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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为何辞去总书记职务?中共命运被他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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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3月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时的上海工人纠察队(资料图)
本文原载于《福建党史月刊》
在北伐革命胜利进军的推动下,上海举行三次武装起义,陈独秀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是起义的最高决策者。起义胜利后,由于蒋介石、汪精卫的反目,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陈独秀承担了几乎所有的责任。历史的真相是怎样的呢?
“造成工人群众夺取武装的野心”
中国共产党为响应北伐革命,推翻军阀统治,建立市民政权,领导了上海三次武装起义。期间,陈独秀坐镇上海,是上海武装起义的最高决策者。日,北伐军攻克汉口后,苏浙皖赣闽五省联防军总司令孙传芳为阻止北伐军东进,将大量兵力投入江西战场,上海的防务顿时空虚。10月24日,中共上海区委误信北伐军攻克九江的传谣,贸然举行第一次武装起义,刚举事便失败了。
日,在北伐军攻克杭州后,上海总工会号召总同盟罢工,提出“援助北伐军,打倒孙传芳”的口号。罢工延续到22日,全上海已有36万人参加,可谓声势浩大。然而,由于罢工前没有“夺取政权”的精神准备,广大工人群众“都不知道这次罢工是什么意义”。所以,当上海区委于21日下达武装起义的指示时,仅有闸北和南市的工人响应,没有形成一定的群众基础,第二次起义也不得不停止。
当日,中共中央和上海区委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上海武装起义的最高领导机关――特别委员会,以陈独秀为首,由罗亦农、赵世炎、汪寿华、尹宽、彭述之、周恩来、肖子璋组成。陈独秀在特委会上指出,武装起义离不开军事行动,而“军事行动,目标要集中,不要散漫”。“要造成工人群众夺取武装的野心”。在与特委的讨论中,他分析了反动军阀在上海的集结情况,认为可以浦东为突破口,从这里夺取武装。他还就武装起义时,与国民党左派的联系、党务和工会工作阐述了详细的意见。
上海档案馆保存的历史资料表明,特委会就第三次武装起义,总共召开31次会议,陈独秀参加了30次,而且,他每次出席会议都要发表指导性的意见。如果说第一、二次武装起义时,他是以中央总书记的身份,仅仅实行间接的原则领导,那么,第三次武装起义时,他则成为起义的最高决策者之一。
陈独秀事无巨细,都要具体过问,诸如,“每天要出新闻式的宣传大纲,不过一百字的时事报告……文字尤其要特别浅显”。不仅要文字宣传,还要口头传达、讲解党的武装起义的策略。为使武装起义得到北伐军的理解和支持,他还让工人代表去见北伐军负责人,征求他们对中国共产党为上海总罢工告民众书和告工友书的意见。
第三次起义紧接第二次起义,准备工作不免显得急促、紧张。他在具体指导上,也就尤为注重实际效果,指示在起义开始时,不要急于去占领机关,而应设法夺取兵工厂。他认为北伐军是上海起义的坚强后盾,在北伐军攻克松江后,上海总罢工便应全线举行。同时,他又预料北伐军来上海后,将在市政府的组成问题上,与中共发生分歧。他在特委会上提醒:
“我们要群众的,而他们必是领袖的(即委派制),此为重要争论点。我们应赶快做代表选举的工作。我意在名词上要改为民选市政府,使民众格外明了。”
他甚至为武装起义提出简洁、有力、实际的口号:“收回租界,民选政府,市民代表大会,拥护武汉国民政府。”
上海各级工会是武装起义的主力军。为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凝聚力,他指示把全市的产业工会区划为17个产业总工会,未经总工会允许,不得私自成立工会。他还告诉特委会,在北伐军将至上海之前,党领导的工会运动,既要注重政治宣传,又要提出维护工人切身利益的经济要求。他一再强调,起义胜利后的上海市民代表会议,工人应有一半以上的代表。在所产生的市政府中,共产党员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为此,他主持特委会议讨论这一问题,决定罗亦农、汪寿华、顾顺章、侯绍裘等参加上海市政府。
北伐军于3月20日晚兵临城下,占领上海近郊龙华镇,武装起义的时机已经成熟。次日中午12时,上海市总工会一声令下,全市总同盟罢工开始,参加罢工的工人达80万,上海第三次武装起义爆发了。此时,陈独秀在北四川路横滨桥南郑超麟家,通过交通员郑超麟和夏之栩,与在前线指挥的罗亦农、周恩来和赵世炎联系,指挥武装起义。深夜,他还亲自来到前线指挥部。经过28个小时的巷战,上海工人占领全部华界,起义胜利了。
此时,他注意到形势将会逆转,担心国民党右派会搅乱国共联合战线,指示要有与右派军队“抵抗”和“决斗”的准备。他说:“我们是革命的政党,所以每个党员要懂政治,懂得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中共上海区委讨论了他的讲话,区委书记罗亦农说:“独秀同志已告诉我们重要的话,我们要特别注意”,“要尽量宣传。”
(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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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国家职 主要是协助常委会的~~~~ 文革时期取消~~~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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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书记处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最高长官就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了。 在我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的第九、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 “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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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书记处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最高长官就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了。 在我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的第九、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 “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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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网友
谁告诉你国家副主席是正国家级的.....
中央书记处至少是正部级以上,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党内的事务,是直接和中央挂钩的,看看现在中央书记处书记就是副主席习近平,你说是什么级别的,大的很啊.
中央书记处书记是国务委员级别吧。(不是政治局委员的),相当于国家副总理。
有级别!副国家级!党内职务都有行政级别!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