青年志愿者”。年内,顺利召开共青团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卫生计生委第一届团委。
3、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完成2013年度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推荐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班组29个,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21人。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卫生和计生系统护理技能竞赛、“海上女医师倾情为市民”百名高级女医师大型义诊等活动,关爱困难女职工家庭及女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
4、进一步加强退休管理工作。举办卫生和计生系统退休职工时装大赛,充分展示了卫生和计生系统退休职工的风采。参加市退管会上海市老年才艺秀、九九重阳节歌咏汇演活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继续为结婚50周年以上双方均系卫生系统的老同志拍摄金婚纪念照。认真组织“两送”活动,努力把“为老服务”做实做好。
三、加强学习,整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为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委党委根据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学、深入查、自觉改,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穿到底,把即知即改、边学边改进行到底。在做好充分扎实的准备工作基础上,不打折扣地完成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方面,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是把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贯穿始终。在活动过程中,委党委带头认真学习,先后组织开展5次(6个半天)专题集体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先进看齐,拜群众为师、甘当小学生,集体研讨学习体会、共同提高群众意识;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坚持原则,又坦诚相见,不怕揭短亮丑,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委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团结奋进的目的,取得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是把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强调以群众实际感受和工作实效来检验教育活动实效、衡量作风建设成果,开门听意见、搞整改、建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请上来、走出去、沉下去,广泛密切联系各方面群众,委领导班子成员50余人次赴联系点、分管单位、区县卫生计生委、医学院校、郊区农村调研,召开座谈会47场,听取意见建议937人次,征求到632条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四风”方面的问题为90条。
三是把切实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即知即改,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制定了委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能解决的马上行动,一项项抓整改,一件件抓落实。把班子的整改方案与领导个人的整改措施进行相互捆绑,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负责、部门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抓好跟踪问效。制定了委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对制度性问题从一开始就研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计划新建制度57项,已完成40余项。
四是把强化自身建设贯穿始终,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会议和简报制度,加强工作过程管理,改进内部管理。修订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不断提高班子领导能力。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管好身边人。
五是把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贯穿始终,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成效取信于民。加快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应宏观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趋势和医改目标实现;全面清理规范台账、统计表,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入调研力推举措,解决医疗急救瓶颈问题;多方合力,推进完善解决医患矛盾的机制;梳理系统近三年的信访件,以任务书的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完成整改;完善纠风工作制度,推动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和行业交流力度,全方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共编写委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电子《简报》20期10万余字、电子《快报》14期1.3万余字,提供媒体稿件10余篇,在门户网站上传、转载文章286篇。
四、坚持标准,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一是统筹规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程序,年初制订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预案,年内,完成了委机关、直属单位共23名干部提任考察和7名干部试用期满的考察、2家委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和改选工作。
二是多方面选拔,多岗位锻炼,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配合完成了市委“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完成直属单位后备干部推荐汇总统计工作,安排机关4名干部下基层挂职。努力增强干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意识,坚持执行《关于新录用公务员、新任处级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的办法》。
三是做好对口支援干部选派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云南省卫生厅4名卫生管理干部来上海挂职工作,完成援摩医疗队总队长的选派工作。做好第八批援疆干部的选派工作。年内开展了中秋节前对援藏、援疆和援摩干部及家属的慰问工作。
(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委党校等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干部培训工作。一是认真完成调训任务。2013年,安排完成市委党校、教卫党校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班、习近平讲话精神研修班及专题班等调训任务80人次(其中局级干部43人次、处级干部33人次、处以下干部4人次)。组织10名区县卫生局局长、人口计生委主任,5名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班子成员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培训。完成干部在线学习报名51人,依法行政公务员全员培训报名214人,公务员双休日专题讲座报名425人次。二是加强与大学的培训合作。拓宽培训思路,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优质的大学培训资源对卫生计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委托交通大学举办领导干部“公共卫生、计生政策与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66人顺利结业;举办卫生计生领导干部综合法律素能高级研修班,80人参加。同时安排11人次出国培训。三是指导市卫生局党校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了包括委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7期,共培训各级各类党员干部人数约555名,其中完成对新疆喀什地区、青海果洛地区90名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研究起草了《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卫生计生委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表》,《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委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制度上明确了在两位主要领导抓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将64项责任分别由14名委领导负责,25个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纠风工作。年内,按照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8家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制定了对策建议。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制定下发《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系统关于做好近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遵纪守法为荣、违纪违法为耻”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教育书籍读本,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廉洁教育4千余次,梳理确定权力风险点5.8万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万余个,建立高风险权力廉洁风险防范规则6千余项,建立职务权力管理电子监控平台135个、执业权力管理电子监控平台182个、患者满意度电子管理平台118个、供应商诚信管理信息系统131个、廉洁风险防控绩效评估制度232个、定期向权力行使相对人发放廉洁勤政满意度调查表的单位269家。
(三)多措并举,着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下发《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开展委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与本市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等各项规定,下发《关于对委系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委系统取消团拜活动44批,节约经费人民币约63.75万元;取消宴请活动33批,节约经费约38.1万元;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折合金额2.37万元。在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自查和抽查中,被抽查单位“两节”期间均无团拜、宴请、吃请活动,个别单位取消了宴请活动,个别单位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54人次,折合金额4.2万元。
(四)严格查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起,涉及金额83.6万元,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7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人。制定下发《关于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十项不得”规定》。积极推进反“统方”软件安装,安装使用率达91.5%。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处理政风行风热线投诉7件,“纠风在线”网站诉求308件,电话投诉41件,微博投诉10件,办结率100%。2013年,全市医务人员拒收“红包”3,842人次,上交“红包”3,119人次,上交金额788.66万元,其中退还金额685.99万元,退还金额比例达86.98%,收到表扬信31,899封、锦旗16,531面。
(五)开展台账清理工作。取消不属于市级层面统一部署的台帐、统计表32项,剔除不属于工作台帐性质的申报表4项。待2014年或“十二五”期间逐步取消目前暂时保留台帐3项,确因上级部门要求和工作需要继续保留的台帐6项。对保留的台账进行精简整合,科学设置台帐项目,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六)着力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就医氛围。在全市医疗机构倡导、推广10条细节服务举措。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落实面上十项细节服务举措的“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医院实际,继续推出十条人文关怀细节服务举措的“自选动作”。开展了“细节服务举措创新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着手培育掌握手语医务人员,解决聋哑患者沟通问题。举办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务培训班,开展年度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优秀组织者的评选工作,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开展第二批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基地的评审,15家医疗卫生机构被命名为上海市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职业道德教育基地的实践激励、主题教育和辐射引导作用。着力开展开展医务社工、医院志愿者工作,32家医疗卫生单位获上海市优秀志愿服务基地称号。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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