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跑跑卡丁车森林牧羊场场生产羊毛,你必须指派一个农民到附近的农场上进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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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关注中国的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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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7:44 发布在
1.圈地运动”与中国社会心理的变迁―――土地买卖过程可以被视为交易互利的行为。但是“圈地”不是买卖交易,而是“强占”:“圈地”行为主要不是经济行为,而是武力行为。英国历史上的“圈地运动”,除了武力之外,还有文化因素:清教精神为“圈地运动”注入了“最优配置土地”的动力。值得指出的是,在英国这些被圈的地不是已耕地,而是非农耕的公地。这些公地被圈占之后用来养羊,周边农民就断绝了柴薪、野菜、放牧及其他非农耕的自然资源,不少农民不得不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因此,有了“羊吃人”的说法。在英国,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登记,直到1925年的《土地注册法令》颁布之后才规范化”。 具有中国特色的“圈地运动”,“首先于广东兴起,港资以深圳为基点,不断涌向珠海、汕头、广州以及整个珠江三角洲,各市、县纷纷建立‘开发区’,仿效深圳搞土地有偿转让,以此吸引外资……据国家建设部公布的资料,截至1993年3月宣布清理时,中国大陆县级以上的开发区己达6000多个,占地1.5万平方公里,比中国当时城市用地面积总量1.34万平方公里还多出0.16万平方公里。”中国90年代“圈地运动”最鲜明的特色是:主要发生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其中有许多都不是“公地”。1982年的《宪法》把它们宣布为“国地”――“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对于被逐出原地的城市居民或改变身份的乡村农民来说,只补偿地上部分(含安置),私房土地使用权“视同划拨”。也就是说,城市的土地在1982年之前视为非市场性之地,要经过“政府之手”才能进入市场。从这一点来看与英国的“圈地运动”十分相似,但是由于地上部分给予补偿,成本较大,可以近似地看作经济行为。中国的“圈地运动”,“也可以说成是扩地运动”,后一称呼的理由是西方城市也有过“开发区”。无论怎样,在中国不过是“淮桔成枳”的现象。“许多人圈占土地发了财后就一走了之,‘圈地热’并未引发‘建设热’。 北京市第一个赴港招商的房地产项目“利达玫瑰园”就很能说明问题:刘明常死之前,是典型的“圈地运动”,刘明常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内陆客”,“从一开始就没想真的搞房地产发展玫瑰园”,但在1992年,他竟然掌握着“第一个北京市政府批准建设的面积最大的别墅开发区(面积达到499333平方米)”,约50公顷(半平方公里)。这些土地吸引了港商邓智仁,邓在1992年向玫瑰园注入0.6亿元港币,1993年注入0.8亿元港币。这两笔资金共计1.4亿元,全部流入刘明常和他的后台手中。“不少手握实权的人和房地产公司串通一气,以极其低廉的象征性价格大批圈占土地,然后转手获取暴利。当时海南人普遍有这样一种心理:只要圈到地,就肯定有钱赚。在‘圈地热’高峰时期,仅在海口一地,就麇集了60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300多家建工企业和2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这些企业只要自有资金能够抵付银行贷款,就大量圈占土地。有门路的国内外商人常越过基层办事单位,直接找省、市、县一级领导批地,市、县一级的土地规划部门形同虚设。”尽管西方的“开发区”也有权力渗透,但那个权力是以明文规定的,受到委托人有效监督的权力,决策者通常不是根据经济学论证而是以其政治倾向来对城市经济采取干预或不干预的态度,政府官员的“个人收益最大化”不是从土地本身的圈扩过程来获取,而是从城市居民对其“政治倾向”的投票来获取。为了在执政若干年之后增加选票,决策者不但不敢避开土地规划部门,相反,却会要求土地规划部门忠于职守,尽量增加透明度,公开招标,接受选举代议机构的监督。中国也有招标,“日,北京市举行首次土地招标,在为期4天的招标期内,竟无一位投标者光顾。道理很简单:能花少许钱打通关节弄到行政划拨地,又有谁去要那代价高昂的‘招标’竞买地?即便在较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地区如广东,截至1992年底,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不超过土地供给总量的5%。深圳特区在实行土地有偿出让的第6个年头――1992年,其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仅仅只占土地供给总量的25.2%,大部分土地还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尚在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以中国1982年的《宪法》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谢经荣说:“一下子宣布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在文革期间也没说……计划经济那么强烈的时候都没有说归国家所有,1982年却说归国家所有。草案我查了,说是为城市的发展,拆迁的便利,就说这一条。国家宣布,我们也不能说它错,因为国家有权利……同一个政府,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他颁布的产权证也没废止,也没有收回,这是个不完全的过程。”其中,“国家有权利”的法定含意是“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利”。与谢教授对话的北京冷冻机厂总质量师骆淇春下意识地承认“人民政府有权利”:“到1988年,《宪法修正案》出来了……有6年的讨论阶段,当时的老百姓都不理会这事,因为没遇到让你搬家。后来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之后……我觉得当时市场上像我们这个院子要买得一两百万,一拆迁就剩二三万块钱,这财产哪去了?我们得追呀。究竟是人民政府收走了,还是商人无偿占有了?”[8]骆先生的法律意识是:土地可以被“人民政府收走”,但是不能被“商人无偿占有”,却不知道真实的程序是“人民政府划拨”与“商人有偿占有”。虽然骆先生的院子在当时市场上价值一两百万,但是土地及相关基础建设都属于“国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1982年《宪法》之后,政府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私房土地使用权视同划拨”[9].过去“划拨”给骆先生住,现在“划拨”出来搞房地产开发,另外再“划拨”一个地方给骆先生住,如果骆先生有钱,这时还能“有偿”取得新家的土地使用权。正是在“划拨”权力被各级官吏掌握之后淮桔成枳了。 1982年《宪法》,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个如何落实“国有”、“划拨”、“有偿出让”、“出租”的程序问题。20世纪末的中国,既不具备有效的代议制度,也不具备历史文化积淀下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传统,所以权力就“越位”渗入了“扩地运动”:“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将它的种种弱点暴露无遗: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来制约地方政府及部分领导者在土地开发中决策的随意性。甚至已出现过这样的例子,一些不同流合污的国土管理干部,竟被当地政府领导以‘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合拍’、‘胆子不够大’、‘阻碍地方经济发展’为由,或调离领导岗位,或被降职使用‘,”当时的北海市市长帅立国曾对别人感叹自己的’苦衷‘:“北海市的房地产虚热也不能否认,这种虚热的根由就是土地失控。但我有什么办法?批来的条子我能不签字吗?知道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我也没有办法控制。这是中国特色,不是我这个市长能顶得住的。地就是这样几平方公里几平方公里地批出去了。’”[10]每一张“批来的条子”都是“越位”,不然,就不用“批条子”。真正为了城市发展的“公事公办”不需要“批条子”――在中国,“公事公办”的批文叫“文件”,不叫“条子”。随着被批出的土地而来的,是大量的国有土地的应得收益。国有土地的收益应该归国家,这有两层含义:第一是全部收益进入国库;第二是由真正代表选民意愿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核批准国家预算,并严格执行国家预算。如果第一条做不到,该进入国库的一部分收益被装进小团体的小金库或私人腰包,甚至将大部分收益流失到个人口袋,“国有权”变成了一个没有令箭的空筒。如果第二条做不到,国家预算不能体现国民公正。中国20世纪末期的“扩地运动”,从源头开始就在第一个层面出了问题:国有土地的许多收益没有进入国库“一级市场上实行土地供给双轨制(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模式,这就使大部分土地通过行政划拨流入二级市场,这部分土地基本上没有多少收益可言(很少进入国库――作者注)。而有偿出让的那一部分,由于缺乏地价评估、地价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公开的地价标准,使许多地方的掌权者在有偿出让的过程中,为了从中取利(进入小金库或私人腰包),竞相压低地价,随意处置土地资产,造成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中国土地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往往是一级市场的数倍乃至十多倍。”就以四倍计算,1988年一般城市“扩地”一亩,就要流失11万到15万元,当时地价为15~20万元/亩,市政府有偿出让一亩,只能得到4~5万元。如果有人从政府官员手里取得一亩“有偿出让”的土地,拿到二级市场上一出手,就能得到11~15万元。假设他为了从政府官员手里取得出让土地,“前期开发费用”是5~8万元,那么他也得到了6~8万元。在沿海城市,这个差异更大。如果不是“有偿出让”,而是“行政划拨”,进入小金库或私人腰包的收入还能增加。所谓“前期开发费用”是指“从征地开始,为数众多的村干部和村土地经办人,以及区、镇、县、市国土和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几乎每个环节都需用钱来打通‘关节’……一般数目是几万人民币加几万港币广揽美女做‘公关小姐’……最后自然都计入成本”[12].假设每一次“开发”出100亩,十次“送礼”,成本的数量级是百万,而转手获利的数量级是千万。一个“项目”的周转期短则数月甚至数周,长也不过一两年。世界上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好项目”?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政府官员得到金钱或美女,房地产商人得到金钱和他想用金钱买到的东西(含美女),所以是“交易互利”。前提条件是:政府官员不受追究,房地产商人在二级市场上能够卖出土地,如果这两个条件不能满足,就可能出现“交易危害”:不只危害群体,也危害个人。“开发区”不开发,房地产商人的钱就“死”在土地上。如果这些钱是商人自己的,他就被“看不见的手”淘汰了。严格说来,只要“看不见的手”能够发挥作用,交易就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必然存在继发后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8:03: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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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在土地上的钱不是商人自己的,后果更严重:“湖南省全省银行乱贷款、乱拆借投入到房地产上的资金已达数十亿,这些钱全被冻结在地皮上,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至今(1996年)凡参加‘炒地’的市、县还未恢复‘元气’。”[13]如果房地产商人不是“恶意收购者”,就会在“开发区”中进行合法开发,投资建房。如果他们的土地来自行政划拨或一级市场(有偿出让),而且无须“前期开发费用”贿赂官员,成本小,房价低,合乎市场需求,就不是“枳”,而是“桔”。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就都是“枳”。其中,不合乎市场需求的房地产商人,从主观上来看,可以说是“善意的无能者”,表现为“个人创新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差。“善意的无能者”一般不是冒险家,不合乎市场需求的决策风险,仅靠他们自己是不敢承担的。对每一个“无能者”深入考察,往往会发现问题的症结仍出在权力越位。 以河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的华兴花园小区为例:小区中建有51幢别墅,其中的10幢在1996年夏天炸掉,因为已经闲了几年,炸的目的是改建四栋普通住宅楼,收回资金还贷款。这个案例中的“无能者”是中国华兴河北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他不是地权倒卖者,而是建设者,从这一点上来看,应该说是“善意的无能者”。如他本人所说:“花园别墅200多亩地,都是当时建委主任、规划局长亲自给我们做的规划,他认为在石家庄应该搞成一流的……。” 国有土地收益就这样“死”在了这位主任兼局长的手里。“鹿死谁手”中的“谁”,是指拿到了收益的人。文献中没有报道这位主任兼局长是不是拿到了收益,如果拿到了,也只是“鹿(国有土地收益)”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被荒掉炸掉了;如果没有拿到,那么,这10幢别墅土地的几年收益就都被荒掉炸掉了,为那位主任兼局长交了“学费”。 在20世纪末的扩地运动中,全国房地产的一个通病就是圈地而不开发。1992年,“各级政府每年来自划拨土地入市的纯收益约为600亿元”;1995年,“房地产企业有40%处于停业状态;在经营状态中的企业,有13.64%处于亏损状态;处于其他状态的占46.36%。”总的损失远远超过600亿元。假定这600亿元全都进入国库,用于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也不能抵消“学费”支出。更进一步来看,这些“学费”加在一起,并不是扩地运动的全部负供给和负效果,还必须加上“房地产虚热引发了潜在的经济危机”。[15]“据建设部部长侯捷在报上公开介绍,在中国投资房地产业利润率大大高过国际水平,也高于发达国家。国际上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率基本上是6~8%,但中国国内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不低于30%,即使近年市场很不景气,也在20~25%左右,连利润率最低的安居工程,也有15%左右的利润,大大高于一般产业的利润水平。”像前述玫瑰园案例中刘明常式的“圈地”,很难说成是“市场竞争中的原始积累”,只能说成是“市场竞争之前的原始积累”。“市场竞争中的原始积累”也就是“所谓资本主义积累,就是在市场机制下把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而所谓原始积累(即市场竞争之前的原始积累),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则纯属一些在逻辑上与市场机制无关的抢劫行为,诸如强迫劳动、猎奴与海盗行为、凭权势强占公产、抢劫黄金等。自古文明之后,”市场竞争之前的原始积累“都是恶性的。“市场竞争之中的原始积累”则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恶性的,取决于市场机制是否完善,还取决于对市场机制本身的伦理评价。马克思对市场机制的伦理评价比较低,“到俄国人那里便流行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这一术语”,也就是说,到了俄国人那里,无论在市场竞争之前,还是在市场竞争之中,原始积累都是恶性的。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对市场竞争的伦理评价提高了,爱屋及乌,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伦理评价也提高了,仿佛无论在市场竞争之前,还是在市场竞争之中,原始积累都是良性的。对于刘明常这样的人物,反倒认为“究竟是如何命殁,也没有再作考证的必要。”刘明常死后,玫瑰园不再是“市场竞争之前的原始积累”:邓智仁确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融资,1995年雇佣执行总经理、1996年负债装修(债款2.38亿元人民币)、1997年将玫瑰园和6.5亿人民币的债务一并“卖给”“名不见经传的香港金时有限公司”的陆苍,陆苍被迫接受破产还债程序、1998年由法院破产清算组接管、1998年7月清算出7.9亿元债务、1999年7月以3.88亿元的底价拍卖,通过竞拍以3.98亿元卖给山东希森集团的梁希森,都是“市场机制”。梁交付第一笔0.8亿元之后,即使减去自己的债权1.2亿元,仍负债约2亿元,如果他放弃竞买,自己至少可以收回1.1亿元的债款尽管中国和英国的“圈地”都曾借助文化覆盖,但是英国历史上的文化覆盖基础是新教精神,为了上帝而积累财富,当然不能欺骗上帝,不能违法,上层精英在法制秩序上投入巨大努力。所以在“资源最优配置”这一点上较少有假[18].而中国90年代的文化覆盖基础是两种西方经济理论的混合物:1982年《宪法》是计划经济理论的文化覆盖,之后的操作是市场经济理论的文化覆盖。当时的多数中国人都没有意识到“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的长期效果,所以当时的文化覆盖被多数中国人理解为“让个人富起来”,以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从上到下,法制意识淡漠,结果,“资源最优配置”之中就有许多假冒伪劣:“我国现阶段(20世纪之末),和经济结盟的不仅只是权力,还有一些理论家和学者。……打着‘理论探讨’和‘学术研究’的旗号,因此更能混淆视听,其影响面更大,其后果也更恶劣。因此中国在反腐败斗争中,不但要警惕权力和金钱结盟的现象,更要警惕‘理论’和金钱结盟的现象出现。这些“理论”不但欺骗了普通的老百姓,也欺骗了许多相对诚实的商人。与“理论”结盟的“金钱”,是本来应该属于国库,却被受人民代表委托的官员滥用的金钱;而在负效果之中,包括被骗走的诚实商人的金钱――玫瑰园案例中的邓智仁、陆苍和梁希森,从文献报道的部分来看,都是相对诚实的商人。其中邓智仁是明显的受骗者,他以香港的法制秩序推测中国:“即使政策再变,合作方再不老实,但总不会欺骗香港客户”。至于陆苍愿意购买“还债的义务”,梁希森愿意负债经营一个7年都没有市场效益的玫瑰园,则显示出文化覆盖的更深层作用:中国商人的“个人覆盖度”,依靠经济效益来获得的部分远远少于西方,而依靠规模来获得的部分远远多于西方。与“效益”相连的主要是金钱,可以用“价格”来标定,而与“规模”相连的主要是名声,可以不用“价格”来标定。牺牲金钱效益,换取规模名誉,说明“淮桔成枳”现象的背后,还有着文化积淀的原因。前文述及的大量“淮桔成枳”现象,最初去“摸”西方市场机制的时候,理论预期都是“淮桔”,可是真的落实到中国,总是“摸”出“枳”。经济原因是起点不同:西方市场机制的起点是“私有”,中国市场机制的起点是“国有”;文化原因是历史积淀不同:西方源于上帝和基督,近代宗教改革之后派生出新教精神;中国源于儒学和光宗耀祖,现代新文化运动之后派生出与政治同构的个人名誉。“就在北海狂炒土地之时,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在南方一省城发表讲话:”投机‘……表明一种盈利机会,谁能发现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目前,中国的投机不是太多,而是不够’ 掌握“生产资料审批权”的行政官员,谁能发现“批钢材批水泥批木材”和“批条子”的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掌握“划拨”土地权力的行政官员,谁能发现“批土地”和“批条子”的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90年代中期“整顿金融秩序”之后,紧缩银根,减少贷款,银行信贷部门人员中,谁能发现“批贷款”的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证券主管部门的官员,谁能发现“批准证券商开业”的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上市公司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谁能发现“把公司包装上市”的盈利机会,“并抓紧利用这个盈利机会,谁就能上去”……结果,“人人都知道,要想改变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方法只有一个:进行行贿等‘二线工作’。” “以生产资料双轨制为标志的生产资本阶段,腐败加剧到直接依靠审批权获得个人好处的程度:90年代初期每年正式的双轨价差是700亿元人民币;5年3500亿元,有10%大约350亿元的财富转移。1992年以后的金融资本阶段,从原始股票的流失,上市额度的分配,股票证券市场的操纵到房地产泡沫经济,保险业,基金业,产权交易与重新界定,计划利率与黑市利率长期并存,贷款权力的使用,每一个金融创新都伴随着极大的利益再分配,动辄数亿数十亿元,非商品层次可比,甚至发展到地方以司法权利保护本地债权人(债务人――笔者)。大量的借款不还,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利用金融手段暴富,正是权力资本发展到金融资本阶段的必然产物,估计财富转移不下于10万亿人民币。在寻租“恶效率”的发展过程中,中国20世纪末的扩地运动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是把商品形式的生产资料双轨制延伸为土地形式的生产资料双权制(所有权与使用权):“启下”,是启动了金融投机大浪潮:土地是一种最可靠的抵押物,同时也就是一种最有吸引力的“泡沫附着物”――“土地是各种物质福利之源。土地给我们一切日常用度,也给我们一切价值基础,无论那是食物,衣物,燃料,屋料,金属,还是宝石。我们生活在土地上,我们来自土地,而且最后回到土地:当我们故去之后,身体或骨灰。”[23]中国经济改革“着陆”到城市土地上之后,良性未必更良,恶性却一定更恶。它的冲击波达到城市中的各个角落――绝不止是城市居民的住宅,还可以达到每一个机关、学校和工厂。现在迫切需要进行的案例研究,是“单位”领导人利用“划拨”给本单位的“国有”土地“创收”,以及在《破产法》实施之后,国有企业的“主动破产”――“破产”之后,上级主管可以通过“关系”把原有土地用来与外商联营,开发房地产,这些土地上的旧厂房和旧设备,比居民的拆迁成本小得多,因为不需要安置活人。对于破产企业原来的干部职工,亲者留用在新项目之中,疏者“依法”按破产企业职工对待。不破产“单位”用于“创收”的土地,一定会挤占办公用地、教学用地、军事用地、生产用地、科研用地或生态绿地;而“创收”本身,又常常腐蚀主管干部和其他参与“创收”的人员,屡禁不止的“小金库”现象就是明证。最忠诚的干部,也不过是在“坐地分肥”的过程中“不私拿”,“主持内部公道”而已。如果他们坚持维护本单位原有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不因“创收”而减少这些功能,那么他们就会落得“与改革形势不适应”的下场。相反,笔者知道一个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任职四年,其主要业迹就是将该公司在市中心的地皮一块接一块地卖出去。据职工推测,通过这几次卖地,这位老总拿到私人腰包就有一千多万”[ 马克?吐温在他的小说中,曾经描写一个流浪汉如何利用一袋假金币,败坏了赫德莱堡城居民的诚实。中国20世纪之末的扩地运动,就像那一袋假金币,败坏了许多城市居民的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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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圈地运动与英国圈地运动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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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国圈地运动的真相和实质看资本的原始积累不是剥削     作者:李鹄&&&&&&&&&&转自天涯社区    被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包括疯狂的幻想家托马斯?莫尔)说成是“万恶”的“羊吃人”的英国“圈地运动”。是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的一个重要证据,并由此而得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这样一个十分荒谬的结论。他们自认为已经牢牢地抓住了资本家们吃人的把柄,其实是违背历史,隐瞒真相,愚弄人民。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圈地运动的真实情况吧。    英国圈地运动产生的真正原因有两个:一是英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度不合理,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二是出于西方,特别是英国人对衣着原料的不同偏爱。就像我们中国人喜欢用蚕丝和棉花作为衣着的原料,而英国人却更喜欢用毛皮(特别是羊毛)和亚麻作为衣着的原料,英国人的这种爱好甚至可以追逆到他们的史前时代。需要羊毛就必须养羊,需要大量的养羊,并提高劳动效率,就需要扩大养殖面积和改进养殖技术。但是封建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度阻碍了养羊业的发展,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发生革命。   圈地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早在十二世纪就开始了,十三到十五世纪时得到缓慢的发展,但是圈地作为一种运动则是在十五世纪末期以后的事情。自新航路开辟以后,欧洲的贸易中心由地中海转到大西洋,促进了英国工商业的发展。自古就以羊毛的使用与输出为主要产业的英国,从十五世纪起,毛纺织工业迅速发展起来,由羊毛输出国变成呢绒输出国,呢绒运销欧洲各地。由于羊毛纺织业的兴盛,养羊成为当时很有利可图的事,导致了圈地运动的兴盛。这个运动也绝不仅仅局限在英国,它已经波及到欧洲大陆及北美等许多地区。   因此,圈地运动的实质是一场深刻的反封建革命和农牧业技术革命。  1、农作制度的发展  在早期,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主要是通过改变耕作制度来实现的。而西方耕作制度的改变主要表现在田草农业的出现。圈地养羊以前,大部分的耕地仍然沿袭了古代冬谷、春谷和休闲的轮作方法。牲畜在废弃的草地,林地的边缘,休闲地,或者在收后留着残茬的地上放牧,过冬的饲料很少。畜牧的发展受到限制,而作物所需要的肥料又主要来自畜肥,因此,饲料的缺乏,又影响到肥料的缺乏,最终又影响到作物的产量。   所以,尽管圈地运动是因为羊毛市场的扩大而出现的,但是并非所有的圈地都用来养羊,对于一些有经验的农民来说,他们更懂得植谷和畜牧的好处,特别是到了十六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城市人口的增长,使面包、肉类和其它食物的需求增加。这就迫使人们在圈地养羊的同时,也开始将一部分圈占过来的土地用于谷物生产。实际上许多的圈地都被用来谷物和畜牧的联合生产,田草轮作就是在种情况下发展起来的。   在田草农业里,各种土地(耕地、牧场、割刍地、荒地)都合在一起进行谷物和田草的轮作,无论是豆科,还是非豆科作物,都用来饲养动物,这就打破了耕地与非耕地的界限。现在不必减少谷物的出产就能够提供充足的过冬饲料,饲养羊群从前是与耕作不相容的,现在成了农业正常过程中有价值的副业。饲料的丰富,使牛不再在休闲地上随便放牧,而在棚里饲养。而新的动物饲养方法,反过来又影响了谷物的栽培。由于把羊依次圈在有牧草和块根作物的地里饲养,又由于牛和猪是在农家庭院里大量的舍饲,所以农作物初次有了丰富的肥料供应。这样,农业一个部门的进步,造成了其他部门的更进一步,形成良性循环,从而改变了过去把谷物栽培和动物饲养分别经营,农田和牧场分开的历史,真正地将农牧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欧洲农牧业历史上的技术革命。这个革命之所以发生,在某种程度上要归功于作物的引进。  2,作物的引进   圈地养羊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养羊,而为了养羊就必须发展饲料生产。田草农业的实施就是要增加冬季动物饲料的供应,以提高畜牧生产和谷物生产的产量。于是在进入十七世纪以后,一些被圈占了的土地就开始种上了芜菁和三叶草等饲料作物。这两种作物的引进为牲畜提供了大量的饲料,提高了土地的载畜能力。   芜菁和三叶草开始是作为饲料而引进的,但是在种植这些作物的过程中,人们发现,种过三叶草的地方小麦生长得更好,认为三叶草以某种方式给小麦准备好了土壤,同样的经验也使他们相信小麦为芜菁,芜菁为大麦,大麦为三叶草准备了土壤。这样便导致了被称为“诺福克轮作制”的小麦、芜菁、大麦和三叶草的四圃农作制的出现。这种农作制度,使休闲的频率降低,因为三叶草加速了硝化过程,而三叶草的栽培又清除了地上的杂草,加速了土地利用的周转,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   芜菁和三叶草的引进不仅增加了动物的饲料,提高了土地的载畜能力和利用率,改变了英国的农作制度,而且对于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英格兰南部的灰质沙丘和部分地区,就是在芜菁和三叶草引进之后,第一次被用于耕种。芜菁和三叶草的引种增加了载畜量,同时也就增加了肥料的供应。畜肥是当时主要的肥料,畜肥量的增加,提高了土壤肥力和谷物的产量。除此之外,芜菁和三叶草还直接地作用于土壤,芜菁和中耕结合在一起可以取得抑草作物的作用,三叶草作为一种固氮的豆科作物,增加了粮食作物所必需的营养供应,对于提高谷物的产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农具的改进   饲料作物的引进还带来了生产工具的改进。因为新作物需要新的农具,并且产生了对播种机和畜力中耕机的需要。十六世纪以前,欧洲所普遍采用的犁是笨重的双轮犁,这种犁每架都需要六到八头牛的一支牛队。十六世纪时,荷兰发明了一种较轻的犁,这种犁,用两匹马就能拉动。这种犁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时就从荷兰引入到了英国,而最早使用这种犁的就是圈地运动的发源地诺福克和萨福克等地。在播种农具方面,十六世纪以前,欧洲唯一的播种方式是撒播,这种方式浪费种子,产量却很低。1701年Jethro Tull发明了条播机,1731年,他在一本名为《马拉中耕农业》的书中公开了他的发明,条播机不仅是英国产生的第一台真正的播种机械,而且也是英国农业向废除手工劳动所迈出的重要的一步。Jethro Tull还发明了马拉中耕锄。与此同时,人们还对其他农具进行了改进和发明。所有这些发明和改进都大大地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劳动效率提高了,需要使用的劳动力就要减少,这就需要一部分劳动力从农牧业的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就会形成所谓“羊吃人”的现象。  4,农牧业的技术进步与圈地的关系   圈地发生以前,英国实行的是敞田制,敞田制是由一块一块的“长条地”组成的“公有地农业制度”。在这种耕作制度下,土地被划分成小块条田彼此交错,每年依据作物的种类和农事时间强制划一耕种。这是一种落后的土地管理及其利用的制度,正如十六世纪后半叶英国诗人托马斯?塔瑟所认为的那样,从这一长条地移往那一长条地进行耕种,这种过时的耕作方法是浪费时间的,而且不可能产生出适量的粮食。而圈地运动把敞田和公田重做安排,使其更有利于农牧业及其生产技术的发展。   事实也是如此,英国的圈地运动和农牧业改良几乎是同步进行的。最初为了养羊而圈地,在圈地上播种新引进的饲料作物,用以养羊。圈地和引种新作物具有相同的目的。而新引进的作物也只能种植在圈地上,因为敞田制是不能随意更改作物的。新作物的引进又导致了四圃轮作制的出现,而四圃轮作制最初出现是在诺福克,所以被称为诺福克农作制。而诺福克又是圈地运动发生最早的地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圈地运动对于农作制度改变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还应该指出,农牧业的改良也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具有政治性的经济问题。在小农经济的情况下是不足以进行有效的技术改良的。而只有通过圈地所建立起来的大土地私有制,才能为技术进步提供经济保障,因为农牧业改良需要应用大量的资本投入才能做到,这就从客观上需要那些非常富裕的大租地农场主的参与。而那些原来社会地位很低的公簿持有农中的一部分人之所以能够最终变为富裕的大租地农场主,也正是由于他们在“圈地运动”这个特殊的土地租用过程中发了大财,在哈里逊的《英国概述》中说:“过去交出4镑都很困难的租地农场主,现在要交40、50镑、100镑,但是他们在租约期满时,如果手里没有积存6――7年租金的话,就认为是做了一次不好的生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圈地运动就没有这些非常富裕的大租地农场主的存在,也就没有英国农牧业的技术革命。   圈地运动还为改良农具提供了用武之地。因为大型农业机械必须在广阔而又平坦的土地上才能正常运转,这就必须改造土地原有的高低不平等等的自然属性,消除各种人为的障碍。在高低不平且条块分割的土地上是难以使用机械作业的,只有将土地填平,才能为农业机械化铺平道路。而土地填平也有赖于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和大量资本的投入,而这一切都只能是在圈地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的。   由此不难看出,近代英国的农牧业技术革命都是由那些原本是社会地位很低的公簿持有农在转变成了富裕的农业资本家以后在自己的租用土地的大农场上进行的。英国的农业结构自古以来主要是以农牧结合为主,但这主要是从土地占用的情况来看,从劳动力占用情况来看,畜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比种植谷物要少得多,据估计,饲养羊群需要的劳动力比种植谷物要少80%,特别是绵羊的饲养,一年中大部份时间都是无须多人看管,十五世纪中期,英国只要一个男劳动力就可以管理500英亩的牧羊场。而圈地养羊使得畜牧业代替了农业,其结果必然是农村劳动人口的下降,于是“曾经是200人工作并依靠他们诚实劳动而生活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二个牧人。”这就是托马斯?莫尔所谓的“羊吃人”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羊吃人的结果使得小土地所有者纷纷破产,农场的数目急剧减少,而一些农场的面积却不断扩大,这是农业集约化经营的一条必由之路。本来是好事,却被有些人说成是坏事。  圈地运动使农民离开了土地,为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而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扩大,又刺激了农业技术改进的广泛采纳,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和土地的价值,所以一些富有的农场主在建立起大农场之后,也改变了原来的生产方式,在农场上实行规模经济,进行商品生产,以满足市场需求,促使他们进行合理化管理,以提高土地和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如,用畜力工具取代人力,以马耕代替牛耕。圈地运动并不是简单地将耕地变成牧地,而后又变成耕地,而是将农夫的小规模耕种,变成大规模的放牧和大规模的耕种,即由原来自给自足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变成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我们不能不承认,对于小土地所有者来说,这个圈地运动确实是一个不好的事情,但是我们认识历史,必须从整体上、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而绝对不能从局部的利益、用狭隘的眼光来看问题。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而一贯标榜以“科学”理论自居的马克思却显得一点都不科学了。   5,圈地运动的社会效益   尽管在英国圈地运动的初期,圈地的数量是很有限的,但是圈地给当时英国的农业所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到十六世纪末,英国农牧业生产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都为欧洲其他国家所不及。首先促进了养羊业的稳步增长,到十六世纪五十年代初达到了养羊业的高峰,而与此同时,谷物并没有因圈地而减产,反而是有所增加了。虽然亨利八世曾禁止粮食出口,但有特许证者除外,大体说来“整个这一世纪,英国都倾向于出口粮食和肉类。”这与圈地是分不开的。正如塔瑟在诗中所说的那样:       走尽天涯海角  任凭你寻找       有哪里能比圈地更美好       生产更多的牛羊肉       最好的谷物、奶油和干酪?  圈地之所以能够产生出比先前更多更好的食物,主要在于它采用了大量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因此,圈地运动促进了农牧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圈地运动所导致的农牧业发展最终也给所有的英国人带来了实惠。这种实惠在十七世纪英国人的食物中得到了反映。当时英国的农民及劳工平时都可以吃到肥腊肉、肥咸肉、干奶酪以及粗面包等等,以致当时有人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国家,其低层阶级的人能比英格兰有更好的食品”这就是圈地养羊所带来的最直接的效益。但是圈地运动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对当时英国的科技与社会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为以后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了解了英国的圈地运动的真实情况以后,我们再来分析原始资本积累在这个过程中的定性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从历史的角度看,尽管圈地运动没有能使所有的英国人满意,尽管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对圈地运动进行了完全的诋毁。但是,圈地运动对英国历史的进步,仍至对整个人类历史进步的积极作用都是不可否认的。  第二,我们也应当看到,原始的农业资本家本来就是由那些原本是社会地位很低的公簿持有农转变而来的。所以,最初的时候,他们本身就是向地主交租的劳动者,所以他们的原始积累就是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而绝对不是剥削成果。如果一定要说这里有什么剥削的话,也只能说他们是受地主的剥削,所以他们是被剥削者,而不是相反。即使他们后来也顾用了农业工人,但是他们已经对农业工人支付了工资,那是一种等价交换,而不是剥削。这就说明,资本的原始积累,那是资本家依靠他们的体力劳动和组织生产过程的脑力劳动以及承担投资风险压力的心理劳动来发财治富的,而不是什么剥削;这部分原本是社会地位很低的公簿持有农在转变为农业资本家的关键时刻,他们是用了他们的知识和智慧的劳动,也冒着一定的风险,才在这个圈地运动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从而完成了他们的原始的资本积累。  我们理解劳动,不能只认为那些直接的物质生产劳动才是劳动,而否认其他形式的劳动。现代科学表明,知识的力量是劳动者应当具备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劳动能力,因此,资本家在创业时期对历史发展进程的预期也是一种知识性的劳动,也是一种承受巨大风险压力的心理劳动,他们敢于冒着巨大的风险,与大地主们签订时间长达99年的租地合同,而其他的人却不敢这样做,那些大地主们也完全可以不将自己的土地出租给那些社会地位很低的公簿持有农,而是自己组织农业生产,那么那些公簿持有农在租地并使用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这种收益,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与此同时,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他们也要付出巨大的脑力劳动,所有这些,都已经充分地说明,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并不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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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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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55 &&
‘:“北海市的房地产虚热也不能否认,这种虚热的根由就是土地失控。但我有什么办法?批来的条子我能不签字吗?知道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我也没有办法控制。这是中国特色,不是我这个市长能顶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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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4 &&
中国的土地问题&&中国的土地问题细心的人会发现,中国的现有土地分为两类:一类叫国有土地,另一类叫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国有土地当然属于国家,政府有权支配。问题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是什么意思呢?1949年以前,共产党为了发动农民参加解放战争,采取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直到1949年解放,将农村地主的私有土地分给了农民,成为农民的私有土地。后来,开始搞互助组、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直至人民公社,农民的私有土地逐渐集中,形成了所谓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如果是这样,可以看出,“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是具有私有性质的土地。不同于国有土地,农民对它是有支配权的。相反各级政府机关反而缺少支配权了。问题是现在应该有一份农民怎样支配这份土地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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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39 &&
出处: 中国法治在线网&&作者:岩石&&编辑:魏民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以浒关工业园为名,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就强征土地1万多亩,还造成了数千亩良田闲置6年之久!辖区内的2000多户群众房屋也被政府非法拆迁,而拆迁单位没有向他们出示拆迁许可证和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一些群众反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非法设立了浒关工业园,在工业园征地过程中采用野蛮的手段进行拆迁,在补偿方面还给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当地政府还造成了数千亩良田闲置6年之久!一张告知书就可以强拆房屋&&&&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牌楼村等5个村子共有2000多户居民, 2003年下半年开始,这里的居民被迫搬迁,拆迁人浒墅关镇政府没有出示拆迁许可证,仅凭一张告知书就强拆了他们的房屋。&&&&被拆迁人说:“多数居民很无奈地搬了出去,拆迁人在强拆时还组织了数百人的拆迁队伍,没有人能阻止政府强拆。”&&&&被拆迁人陈某告诉记者:“我们周边房产均价是5000多元每平方米,别墅售价8000多元每平方米,但我们的独院楼房却只作价400-600元每平方米,还要打个九折。我们家200多平方米的楼房给的房屋补偿价才十来万元。”&&&&在浒墅关镇,苏州高新区规定,居民无论有多少房产,最终补偿的面积只能按每人30平米补偿。&&&&该镇宣传委员蔡某说:“吃亏也没办法,这是政策,老百姓亏是政策造成的。我家有600多平米的房产,最终只给补偿150多平米。”&&&&巨大的差价和强硬的补偿方式,让当地居民怀疑政府是不是在榨取群众的利益,因为拆迁的主体是浒墅关镇,拆迁人也是浒墅关镇,开发商新浒投资公司也是高新区管委会属下的公司。&&&&更让老百姓无法接受的是浒墅关镇征了15821万亩地,却没有给群众一分钱的土地补偿。虽然【苏高新管(2002)77号】文件也提到给予11000元每亩地土地补偿,但是钱去了哪里?6年了,为什么老百姓都没拿到?&&&&文件显示这些补偿并不是直接给失地农民,而是给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安置农民生活”。&&&&浒墅关镇宣传委员蔡某说:“土地补偿款是有的,因为要办养老保险,就把钱拿出来跟保险置换了”。“三无”拆迁安置房被群众拒绝&&&&房子被拆迁后,部分群众搬进了贫民窟似的过渡房,而现在他们连过渡房也没法住了,政府要把他们赶出去,逼迫他们接受政府的拆迁条件。&& 拒绝搬迁的农民仍然没有接受政府的拆迁安置房。&& 农民拒绝接受的原因除了征地没有见到合法手续、补偿不到位以外还有就是拆迁安置房也没任何手续。&& 拆迁安置房已经建好4年了,但是却没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就连建筑质量合格证也没有。&&这些拒绝搬迁的居民大都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收入微薄,生活压力沉重,有些被拆迁人的生活已经没有了出路。&& 被拆迁人俞某告诉记者:“我们还有20户仍然在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非常困难,但是我们仍然相信党和政府,我们每家都在房屋门口悬挂国旗。”“信访学习班”被编入高校教材&&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信访人的法律意识,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正确合法地进行信访活动,维护信访秩序,我办将于日至3月13日举办第一期专题学习班,请你接此通知后,于2月27日×时前到指定地点报到,特此通知。”&& 浒墅关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上这样写道。 村民俞根元、宣卫明、朱法明三人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他们已经被关了七天,三人都声称在赏湖楼别墅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轮番的“劝导”、不准睡觉、罚站……&& 3月11日至19日之间,村民曹国云、谭水华、沈小弟也被“邀请”到这家风景秀丽的别墅。&& 看守人给所有进入学习班的人发放了三本材料:两本信访条例,一本2001年发布的苏州市政府16号令,全称是《苏州高新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学习班开始后, “学习班的领导”3组人、8小时一班、24小时地对陈建国等人进行看守学习。 && 陈建国回忆说:“他们叫我不要上访,不要和政府打官司,赶紧签协议,要保证以后不打官司了。他们还威胁,如果不和政府合作,就永远都别想走出这个房间。”&&“信访学习班”一事被《民主与法制时报》放在头条进行大篇幅报道,之后,著名法学专家胡锦光、韩大元也将此事作为案例编入高校教材《中国宪法》。5000亩良田“撂荒” 六年&& 浒关工业园的建立依据的是“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管(号《关于同意设立‘苏高新浒关工业园的批复’》”。该工业园总规划面积约15821亩。这么庞大的用地项目应该是国务院才能批准,但是记者却未能见到有关批文。&&&&高新区土地局副局长石某说:“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个工业园,根本没有的事,如果有我们是不认账的,你们可以找高新区,国土局从不认可浒关工业园”。&&&&记者在苏州高新区看到,浒关工业园的大牌子处处皆是,国土局不会不知道。他们还做出过《房屋拆迁裁决书》,在裁决书中,国土局认可了浒关工业园,也认可了他们的拆迁行为,该动迁项目也经过了高新区国土局的批准。&& 现在国土局为什么不认账了呢?&& 浒关工业园是明显违法的,国土局自然不敢承认。一下子征用一万多亩土地是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可是谁也没有见过批文。就连从2003年至今国土部门究竟给浒墅关镇批了多少地这样的问题,高新区国土局都不敢提供,还要以种种理由拒绝采访。&& 既然没有问题就应该坦坦荡荡的接受记者的合法采访,遮遮掩掩只能说明国土局在这次征地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甚至参与了非法征地!&&&&至少,浒墅关非法用地国土局是知道的,非法设立工业园国土局也是知道的!荒草连天,数千亩土地荒废6年,国土局也是应该知道的!&& 浒墅关镇政府有关人员明确:土地征用是国土局征地,你们找国土局吧。&&&&园区内良田荒芜,蒿草遍野,大片大片的土地被撂荒。&&&&记者调查,工业园 “撂荒”率高达50%左右!浒关工业园造成了至少5000亩土地被荒废!&&&&由于政府一次性征用土地过多,无力进行大规模配套开发,造成土地供过于求,从而导致了大规模的土地闲置。&&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高新区就用围墙圈占了大面积的农田,修了很多条路,数千亩土地被荒废了6年!&&&&国土局石副局长却说:“使用没有征用的农田是镇政府的事,但是,如果是我们征用过的我们是要负责的,我们坚决查处”。&&&&浒墅关镇宣传委员蔡某说:“如果只征用部分土地,其他没有被征地的农民会有意见,为了把这里的农民都变成居民,所以就全部拆迁,把地都征了;土地补偿款都给了,只不过是用土地补偿款置换了养老保险,所以农民没拿到钱;农民不种地,没人愿意种,我们正在考虑复耕,正在千方百计地解决撂荒,引进外地人种西瓜。当时我们还公开招标,让人种地。”&&&&&& 记者问:“你们有什么权利对老百姓的土地进行公开招标?”&&&&&&蔡某说:“养老给办了,我们就有权招投标,因为大多数老百姓同意了”!&&&&&& 随后他又否认了征地,说土地只征用了一部分,因为高新区每年给浒关镇的土地指标很少,只有几百亩。&&&&&&他也否认了浒关工业园,说浒关工业园没有批,这个名称只是大家随便叫叫,大牌子宣传浒关工业园是上面政策问题。&&&&&&苏州市高新区网站、浒关工业园网站及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网站均有关于浒关工业园的介绍。&&&&&&记者将关注此事的进展。苏州拆迁维权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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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25 &&
总有一天,饿着肚子喊''打贪官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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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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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27 &&
5000亩良田“撂荒” 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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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 &&
管不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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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57 &&
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一些群众反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非法设立了浒关工业园,在工业园征地过程中采用野蛮的手段进行拆迁,在补偿方面还给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当地政府还造成了数千亩良田闲置6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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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亩土地荒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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