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赌博诈骗 立案前赃款退回,诈骗 立案前赃款退回对象有5人,赃款已经主动上交公安,公安也不退还受害人,嫌疑人找被害人写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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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告破 南地公安分局给受害人发还被骗现金
&&编辑:李雪琪
一受害人从局长王崇英手中领回被骗现金&
摄影/本报记者& 高瑞锋
新报讯(记者& 高瑞锋& 实习生& 张瑞晶& 通讯员& 丰& 义)& &谢谢你们,为我们追回了赃款,减少了损失,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自己受骗了。&8月1日,受害人王某某从呼和浩特市南地公安分局局长王崇英手中接过自己被警方追缴回来的部分被骗现金时激动地说。
6月4日,《》刊发了消息《为还赌债欠下高利贷& 一老妇诈骗40余万》,对60岁的妇女王某为还高利贷,以帮助找工作为名诈骗13名受害人40余万元的案件进行了报道。案发后,该分局在查清了王某的全部犯罪事实后,积极为13名受害人追缴被骗现金,到目前为止共追缴回赃款19.2万元。
8月1日,南地公安分局专门举行了该系列诈骗案赃款退还仪式,将这些赃款发还给受害人。在赃款退还仪式上,领回被骗现金的受害人王某某对记者说:&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南地商业街开了一家烧卖馆,我和她认识后,她拿着写有&呼和浩特市110指挥中心&字样的简历来到我的超市复印,我就问了一句,她对我说只要交4万元就可以帮人进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工作。我知道王某的女儿在一家不错的单位上班,估计也不可能受骗,就把4万元给了她。谁知,就在她承诺的即将安排工作的时候,南地公安分局的民警找到了我。当我把自己和王某签订的盖有公安局公章的合同拿给民警看时,民警发现是假的。此时,我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记者从赃款退还仪式上了解到,这13名受害人中大多数是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他们的孩子毕业后都没有找到正式工作。在王某的蛊惑下,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进公安局工作,为了凑齐这4万元,有的家长甚至借了高利贷。
[新闻回放]
5月份,南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摸排到一条重要线索:60岁的王某携带着盖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公章的《审核简历表》,声称只要交4万元,就能帮人安排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工作,而且是行政编,发警服、授警衔。就在该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秘密侦查、取证时,又接到了辖区一居民报案称,王某以能安排她到公安局工作为名,诈骗了她4万元。
接到报案后,南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展开侦破工作。5月23日下午,民警在赛罕区黄合少镇南地商业街一家烧卖馆抓获了王某。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系呼和浩特市人,嗜好赌博,欠下不少赌债。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为了还赌债,她借了高利贷。高利贷到期后,无钱还债的她想到了诈骗。从去年4月开始,她伪造了呼和浩特市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印章,以给他人找工作为由,诈骗了13人的钱财,涉案金额40余万元。目前,王某即将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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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隆刑初字第7号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梁定强,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日被抓获,4月27日被隆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隆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隆安县看守所。辩护人李高玺,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吴瑞强,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日被隆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隆安县看守所。辩护人梁义团,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方利,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日被隆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隆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隆安县看守所。被告人黄宇柒,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日被隆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隆安县看守所。被告人甘春伟,女,因涉嫌犯抢劫罪于日被抓获,9月9日被隆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隆安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杨诚,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以隆检刑诉(201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犯诈骗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隆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韦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及辩护人李高玺、梁义团、杨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日上午,被告人方利、吴瑞强、梁定强到南宁市北湖路的某洗车场附近会合,吴瑞强对方利、梁定强提议说:有一个在南宁开水管厂姓何的老板很有钱,平时他赌钱都是输赢几万的,一起设赌局骗何老板的钱;同时商量由方利联系隆安县那桐镇当地的一个熟人,在那桐镇找地方给设个赌场,同时方利负责联系何某某,在吃饭的时候乘机把兴奋药放进酒里给何某某喝,然后再把何某某带到设定的赌场赌钱,并商定如果成功骗到何某某的钱,将钱分成四份半,其中梁定强、吴瑞强、吴瑞强一个朋友每人拿一份,方利因为要找人和找地方设置赌场,拿一份半,方利和梁定强均同意。后梁定强当日就着手去准备兴奋药,方利于当日下午17时许打电话告知被告人黄宇柒,在日在那桐镇设个赌场叫南宁市老板来赌博骗其钱,并吩咐黄宇柒布置赌场。日上午,方利以介绍何某某到隆安县那桐镇做生意为由将何某某骗到那桐镇,到那桐镇后方利把冒称是隆安县金穗公司香蕉基地负责人的黄宇柒介绍给何某某认识,之后方利便带何某某到那桐镇方圆野菜馆吃饭。日上午9时许,梁定强打电话给甘春伟和朱某某(另案处理)一起到那桐镇玩,由她们陪何某某喝酒并下药。同年3月20日10时许,吴瑞强打电话给梁定强说,方利已经带何某某去那桐镇且赌场已安排妥当。后梁定强就打电话给其在赌场认识的朋友“光头”(不知名),一起前往那桐镇。之后,梁定强便事先准备好毒品和甘春伟、朱某某乘坐吴瑞强的车一起前往隆安县那桐镇。途中,梁定强交代被告人甘春伟与朱某某陪何老板喝酒,接着梁定强把装有毒品的一个小塑料瓶交给甘春伟,并交代喝酒的时候,找机会把药放进何某某喝的酒中。吴瑞强确认赌场已经安排妥当后便带上甘春伟、朱某某到那桐镇的方圆野菜馆同方利会合吃饭。在菜馆的包间内,方利介绍甘春伟、朱某某给何某某认识,后朱某某陪同何某某喝酒。席间方利乘何某某到外打电话之机询问甘春伟、朱某某刚才梁定强给的东西放没有之类的话,不久何某某回到包间继续与方利喝酒聊天。甘春伟乘何某某不注意时将梁定强交给的那小瓶药水倒了一半到啤酒中,后就将那瓶药水放回朱某某包里。朱某某见甘春伟放好药后,就把那瓶放有药水的啤酒倒给何某某喝,何某某喝完含有药水的酒后不久,就出去上厕所,方利此时又问甘春伟、朱某某两人放了没有此类的话。过了一会,何某某返回包厢内,朱某某又从包里拿出剩余的药水,趁那何某某不注意时倒进啤酒中继续给何某某喝。后方利带着何某某来到事先布置好的赌场内,何某某见多人正在赌博便一起参赌,当时由梁定强做庄,是以扑克牌赌“三公”的方式赌博。当何某某下注的时候,梁定强就在发牌的时候作假,同时由旁边的熟人做托,不久何某某很快输完身上携带的5000元现金。此时,方利和吴瑞强便介绍“光头”给何某某认识,并说“光头”是放高利贷的,他可以借钱给何某某继续参赌。之后何某某就向“光头”借钱继续赌博。因何某某已经喝了有毒品的酒,加上梁定强在玩牌的时候作假,不到半个小时,何某某就输了几万元人民币,而何某某输完钱后又不停的跟“光头”借钱继续赌博,大约赌了3个小时,何某某欠了“光头”26万元的赌债。何某某见自己已经输了很多钱,便不赌,这时“光头”就问何某某如何还钱,何某某就打电话给其朋友蒋某某汇250000元到梁定强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之后方利带何某某离开了赌场。何某某离开后,“光头”就向梁定强收回所有的钱,梁定强跟“光头”开车回南宁,当晚20时许,梁定强、方利、吴瑞强和“光头”一起吃饭并一起商量结算从何某某处骗到的钱。后梁定强和吴瑞强、“光头”每人都分到5.2万元人民币,得到钱后,梁定强分给甘春伟、朱某某各1000元,方利共分得7.85万元,次日分给黄宇柒1万元。经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何某某的尿液进行检验,在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报案记录,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供述及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抓获经过证明,被害人何某某陈述、证人李某某、农某某、蒋某某等人证言,扣押、返还物品清单,鉴定意见书,银行存取款流水账,被告人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事前有预谋分工,并积极组织实施诈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黄宇柒、甘春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因此建议对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在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之间予以量刑处罚;对被告人黄宇柒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之间予以量刑处罚;对被告人甘春伟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之间量刑处罚。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亦无证据向法庭提交。被告人梁定强辩解,其没有向被害人何某某指定银行账号让其汇钱;被告人吴瑞强辩解,其只是与梁定强、方利在南宁市北湖路的某洗车场附近商量设赌局诈骗何某某,但没有商量给何某某吃兴奋药;其提出已退还赃款,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告人方利辩解,其只是与梁定强、吴瑞强在南宁市北湖路的某洗车场附近商量设赌局诈骗何某某,但没有商量给何某某吃兴奋药;也不知道吃饭时同伙给被害人何某某吃兴奋药;其提出已退还赃款,认罪态度好,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告人黄宇柒提出其已退还赃款,认罪态度好,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告人甘春伟辩解,其以为给被害人何某某喝的是“凉茶”,但吴瑞强告诉她“凉茶”是会让人兴奋的。被告人甘春伟提出其分到的赃款较少且已退还,是初犯,希望得到从轻处罚的意见。被告人梁定强的辩护人对案件定性、事实以及主从犯的认定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梁定强无前科、初犯、认罪态度好、退赃,被害人主观上存在获取不当得利的心理,对其被诈骗的后果存在过错等辩护意见。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被告人吴瑞强的辩护人对案件定性、事实以及主从犯的认定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吴瑞强是初犯、认罪态度好、退赃;被告人吴瑞强没有与他人商量给被害人何某某吃兴奋药,亦不在现场组织实施赌博;被害人参与赌博时并未完全丧失意志等辩护意见。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被告人甘春伟的辩护人对案件定性、事实以及主从犯的认定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甘春伟主观恶性不大、非法所得较小、初犯、认罪态度好、从犯等辩护意见。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三辩护人均无证据向法庭提交。经审理查明,日上午,被告人方利、吴瑞强、梁定强到南宁市北湖路的某洗车场附近会合,共同商量设赌局诈骗何某某,并做好分工,由方利联系隆安县那桐镇的一个熟人开设赌场,同时方利负责联系何某某并带其到隆安县那桐镇吃饭,在吃饭的时候找人乘机把毒品放进酒里给何某某喝,再把何某某带到设定的赌场进行赌博。随后梁定强当日着手准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毒品,方利于当日下午17时许打电话告知被告人黄宇柒于次日安排好赌场。日上午,方利以介绍何某某到隆安县那桐镇做生意为由将何某某骗到那桐镇,到那桐镇后方利把冒称是隆安县金穗公司香蕉基地负责人的黄宇柒介绍给何某某认识,并带何某某参观香蕉基地。参观后方利带何某某到那桐镇方圆野菜馆吃饭。在吃饭过程中,由梁定强安排的被告人甘春伟和朱某某(另案处理)则趁机在何某某的酒中混入液体毒品。以此同时,被告人吴瑞强见赌场安排妥当后离开那桐镇,由梁定强在赌场内等待方利带何某某来参与赌博。饭后方利带着何某某来到事先布置好的赌场内参与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梁定强以作弊的方式,同时由旁边的熟人做托,使何某某很快输光随身携带的5000元现金。此时,方利和梁定强便介绍放高利贷的“光头”给何某某认识,何某某向“光头”借高利贷继续赌博。因何某某已经喝含有毒品的酒,加上梁定强在赌博过程中作弊,何某某先后输掉26万元,共欠下“光头”26万元的高利贷。何某某无奈,只好打电话给朋友邱红、蒋某某共汇款25万元到“光头”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之后方利带何某某离开赌场。事后,梁定强和吴瑞强、“光头”每人各分到5.2万元;得到钱后,梁定强分给甘春伟、朱某某各1000元;方利分到6.8万元,次日分给黄宇柒1万元。经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何某某的尿液进行检验,在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黄宇柒的亲属以及方利、甘春伟本人均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共计17.7万元,该款已发还被害人何某某。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一)书证1、接受案件登记表、立案登记表,证实日被害人何某某的妻子李某某到隆安县公安局那桐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被他人下药骗取25万元,公安局于当日立案调查的事实。2、到案经过证明,分别证实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五被告人具体的到案过程。五人均无自动投案情节。3、户籍证明,分别证实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犯罪时均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从移动公司调取了三份通话清单证明被害人何某某与方利在日曾互相打电话的事实。5、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鉴定文书,证实从被害人何某某的尿液中检验出甲基苯丙胺。6、银行存取款流水账单3份,分别证实:蒋某某汇款5万元的事实;以及何某某让其朋友从钟正英、罗霞的账户中分别汇款10万元到黄文章的账户中的事实。7、退赔收据、情况说明,分别证实:被告人梁定强的家属代其退赔赃款52000元;被告人黄宇柒的家属代其退赔10000元;被告人吴瑞强的朋友代其退赔52000元;被告人方利主动从银行账号提款62000元退还被害人;被告人甘春伟已主动退还赃款1000元。8、返还清单,证实公安机关已退还被害人何某某177000元的事实。(二)被害人何某某的陈述,证实其在南宁市北湖路开了一家鑫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水管等塑胶制品。日,一位自称“陈总”(即吴瑞强)的男子在其厂里要了5万多元的货物,并支付了货款,大家因此结识。日晚大家一起吃饭时,“陈总”介绍“黄总”(即方利)给其认识。日,“黄总”借口谈生意为由,需带何某某到那桐镇金穗公司的香蕉基地看现场。何某某与“黄总”到达那桐镇后,一位自称是隆安县金穗公司的主管人员“李中林”(即黄宇柒)带其在香蕉地参观,后“李中林”借故离开。当日下午14点许,“黄总”、何某某,以及两个女子在那桐镇“某野菜馆”一起吃饭,何某某吃饭后感觉有兴奋、头晕。吃完饭后由“黄总”带何某某到野外参与赌博,何某某先是把身上的6000多元现金输光。“黄总”随即介绍何某某向别人借钱,然后继续赌博。何某某发现头越来越晕后,就不继续赌博,但有两人说何某某欠他们260000块钱,要在今晚把钱打到他们的银行卡上。何某某先后打电话给宁夏的邱红和南宁的蒋某某帮其凑齐260000元。当晚8时许,何某某的朋友凑到250000元,并转到指定的一个名为“黄文章”的银行卡上,后何某某才得以离开那桐镇。何某某的辨认笔录,证实其辨认出被告人方利、梁定强、黄宇柒、吴瑞强。(三)证人证言1、证人李某某的证言,证实其和丈夫何某某在南宁市北湖路开了一家鑫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水管等塑胶制品。日,一位自称“陈总”(即吴瑞强)的男子在其厂里要了50000多元的货物,并支付了货款。日上午10时许,不见其丈夫何某某上班,李某某打电话给何某某,何某某说其跟“黄老板”(方利)在一起,黄老板介绍何某某到隆安谈一笔生意。当天晚10点何某某才回家,当时见何某某脸发红,精神很兴奋,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手脚冰凉、发抖。其辨认笔录,证实其辨认出被告人吴瑞强。2、证人黄永逢的证言,证实:日下午15时,黄永逢与方利、何某某一起吃饭,黄永逢到方圆野菜馆时见何某某已经喝得微醉。当日16时许,在场的李总说他朋友在附近开个赌场,提议大家去玩,开始何某某不愿意,后碍于朋友面子,何某某还是去参赌,当天何某某赌输25万元。3、证人农某某的证言,证实日中午,其在那桐镇定江村定典屯承包的香蕉地里干活,听到从其工棚里传来声音,其上去一看,是有人在其工棚里赌博。4、证人蒋某某的证言,证实日晚7时许,何某某打电话给其父亲说要借5万元急用,蒋某某的父亲叫蒋某某到南宁市秀灵路建设银行秀灵支行,通过ATM机转了5万元到一个名为黄文章的账号上。(四)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1、被告人方利的供述及辩解,证实日晚,方利通过吴瑞强认识何某某。3月19日早上,吴瑞强在南宁市北湖路的某洗车场附近约见方利,并介绍其认识梁定强,三人就商量如何在那桐镇找地方设赌场诈骗何某某的钱,并商量到时如何分赃。3月20日早上,方利以自己与隆安金穗公司卢义贞老板很熟为由带何某某到那桐镇看香蕉地,将何某某顺利骗到那桐镇。期间,方利打电话给黄宇柒,叫黄宇柒在那桐镇安排赌场。当日中午在方利带何某某到那桐镇“某野菜馆”吃饭,饭后方利带何某某到那桐镇“定典”香蕉地去赌钱。何某某共赌输了255000元。当晚,方利返回南宁后在南宁市北际路与吴瑞强、梁定强会合,方利分到6.8万元,并把其中10000元分给黄宇柒。2、被告人甘春伟供述的辩解,证实:日上午10时许,梁定强叫其陪同到那桐镇陪何老板喝酒。当天一同坐车到那桐镇的有:梁定强、吴瑞强、朱某某。在去那桐镇路上,梁定强从包里面拿出一个白色小塑料瓶给甘春伟及朱某某,告诉二人趁喝酒之机给何老板喝下“凉茶”,何老板喝下后要尽快通知梁定强。从南宁出发约半个小时后,吴瑞强开车到一片香蕉地,梁定强与吴瑞强下车到香蕉地一个房子查看,甘春伟与朱某某站在车旁。甘春伟听到梁定强、吴瑞强议论说等下叫何某某到此地赌博骗钱的话。随后梁定强叫吴瑞强送甘春伟、朱某某到路边一饭店,此时方利在饭店门口等候二人进包间吃饭。在包间内,方利介绍甘春伟、朱某某给何某某认识。席间何某某到外打电话时,方利乘机询问甘春伟、朱某某是否已下药。而甘春伟则乘何某某不注意将梁定强交给的那小瓶药水倒入何的酒中,并让何某某喝下。3、被告人梁定强供述和辩解,证实日早上,梁定强、吴瑞强、方利三人在南宁市北湖路一洗车场附近会合商量,共谋一起让何某某吃兴奋药,并开设赌局骗何某某钱财,三人表示同意。后由方利联系那桐镇当地的一个熟人,在那桐镇找个地方开设赌场,并有方利联系何某某将其带到那桐镇。3月20日方利以带何某某到那桐镇看水管为由将何某某骗到那桐镇。同日早上,梁定强约上甘春伟、朱某某一起到那桐镇,在路上梁定强交代甘春伟二人,乘何某某在吃饭喝酒中将兴奋药放到何某某酒中,然后设法叫何某某去参与赌博。随后,吴瑞强带梁定强到香蕉地的“赌场”内等候何某某来参与赌博。方利带何某某来到之后与梁定强等人一起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做手脚,在赌博约3个小时之后,何某某已赌输了25万元。次日,梁定强分到5.2万元。4、被告人吴瑞强供述和辩解,证实吴瑞强因承包的香蕉地需要安装水管,因此认识了在南宁做水管生意的何某某。日,何某某请吴瑞强吃饭,吴瑞强则介绍方利给何某某认识。3月19日,吴瑞强来到南宁市北湖路一个洗车场附近后,约见梁定强、方利,三人一起商量开设赌局骗取何某某的钱,并叫方利在隆安县找个熟人,负责安排赌场设置赌局,同时由方利负责带何老板去隆安县那桐镇。3月20日上午9点钟左右,吴瑞强打电话给方利,叫他约何某某去隆安县那桐镇看水管。当天10点左右,吴瑞强打电话约见梁定强,并同两名女子去那桐镇。路上梁定强交待那两名女子在吃饭时趁机给何某某喝酒时下药。当日中午11点时许,吴瑞强打电话给黄宇柒,由黄宇柒带吴瑞强等人到那桐镇的一片香蕉地的赌场内,并决定在赌场设置赌局骗何某某的钱。安排妥当后,吴瑞强先行离开。事后,吴瑞强分到5.2万元人民币。5、被告人黄宇柒供述和辩解,证实日被告人黄宇柒按照方利的指使,于次日在那桐镇定江村定典屯金穗公司香蕉地内一空置工棚准备赌博地点,购买赌博用具并布置赌场,以此来骗何某某的钱。黄宇柒在与何某某相见时以其是金穗公司主管的身份带其参观香蕉地。事后,方利分给黄宇柒1万元人民币。五、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概貌。上述证据,来源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并经过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密谋以设赌局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随后被告人方利以带被害人到香蕉基地参观为由将被害人带到隆安县那桐镇,在那桐镇吃饭过程中由被告人甘春伟给被害人喝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毒品,将被害人骗至被告人黄宇柒事先安排好的赌场内进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梁定强、方利等人以作弊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255000元。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其公诉意见予以采纳。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事前预谋,并积极组织实施诈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黄宇柒、甘春伟配合实施诈骗,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黄宇柒的亲属代三被告人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视为被告人主动退还;被告人方利、甘春伟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梁定强辩解其没有向被害人指定汇款账号的事实,经查,被害人何某某是向“光头”借高利贷,是由“光头”指定的银行账号让何某某汇款,而被告人梁定强的绰号为“光头佬”,与“光头”不是同一人,此事实有被告人梁定强与方利的供述互相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梁定强的辩解成立,予以采纳。对被告人吴瑞强、方利提出没有商量给被害人吃兴奋药,也不知道给被害人吃兴奋药的辩解,经查,被告人梁定强供述证实吴瑞强、方利与梁定强事前共同商议给被害人吃兴奋药,甘春伟的供述亦证实吴瑞强在与梁定强去隆安县那桐镇的路上已明知梁定强交待甘春伟下药,方利则在饭桌上询问甘春伟是否已下药,因此被告人方利、吴瑞强明知给被害人下药的事实有被告人甘春伟与梁定强的供述互相印证,足以证实。对被告人梁定强、方利的辩解,不予采纳。对被告人甘春伟提出其以为给被害人喝的液体是“凉茶”的辩解,经查,被告人梁定强在去隆安县那桐镇的车上交待甘春伟给被害人下药时,已明确告知该药的作用,此事实有被告人梁定强与甘春伟的供述互相印证,足以认定,对被告人甘春伟的辩解不予采纳。对梁定强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主观上对诈骗的后果存在过错意见,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对各被告人及梁定强、吴瑞强、甘春伟的辩护人提出各被告人已退还赃款,认罪态度好,初犯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对梁定强、吴瑞强、甘春伟的辩护人提出的对三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意见,因三被告人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合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本院决定对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黄宇柒、甘春伟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定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吴瑞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三、被告人方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四、被告人黄宇柒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五、被告人甘春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六、责令被告人梁定强、吴瑞强、方利、黄宇柒、甘春伟退赔被害人何某某的经济损失78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卢丽琴审 判 员  邓 丽人民陪审员  凌泽权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书 记 员  农 茴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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