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与宗教迷信有何区别

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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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有何区别
  所谓封建迷信,就是对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和崇拜。&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并不是一回事。每个具体的宗教和&宗教团体,一般都有既定的崇拜偶像,如基督教、天主教&的上帝。伊斯兰教虽不祟拜偶像,但信奉真主安拉。宗&教有修行的明确目标,有教义、教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仪式等。封建迷信则很难说有什么共同一致的崇拜&物,也没有什么既定的宗旨、规定、仪式和共同的活动场&所。迷信的对象可能是神仙鬼怪,也可能是山川树木。&迷信与宗教相比显得更原始,其活动多是在局部地区或&家庭范围内。  对宗教活动与封建迷信活动,必须严格区别开来。&在我国,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但封建迷信活动是不允许&的。一般来说,对于个人的迷信活动,只要不妨碍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不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政府并不干&涉。对那些破坏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的封建迷信活动,&要坚决制止,对那些装神弄鬼、骗财害命、破坏生产、残害&群众的人,必须分别情况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办。&&&&&&(资料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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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迷信的区别
作者:张树卿
  宗教与迷信的区别
  来源: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网
  作者:张树卿
  宗教与迷信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古老性来看,迷信比宗教还要古老。.就复杂性来看,宗教比迷信复杂得多。宗教问题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宗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的特点,决定了宗教问题往往就是民族问题,民族宗教问题处理不当,就会诱发社会问题。
  然而,在当今社会上还有相当多的人,对宗教、迷信问题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一无所知。误以为宗教与迷信是一回事,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也就应该允许迷信的自由。坚决取缔迷信,也就是坚决“消灭”宗教。其实,这种认识在理论上是极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十分有害的,但也一时间造成社会迷信活动泛滥,与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有着直接的关系。本文就什么是宗教,怎样正确对待宗教问题;什么是迷信,怎样破除迷信;以及宗教与迷信
  的区别,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
  “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④但是,有了人,并不等于就有了宗教。宗教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早期,人们根本不知道宗教为何物,只是到了原始社会中晚期,宗教观念、宗教思想才得以萌发和形成,现就有关宗教问题分述如下:
  1.宗教一词及宗教定义。
  “宗教”一词,从语言学角度看,英文Religion,来源于拉丁文Religio。意思是指有限者与无限者的结合。亦指人与神的再结或敬神。在汉语中,宗教从“宀”、从“示”。“示”字古代写作“祗”,意为“宇宙神所居”。宗字又有“尊祀祖先”或“祗祀”日、月、星、辰、江河海岱之意。我国古代虽然有“宗”字和“教”字,如宗族、宗法、宗庙等;教育、教书、教人学什么等,但却没有“宗教”一词,宗教一词,最早是从印度传人我国的。佛教界把佛说称之为“教”,把佛弟子所说称之为“宗”,“宗”为“教”之分派,合称为宗教,古代我国学术界对宗教的释义为“有所宗以为教也”。
  关于宗教的定义,西方资产阶级宗教学的创始人马克思?泰勒(MaxMuller)认为,宗教是人对造物主的承认。英国宗教史家缪勒(E?B?Tylor)认为,宗教是人对神的关心产生的对神的信仰。普列汉诺夫认为:“宗教是观念,情绪和活动相当严整的体系。观念是宗教的神话因素,情绪属于宗教感情领域,而活动则属于宗教礼拜方面,换句话说,属于宗教仪式方面”。②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才
  科学地阐明了宗教的定义。即“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还存在着超自然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主宰着自然和社会,因而对之敬畏和崇拜”。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也就是说,人对自然和社会的“异化”。
  2.关于构成宗教的几大要素和不同宗教的外在标志。
  我们判断宗教要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宗教信仰,二是宗教组织。一种思想信仰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作保证,这种信仰是十分脆弱的,就连它的寿命也值得怀疑。信仰是内容,组织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内容,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那种只看重宗教信仰而忽视其组织存在,或只看重宗教组织而忽视其信仰的认识都是片面的,有害的。
  ’& 一种定型的宗教,一般有5大要素构成。即教主、经典、教义、礼仪和组织。仅以我国伊斯兰教为例;教主穆罕默德,经典《古兰经》、教义主要是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天使、信经典、信前定、信死后复活。礼仪是“念、拜、斋、课、朝”五功,组织形式过去实行门官制度。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已废除了门官制度。现有其全国性组织“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相
  应地方性组织。
  定型化了的宗教除了具备5大要素之外,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还形成各自的外在标志物和象征物。如佛教有9大标志物,分别是:塔式建筑为佛教建筑的典型象征,法轮是佛陀说法的象征,莲花用来比喻清净,是佛教的典型象征物。光相象征佛、菩萨的知慧之光。“蛎”(读作“万”字)是吉祥福德的象征。念珠,今已成为表示教徒身份的标志。菩提树是佛教关于“觉悟”、“成道”理想境界的象征。曼陀罗是一种佛教的图案,成为佛教外在标志之一。六色旗。即红、黄、橙、白、蓝及五色混合色,用作佛教信仰的象征。再如:十字架是基督教的象征。一弯新月是伊斯兰教的象征,阴阳鱼图案是中国道教的象征。
  3.关于宗教产生的社会条件和思想来源。
  一般来说,它是社会生产水平低下,认识能力低下、教育落后的产物。一种宗教的产生和发展,决非像有的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傻子遇见子骗子”那么简单。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来源及创教者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是受其一定社会历史发展的诸多因素所制约,并不是哪个人随心所欲的事。
  恩格斯指出:“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有宗教变迁相伴随,只是就迄今存在的三种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而言”仅以佛教为例:佛教的产生与古印度列国时代巨大的社会变革相适应,一方面,雅利安人由原始社会进入了阶级社会,城邦之间争夺霸权的激烈流血冲突,新旧两种社会制度的矛盾,阶级矛盾以及阶级斗争,使社会处于动荡不安,激烈变化的历史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古印度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印度河流域转移到了恒河流域。社会上各阶层人们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刹帝利种姓和吠舍上层人物经济实力增强,他们强烈要求参与政治、变革现实。正如斯大林指出的:“在社会生活中,也首先是外部条件发生变化,首先是物质条件发生变化,然后人们的思维、人民的风俗习惯,人们的世界观也相应发生变化”。在这一巨大社会变革中,社会上出现“六师六十二见”,“九十六种外道”,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在思想界形成了两大潮流,即正统的婆罗门思潮和新兴的反婆罗门“沙门”思潮。佛教最初便是新兴“沙门”思朝之一。
  释迦牟尼有着不幸的身世,他来到人世仅七天,母亲就去世了,自幼缺乏母爱。他作为净饭王的王子,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教育。不但掌握了哲学、文学艺术、还学得一身武艺。他经常深思人生社会问题,厌倦战争和流血,更多地了解到下层人民的苦难,并试图加以拯救。他“公然揭起反对婆罗门等级制度和创世神的大旗,同时,对诸沙门外道种种趋于极端的偏颇主张予以批判矫正.并广采众说之长,遂使他的中道佛教理论取得了思想界的主流地位。他提出的和平戒杀以及转轮王治世等主张,很快适应了当时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特别是在教理方面的不分种姓,提倡众生平等,很容易为除婆罗门以外包括劳动群众在内的各阶层人士所接受和信仰。所以,佛教得以很快兴盛起来”。可见,宗教是深感宗教需要,并了解群众宗教需要的人所创立的。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产生也大体如此。
  4.关于宗教的社会功能。
  宗教自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一直盘踞在人类生活上,已有悠久的历史和它复杂而又伟大的力量……”那种只承认宗教思想,而忽视宗教作用,或忽视宗教思想,夸大宗教作用的认识都是片面的,不可取的。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发展冲击着宗教的存在与发展,宗教亦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宗教的作用,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两点论,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切忌主观武断和一点论。从宗教的发展历史来看,具有生命力的宗教无一不是伴随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而变化,一成不变的宗教只能走进自身发展的死胡同。宗教在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中,走着一条从矛盾对立到主动调整适应,再到矛盾对立达到调整适应的过程。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宗教曾起过不同的历史作用。如农民阶级曾以宗教为其思想武器,掀起过反封建的起义:新兴资产阶级曾以宗教为武器,为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辩护,用以发动群众推翻封建社会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国家。另一方面,宗教也曾为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服务。它倡导的忍耐、服从、来世等消极思想,把本来苦难的劳动人民引向了更加苦难的深渊,把争取做人的行动改变为消极等待“来世”幸福的憧憬。所以说,对宗教的作用不能简单肯定和否定,道理不言而喻。
  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仍然存在,仍有宗教问题。其宗教的社会作用与旧社会相比已发生了根本变化。更多是发挥着心理调节功能,社会稳定功能,伦理道德功能以及宗教文化功能。只要是合法宗教,教徒爱教爱国,就不会对社会造成根本的危害。
  5.关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主义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和国家关于我国宗教工作的总政策,也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行消亡时为止的政策。
  具体来说,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位公民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信仰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每位公民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国家既不利用政权力量人为扶持或推行某种宗教,也不利用政权力量人为禁止某种宗教。但它必须是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全在于使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不因信仰上的差异而影响政治上的团结协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一大目标上来。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对待和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违背这个基本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言论与行动都是错误的,应受到抵制和反对。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理应成为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表率。树立维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光荣,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可耻的意识。自觉地结合实际情况,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宗教工作做好。从而,促使全国宗教工作出现一个新局面。
  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的界定,一般来说,凡是我国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就是合法的。不允许的就是非法的。具体来说,在宗教活动场所(寺院、教堂、清真寺、宫、观)内,以及按宗教习惯或经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教徒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烧香、祈祷、讲经、讲道、做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等,由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经有关部门批准,寺、观、教堂出售一定数量的宗教书刊,宗教艺术品,亦属合法范畴,不得硬性加以干涉和制止。任何人不许在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干涉正常的宗教活动,公开与教徒进行有神与无神的辩论,或公开宣传无神论。
  在处理我们同宗教界朋友之问的关系时,坚持政治上团结与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振兴中华,完成祖国统一,是我们与宗教界朋友们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这既是我们之间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电是我们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只有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信仰上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巩尉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强调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也要强调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社会教育,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青少年及儿童人教、出家到寺庙学经。绝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到我国传教,干涉或插手我国宗教事务。绝不允许国内外宗教徒以所谓“自由传道”人身分,跨地区串连,秘密发展教徒。绝不允许恢复早已废除了的封建特权和宗教剥削压迫制度。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适用于我国一般社会公民,不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党团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得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否则,就违背了党团组织的原则和纪律,那种借口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就应允许党团员也有这种自由的说法,以及把马克思主义说成是宗教,把马克思主义导师与宗教崇拜的神灵相类比,把马克思理论与宗教教
  义相类比,把传播马克思主义与传教布道相类比,把共产党员与宗教信徒相类比,均大错而特错。要知道,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是人类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关心的是关心的是人类现实的解放,而不是天堂里虚幻的自由,马克思主义既不信神,也不信任何造物主。主张人类解放全靠我们自己。而宗教信仰却是有超自然、超社会的性质,具有非理性和盲目性的特征。可见,宗教信仰与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有着天壤之别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至于在几乎全民族信教的基层党组织中的党员,为了便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也必须首先在思想上与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尊重和随顺本民族风俗习惯也是可以理解的。
  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许多工作要做,有不少具体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如:宗教活动场所问题,宗教解决自养的经费问题,宗教人士的子女升学、就业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一定的难度和阻力,光靠宗教界、政府有关部门不行,还需全社会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认识。从我国现实与长远利益出发,从宗教自身发展规律出发;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通力合作,才能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引导宗教逐渐向文化型、伦理型、服务型的方向转化。引导宗教徒在爱国爱教的旗帜下,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管理宗教、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对国家和社会、对宗教界都有好处。因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决不意味着要改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是为了保护宗教活动健康地正常地进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进行的渗透活动。要力戒理解上的片面性,做法上的简单化”。
  依法管理就是实施对宗教的政治领导而不是业务领导,是管政治而不是管业务,是管非法而不管合法。在工作中,“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克服指导思想上的“左”,实际管理上的右,是完全必要的。
  6.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主要原因。
  列宁指出:“工人阶级不需要任何宗教,世界上既没有工人阶级的宗教,也没有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教派,更没有社会主义的宗教。但是,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仍然存在,仍有宗教问题。”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废除了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作为剥剥阶级已不复存在。但是,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极少数别有用心之人。企图利用宗教渗透,制造争端,反党反社会主义。宗教作为一部分群众的精神信仰是一种客观存在。与其让宗教秘密活动,倒不如承认它的合法存在,按照宗教自身发展规律,加强对宗教的管理。
  第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扩大,外国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必将对我国发生影响。在“一切向钱看”、“金钱万能”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生活信条驱使下,确有一些人见利忘义,胡作非为,腐化坠落,有的已触犯了刑律,受到了法律裁。有的人盲目崇拜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从而动摇了社会主义信念;有的人在贫富差距面前,想人非非对社会变革现实的困惑,对改革开放的困惑,对收入差别的困惑等原因,致使一时信教群众大增的事实,这说明社会主义社会不但宗教仍然存在、还将长期存在下去。
  第三,宗教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其自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宗教信仰也是一个认识问题,解决人民认识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靠极“左”的手段和行政命令,企图强行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十分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我国历史上几次较大规模的对宗教的冲击结果证明,这样做只能导致“民族纠纷”和社会动乱,更加刺激宗教感情的狂热,表面上似乎“消灭”了宗教,而事实上秘密地转入了地下活动,使问题更加复杂化。我们与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能强制压服。压服的结果,往往是压而不服,严重地挫伤了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
  第四,自然灾害和不尽人意的事情,人们难以控制,从而给人的心理造成极大痛苦和精神空虚,以至对现实生活产生绝望。由此,选择宗教作为其精神寄托。例如:浙江省一名高中毕业生高考落榜后,自认为大势已去,前途渺茫,从而丧失了奋发上进的信心和勇气,怀着复杂的心情步人空门,成为佛门的一名小尼姑。福建一名高中生,在高考前,去佛寺拜佛求菩萨,抽签问吉凶。由于抽出下下签,自认为高考无望,结果投水自尽。在巨大自然灾害的打击下,使人们心理失衡而走向宗教的也大有人在。
  第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科技教育普及率还比较低,靠天吃饭的局面在短期内还无法解决。全国据统计有文盲半文盲多达3亿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12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34.7%,愚昧落后的局面在短期内还无法克服。而愚昧落后又恰恰是宗教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基础。
  第六,我国宗教界绝大多数教徒是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的。教会组织早已割断了同帝国主义的联系,摆脱了外国宗教势力的控制,各宗教组织已走上了爱国爱教相统一的道路。天主教、基督新教已走上了“自治、自养、自传”的发展道路,佛教实行“以寺养寺”的原则,也较好地解决了自身存在的经济问题。经过社会改革,各教废除了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各宗教已真正成为信教群众的社会团体。信教群众作为公民,他们能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作为教徒,已由旧社会的不劳而获改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佛教提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基督教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伊斯兰教电有类似的提法。广大教徒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保护国家文物古迹,开办救济慈善事业,创办旅游服务,倡导支持世界和平,维护祖国尊严,开展国际友好外交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一些宗教信仰者,在自己从事的本职岗位上,做到了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其中有不少人已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并获得了相应的先进荣誉称号。据1995年统计,上海天主教界被评为各级先进模范人物的有350余人,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多达655人,他们当中有医师、工程师、教师、专家、工人、营业员、家庭妇女等。获得全国、市、区(局)工厂、公司等级别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称号。
  宗教界人士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心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参政议政。1986年,在全国2020名政协委员中,宗教界委员就有48人,藏北孝登寺活佛土登克珠说:“一个民族要发达,光念经不行,还得学习科学文化,不学习就对现代化科学技术陌生,机器不会开,资料不会用,就业也成了问题。光出喇嘛,不出科学家怎么行?我到牧区去,劝说牧民把孩子送到学校当学生,不要把孩子送到寺院当宛德(小和尚)。”中国佛教理事、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乌兰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内蒙古有210名喇嘛被安排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踟委员,71名喇嘛被安排在各级的佛教协会工作,一些生活困难的喇嘛得到政府补助,温饱有了保障。1985年以来,国家还拨款帮助修善了18座寺庙。这些都是党和政府对我们喇嘛的关怀。”青海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委员韩生说:“近几年来,党和政府贯彻落实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宗教界真正做到了‘荣辱与共,肝胆相照’,我们宗教界要认真学习政策,认清形势,一心跟党走。”
  第七,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实性,决定多种不同信仰存在的现实性,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职业和经济来源不同,受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信仰选择也不同。信仰如同爱慕,只能由个人自愿去选择,不能强迫和命令。对个人来说信仰不是有无的问题,而是追求什么样的信仰的问题。企图用马克思主义一种信仰代替社会上所有的信仰,只能是天方夜谭,艺人说梦。
  信仰是人的一种精神需要。“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它是“提高我们的情绪,鼓舞我们生活的唯一有生气的原则”。为了信仰的实现,人们可以做出牺牲,既使肝脑涂地也会在所不辞。
  信仰也是人们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 曾把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分为4种,即科学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
  既然,社会经济基础缺乏统一性,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缺乏统一性,人们必须耍根据个人所处的环境,所达到的认识能力,根据个人精神需要选择和接受信仰,一部分人选择宗教为其信仰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从这一点看,宗教也将长期存在下去。
  鉴于上述诸多原因,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将长期存在下去。对此,必须“特别慎重”,“周密考虑”,从长远着眼做长期打算。
  7.关于宗教文化。
  探讨宗教文化问题对全面了解宗教,正确对待宗教,都是十分必要的。以往,关于宗教的看法,多偏重于对它消极方面作出揭露和评价。这种侧重宗教非科学、非理性的宗教研究风气和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沿袭了前苏联。
  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内的造神派,在主张创造无产阶级的“神”的同时,把历史遗留下来的宗教视为“资产阶级残余”,抱着灭教的态度来对待宗教问题。20世纪50年代,我国全面学习苏联,在宗教研究领域学术界接受了苏联的观点,对宗教持批判态度。关于宗教住人类文化历史长河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起了哪些作用,它与世俗文化之间的关系如何等问题,几乎无人问津。“文革”十年,宗教被定为禁区,宗教研究也中断了。
  经过拨乱反正,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人们的思想获得了一次大解放,宗教逐渐走向正常,宗教学术研究得以复苏。冷静后的清醒,人们开始从另一个角度,即文化角度研究宗教问题。对马克思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列宁关于宗教是人民的“劣质洒”的结论,学术界率先做出了合理的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马克思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一科学结论,是站在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高度,出于当时国际阶级斗争的需要,为了工人阶级和劳苦大众摆脱宗教束缚,积极投身于自身解放的斗争,以欧洲特别是德意志国家基督教历史发展为依据作出的科学结论。列宁关于宗教是人民的“劣质洒”的结论,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武装干涉新生苏维埃政权,广大人民困惑于宗教的情况下,为唤起民众的觉醒,保卫新生政权,依据俄国东正教的历史和现状而得出的论断,旨在揭露宗教非科学、非理性的一面,这完全是出于当时斗争形势的需要。至于宗教的另一面,即宗教文化方面尚未来得及进行研究和论述。这当然不是他们的过错,也不意昧马克思列宁根本不承认有什么宗教文化。正如我国“五四”运动时期,提出“打倒孔家店”一样,当时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反孔,并不意味要全盘否定孔子开创的整个儒家文化。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从孔子到孙中山,我们要珍惜这笔历史文化遗产。”对宗教也有一个继承历史文化遗产,“敷其精华,去其糟粕”的问题。
  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或者说是一种人类文化的表现形式。宗教文化是宗教的派生物,是宗教在文化上的表现。所以,宗教文化并不等于宗教,宗教文化主要是指宗教世界观之外的宗教哲学、宗教文学、宗教艺术、(音乐、舞蹈、美术雕刻、建筑绘画等)宗教中的科学技术(天文历法、数学、化学、医学、养生等)。
  宗教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主要根据在于:第一,宗教几乎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同步进行。它从意识形态方而,反映了人类历史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时代特点和精神风貌。从原始宗教到民族宗教,由民旅宗教发展到世界性宗教,由众神平等到统一之神的出现,大体反映了人类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
  第二,天下学问,向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宗教也不例外。宗教所具有的包容性,使它与世俗文化有着血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在人类社会早期,各种文化无不打上宗教的烙印。宗教作为文化载体,几乎囊括了当时所有文化形式。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文化形式才逐渐冲破了宗教的篱笆墙,形成文学、史学、艺术等文化分支,继而发展成为专门独立学科。宗教与此相适应,也保留和发展了适应自身需要的文化形式,遂有宗教文学、宗教艺术、宗教医学等有别于世俗文化的宗教文化。
  第三,宗教所具有的摄取性,成为宗教文化吸收世俗文化的主要手段,构成宗教理论的思想来源和诸多成分,并非是上帝的启示,创教者的高明,恰恰是在吸收世俗文化和其他文化因素基础上,经过加工融合的结果。是摘取各种文化有用的东西,按宗教需要而重新编织而成的。
  第四,宗教所具有的两重性,使它在文化交流中充当了文化载体的作用。就传人我国的外来宗教,尤其是佛教和伊斯兰教来说,不单纯传人的是宗教,也传入了印度民族和阿拉伯民族文化。
  “迷信”,是一个内涵与外延均不十分确定的概念。在我国哲学、宗教学、民俗学辞典中,曾多设确“迷信”辞条。然而,至到目前为止,国内仍没有统一的关于“迷信”的定义。
  从词源上看,古代汉语中并没有“迷信”一词,它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船来品。英语中“迷信”(superstition)一同的拉丁同源为(superstare),原意是“凌驾于某物之上”。这里的“某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喻指“官方宗教”。可见,迷信一开始就不是宗教。
  迷信说到底,不过是“人们对自身的命运、运气(走运和倒霉)的一种非理性的信仰和活动”。就迷信的本质和产生的原因来看,迷信“就是虚假。一切迷信的东西,要么是出于误解,要么是出于捏造,要么是来自讹传”。就迷信的基本特征来看,一是宵目性,二是落后性,三是荒谬性。
  我们说的一般迷信活动,足指算命,相面、看阴阳月宅、批八字、合婚、驱鬼等。就迷信活动的思想认识根源来看,它有三个来源,第一,万物有灵,灵魂不死是其思想来源。第二,愚昧无知是其认识根源。第三,偏听偏信,盲目崇拜是其思想认识根源的必然结果。
  所谓算命,就是推测和预算一个人想要达到或知道的某件事的原因与结果,以此来寻求心理平衡和做出必要的心理准备。因算命采用古代纪年方法――天干、地支配以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而组成八个字,故算命又称之为“批八字”、“八字”、“生辰八字”。从历史上看,算命的创始人是唐代的李虚中。而“八字”的算法,则是宋代人徐子平的发明。故有称“八字”为“子平”的。“算
  命”之所以是迷信活动,在于它夸大了偶然性,相信神秘性。仅以一个人的生辰八字为例,按算命先生的说法,男的难占二、五、八,女的难占三、六、九。据说出生于这样的日子,对一个人一生的吉凶祸福都有很大关系。试问,在我国12亿人口的今天,同年同月同日同一时间出生的人不在少数。男女分别出生于二、五、八和三、六、九的亦大有人在,为什么彼此之间却有着不同的人生作为呢?关键的问题不在于生辰八字如何,而在于个人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允许的程度。
  算命迷信活动所以有一定的市场,除了愚昧落后的群众基础之外,还在于算命先生的骗术很能打动人心。其主要骗术之一,就是搞模梭两可的自圆其说法。如“父在母先亡”就有三种解释,一、父亲还活着,母亲已去世了;二、父亲早于母亲而亡;三、父母将先后而亡。据材料记载,古代三个科考的学子,问算命先生谁能高中,算命先生沉思片刻,只伸出了一个指头,一句话也没有说。事后,算命先生告诉徒儿,伸出一个指头,代表三层含义,即如果三人都高中,“一”就是整体;如果有二人高中了,“一”就是指有一人落榜:如果有一人高中了,“一”就是高中只有一人。骗术之二,就是“骂老、捧少、哄中年”法。人老了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对于没有退休金的农村老人来说势必增加了子女的经济负担。老人不忍心看到子女为此而受累,便产生了活着不如早死的念头。算命先生抓住了老人这一心理,便迎和地诅咒其早亡。老人听后,不但不反感,反而感到减轻儿女负担的日子可待,为之心中暗喜和庆幸。中年人正值家务、事务、杂务缠身,上有老下有小负担最重的时候。生活中的苦、辣、酸、甜,工作中的成功与失败无时无刻都在困扰着他们。对此,算命先生遂抓住中年人的这一复杂而又矛盾的心理,哄劝中年人说,困难是暂时的,咬咬牙就顶过去了。老人活不了多久了,为了孩子再苦再累也要顽强的活下去。“捧少”,就是信口开河地夸孩子如何如何将来有出息。其实,算命不但与事无补,反而劳民伤财。一个洗手不于的算命先生道出了算命的真谛:“世人糊涂可笑,说是算命可靠。大把银钱给我,听我胡说八道。”
  “相面”迷信活动,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早在周朝时就有从事相面的人。传说星相业的祖师是柳庄,由相星空天体发展到给人看相。春秋时期,晋国的姑布子卿,战国时期,梁国的唐举,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相士、星相家。汉代以后,相面之风盛行.遂有专门书籍问世,其《麻衣相法》和《柳庄相法》两书,尤为传播之广,影响之大。
  所谓相面,就是从一个人的五官面貌上看什么地方主贵,什么地方主贱,以此来断定一个人的吉凶祸福和成败利害。
  相面之所以是迷信活动,就在于它妄说一个人先天生理留给五官(眼、耳、鼻、舌、身)部位上的某一特征,人为地赋以贵贱之区别,使人产生奇异和困惑。在于它颠倒了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误导了人们正确地去认识自己,不必要的助长了人们的崇尚感和自卑感。在于它牵强附会所做出的种种虚假解释,有形无形地增加了人们不必要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例如:按相土所说手掌中的三条线,其生命线、爱情线短的人,必定寿命不会长,爱情有多变。其实,生命的长短是由多种因素所决定的。仅凭所谓的生命线来断定一个人的寿命长短,显然是荒唐可笑的。有的人“生命线”长,但由于过分饮酒、吸烟,不注意自我保养和注意体育锻炼,结果却是“生命线”长,而实际寿命却短。反之,所谓生命线短的人,而实际寿命可能更长。可见,“生命线”长短与人的实际寿命并不存在什么关系。“爱情线”的长短也是如此。“爱情线,,长的人,并不等于就不发生夫妻离异,“爱情线”短的人,夫妻关系电不是一定就发生变故。“爱情线”长短,与夫妻关系的稳定与变故不存在必然联系。决定的倒是夫妻关系是否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只有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才会和谐与幸福。否则,建立在金钱关系,权力关系,父母包办关系,强迫屈从关系基础上的夫妻关系,既使男女双方的所谓爱情线再长,由于缺乏爱情基础。迟早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即使不发生这种情况,家庭生活也难免不是战斗的一生,痛苦的一生。
  相面迷信活动,之所以有一定的社会市场,除了有部分愚昧落后群众不明真相外,还在于相面之人的骗术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蒙蔽性。相士骗人,主要是靠他具有见机行事能力的一双眼睛,善于捕捉人的心理和情绪变化,靠他能说会道的三寸不烂之舌。相面人惯用的骗人把戏,栝起来说,就在于“解逆志,捧高兴,定人心”。
  相面只所以是骗人,就在于相士所说的东西,在理论上缺乏科学根据,在实践中与事无关。现就所谓贵相与贱相举例子加以剖析。
  相书上说,耳朵上长有小肉瘤子,俗称“桩马桩为贵相的标志。额头上长有黑痣,亦称异痣,称之为帝王之相。“天庭(额正中)饱满,地阁(下巴颏)方圆,大富大贵”。“人中宽又长,儿女站满堂”,“人中一条到有子也难站“男子手如绵,生来一世闲”,“男子手如爪一辈子好不了”。
  其实,耳朵上有“栓巴桩”,从生理学角度看,是婴儿在母腹期间先天发育的结果,与后天个人有什么发展有一点关系。相土把此说成吉相贵相,“高官任坐,骏马任骑”,纯属是捧高兴。为了骗取钱财,有所谓贵相和没有此贵相的人,决不会因此而“贵”或“贱”,决定的倒是个人的整体素质和德才能力。人完全没有必要为有此贵相而盲目乐观,因没有此贵相而愁眉不展。
  额头上形成三条横线也不一定就是什么贵相。按照医学和新陈代谢规律来说。额头上出现皮肤皱纹。纯是生理现象。一般来说人到中年以后,面部皮肤就会出现皱纹,因每个人的遗传因素不同,血型气质不同,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上的差异,导致面部皮肤皱纹在时间上有的出现得早些,有的出现得晚些,且皱纹的形状也因人而异。相士把额头上出现的三条横纹说成是贵相,认为有此贵相之人叫以官运亨通,“小则可以封侯挂印,入阁拜相”,大则可以“九五之尊”当帝王。这纯属牵强附会,胡说八道,这种推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事实胜于雄辩,封建社会有此种“贵相”之人,不一定就人人可以封侯、当皇帝。没有此种“贵相”之人,也决不等于就与封侯、当皇帝无缘,而是时势造英雄。恐怕曹操、孙权如果按照相士如此说法,他们不配称王称霸。魏征也不配做唐太宗李世民的“人镜”谏议大夫、太子太傅、封为郑国公。曹操“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这些足以说明,“王纹贵相”纯粹是欺人之谈。
  脚心上长有黑痣,并无什么特别之处。痣长在人身体什么部位上,本来是很自然的事,但相士却故弄玄虚,人为地将长在人体上不同部位的痣附以立贵、立贱的说法,以此招摇撞骗。据说汉高祖刘邦脚心上长有七颗黑痣,有“脚踏七星”之说。当刘邦在楚汉战争稳操胜券的时候,相士就竭尽奉承之能事,说刘邦是“脚踏七星众星拱,九五南面当汉兵”。说他将来能当皇帝。其实,刘邦能否当皇帝与脚心上的黑痣无关系,当上了皇帝也决不是黑痣发挥了什么作用,这只能看作是一种巧合。
  “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其实与个人成长进步也没什么关系。长得标致漂亮不等于就德才兼备,一定会成为有用之人,标致漂亮之人也不一定就人人都大富大贵。也有因此而招来横祸的,导致犯罪的。
  “人中宽又长,儿女站满堂”。“人中一条线,有子也难站”。这恰恰是相士用以对付求子心切之人的又一骗术。“人中”的宽窄长短,与儿女多少生育情况如何,可以确切地说一点关系也没有,纯属主观臆断,胡编八扯。从科学角度来看,儿女的多少与生育能力有着直接关系,事实上既使“人中一条线”,只要生育能力健全,就会产生后代:即使“人中宽又长”而生育能力不健全,不但不会儿女满堂,连有后代也谈不到。现阶段我国倡导并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妻一个孩,生男生女都一样,少生快富奔小康,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值得注意的倒是,要尊重科学反对封信;有病治病,讲求人口质量,树立只生一个好的人口意识。
  “男子手如绵,生来一世闲”,“男子手如爪,一辈子好不了”。更是有明显欺骗性。造成“手如绵”和“手如爪”的原因,完全是后天剥削压迫制度造成的。生于王公贵族家庭的孩子,自幼丰衣足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当然,“手如绵”了。而出生在穷人家的孩子,自幼饱尝人间辛苦,无不过早分担家务,从事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自然“手如爪”了。相士如此来断定某人“生来一世闲”,某人“一辈子好不了”,除了骗钱之外,也在客观上反映了相士在为封建社会剥削制度进行辩护。
  看阴阳宅,亦称看风水。从事看阴阳宅的迷信职业者被称之为“风水先生”或“阴阳先生”。
  “阴宅”,是指墓地。看阴宅,就是选择墓地。按照迷信的说法,墓地可分4种,即“福地”、“吉地”、“凶地”、和“绝地”。在迷信的人看来,把已故祖先的尸骨埋在风水好的墓地,就会子孙兴旺,荣华富贵。
  阳宅,是指现实居家生活之用的住宅。它与阴宅相对而言之。
  看阴阳宅属于封建迷信活动。旧社会曾十分普遍,流毒甚广。至今大有死灰复活之势,此风可刹不可长。
  看阴宅,选墓地,在思想上有两个方面来源,一、灵魂不死之观念。在此种观念支配下,人们一般都认为作为生命的个体,他的肉体虽然可以腐烂消失,但他的灵魂并没有因为其肉体不复存在而消失,仍然在另一个世界还活着,既然灵魂还活着,就需要给它以适当的地方加之安置。由此,提出了选择什么地方做墓地的问题,应此需要遂产生了专门从事替死者家属选择墓地(阴宅)之人,由于这种人不单从事选墓地,也从事替人选择建造房屋的宅基地(阳宅),故统称为“阴阳先生”。二、源于血缘关系的祖先崇拜思想。祖先崇拜思想萌芽于原始社会,它的最初萌芽期表现形式是“图腾”崇拜,即每一个氏族均有自己的“图腾”,“图腾”可能有的是动物,如熊、虎、狗……,有的是植物和无生物,如大树、巨石等。在氏族人看来,同一氏族人员均在同一图腾的保护下,除此,非我族类就不在保护之列。母系氏族社会时期,血缘关系以母方来计算,孩子知其母不知其父。加之,劳动妇女为氏族成员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采集经济,妇女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祖母、外祖母等率先成为祖先崇拜的对象,祖先崇拜思想正式萌芽。考古发掘出土了许多女人偶像,证明了这一点。父系氏族社会代替母系氏族社会之后,对男子的崇拜代替了对妇女的崇拜。以父权制为主要特征的个体家庭普遍化,标志着祖先崇拜思想正式形成。封建社会脆弱而又分散的、以一家一户为其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和以男性家长制为中心而形成的家庭生产生活指挥系统。加之,父死子继的财产继承关系,重男轻女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祖先崇拜意识,使追宗念祖,崇拜祖先首先成为民族的一种心理定势。在有迷信思想的人看来,祖先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他们也在保佑着自己的子孙。现实家庭生活中无论发生什么样大事,都必须给死去的祖先送个信,让死者与家人同喜同乐。
  关于阴宅的理论是东晋郭璞搞出来的,他在其《葬书》一书中,较系统地提出了阴宅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此后,由于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大力倡导和宣扬,从而在社会上泛滥起来。人固有一死,“人死如灯灭、虎死似绵羊”。至于对死人如何安置,古今不同,中外也不同,埋在地里的叫土葬法,用火烧掉的叫火葬法,把死尸投入海里的叫水葬法,把死尸挂在树上,让老鹰吃掉的叫天葬法,随便将死尸扔掉的叫弃葬法。采取水葬、火葬、天葬、弃葬的死者是擞有什么阴宅可住的。至于说死者的灵魂升天了,谁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据予以说清楚。没有阴宅住处的死者,电并没有因此而大发脾气,怪罪活人,捉弄其子孙。可见,阴宅风水之说,没有什么道理。
  从历史上看,宋代司马光的父亲死后,家人就没有在选择墓地时,请过人看什么风水,其家业比看风水的人家更为兴旺。司马光为此还写了《葬论》一文,表示对风水之说不可信。
  宋代奸臣蔡京,贪赃枉法,又极端迷信。其父去世后,他大兴阴宅风水之说,企望父亲在阴间保佑全家。可事实恰冶相反,蔡京作恶多端,被称为“六贼”之首,被宋徽宗革职流放死于途中。可见,死者保佑生者之说也不成立。
  搞风水的人说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李自成起义失败的原因,是他们家的祖坟被人挖了,可唐高祖李渊在没当皇帝之前,他家的祖坟曾被长安留守挖过,可李渊并没有因为祖坟冒了气而断送了前程,还是登上了皇帝宝座、成为唐朝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天子。
  曹操是个爱挖墓的人,他还设立了专门的官职――“摸金校尉”,组织一帮人专干挖墓搜金勾当。曹操破坏他人风水,按迷信的人说法,他缺了大德,不会有好报。可这并没有影响曹操有所作为,他的儿子还是做了皇帝,曹操被谥为“武帝”。可见,“不死的灵魂”连挖墓的人都不加报负,说明灵魂不死之说站不住脚。
  可见,搞阴宅风水活动,纯属劳民伤财,自欺欺人。
  阳宅风水之说云,房子建在什么地方与子孙兴旺、富贵贫贱有很大关系。“吉地”主吉,“凶地”主凶。其实并非如此。譬如:一栋房子,在解放前是地主住的,有吃有穿,享尽了荣华富贵。解放后,地主被打倒了,房子分给了贫苦穷人住了。同是一栋房子,解放前后情况就大有不同。对地主来说,吉宅变成了凶宅;对贫苦穷人来说,凶宅变成了吉宅。可见,风水之说,纯属骗人。
  事实上,宗教与迷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那种把宗教与迷信看作一回事的认识和作法,都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
  宗教与迷信的联系,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其一,万物有灵,灵魂不死是宗教与迷信产生的共同思想基础。其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是宗教与迷信得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其三,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水平落后,是宗教与迷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认识基础。其四,对自然和社会的舁化,是宗教与迷信神灵崇拜的共同来源。
  宗教与迷信的区别:
  第一,宗教是经过理论化、系统化的唯心主义哲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也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有着完整而又较系统的教义,固定的经典.明确的礼仪形式,有着教主和明确的崇拜对象。它的存在和发展既影响着社会,社会又影响着宗教。它的存在目的,就是逐步让信教群众树立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并以此来指导信徒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迷信则是临时凑集起来的骗人说教,它不具有系统的理论和经典,也没有统一的领导者。它所回答的仅是某人某事一时之需,如占卜未来、预测吉凶、求职升学、关心生死等问题。迷信对人们关心的问题所作出的预测,缺乏科学根据。除了出于骗取他人钱财物的直接目的外,所言之事,虚妄空洞,只能给人增加更大的精神负担,加深人们的现实痛苦。
  第二,宗教是有组织的信仰和活动,就信仰来说,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其宗教活动来说,属于合法活动,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迷信则不具备统一的组织和信仰,迷信活动也不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对迷信的态度是坚决取缔。无论是古代迷信、封建迷信、还是现代迷信都不是宗教,也不属于宗教活动。
  第三,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即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积极方面表现是宗教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宗教文化。
  消极方面的表现是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而迷信只有消极的作用。另外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存在,并不对社会生产和生活构成直接的危害。而迷信及迷信活动,对社会生产和生活不仅构成直接的危害,还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的政治经济损失和生命财产损失。比如:1976年,吉林市发生了世界上罕见的陨石雨,唐山、四川发生了大地震,而这一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1月8日)、毛泽东(9月9日)、相继去世。在全国上下极度悲痛的时候,迷信者借此煽风点火,恐天下不乱。说什么“巨星落地,伟人升天”,国家大灾大难,大劫难逃,弄得人心惶惶,既破坏了政治稳定又阻碍了经济发展。
  再如:据1988年统计,全国花掉丧葬费总数高达70亿人民币,现全国土葬用木材大约每年为200万立方米,相当于我国四大林区之一的福建省一年的木材开采量。1988年,500万死人挤占耕地近百万亩。浙江省一年修坟占用的土地相当于中等县的全部耕地。“死人不安活人更不安”。在沿海一带甚至出现了这样的顺口溜:富不富,看坟墓。
  许多地方出鬼书,建鬼府,说鬼话,施鬼计,为了发鬼财而打鬼主意,闹鬼把戏,肆无忌惮地宣扬迷信,散布愚昧,污染环境,制造混乱,已构成一种公害。
  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屡见不鲜,画符念咒、算命占卦的图书招摇过市,书中宣扬“婴儿现形法”、“隐身法”、“搬运法”、“脱衣解带法”……,可谓淫盗鬼话连篇。还有什么《预测学》、《命相大全》,宣扬可以活见鬼以及轮回转生等内容。
  一些地方以开发旅游为名,宏扬“鬼文化”,建鬼府冥宫,什么十殿阎罗.牛头马面、刀山油锅,鬼影憧憧,群妖乱舞,还配以声光电控,渲染阴森恐怖,宣传因果报府,实属为丑文化、恶文化、野蛮文化。有的地方把“哭竹生笋”“卧冰求鲤”说是宣扬精神文明,其实纯属封建糟粕。
  有的搞闹鬼把戏。如中南县一个国有企业,因车间出事故而说是鬼作崇,于是领导授意设法请仙驱鬼,改建大门,筹办祭品,使工厂停产半个月,开支万余元。有的还给宣传迷信的道士发执照,使封建迷信合法化,有的拍卖多种“吉祥”号码,美名其日“创收经验”。严重的污染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有的致伤人命。例如:浙江省临海翼龙化石的发现者徐成法,妒忌将他逼疯,迷信将他置于死地。村里人说他挖了“龙骨”,断了风水。徐成法在难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投海自尽。上海青浦县金泽乡一大队干部的3岁女儿不慎落水,幸被行人将已休克的小孩救起,可孩子奶奶不去及时找医生抢救,而是先去找“老天爷”保佑,等他磕破了头,焚完了香,准备把香灰当灵丹妙药给孙女服用时,可怜的小生命已是彻底无救了。& 可见,只有破除迷信,才能解放思想,才能正确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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