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发公司统一烧水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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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使用桶装饮用水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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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部各部门、水磨供电筹备组:
目前,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水磨供电筹备组使用的桶装饮用水,均由公司负责统一供应。由于目前桶装饮用水的相关指标大多达不到国家职能检测部门的技术及卫生要求,长期饮用不利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为切实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电力公司“川电政工[2009]1号”文件关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充分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挖掘潜力,降本增效,从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寸导线做起”的形势任务教育的有关精神,公司决定从2009年3月1日起,停止供应桶装饮用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3月1日起,由公司使用锅炉烧制饮用水统一供应本部员工饮用水。公司按本部办公室间数各配备暖水瓶并按部门数配备电水煲。
二、饮用水供应地点:公司都江堰办公楼三楼。
三、饮用水供应时间:为了保证正常供水,公司综合文化部从2009年1月开始安装试用烧水锅炉,从试用情况看每月将增加公司20000元左右的电费。因此,为了既保证饮用水供应,又节约开支,合理控制成本,公司本部每天供应饮用水的时间为上午9:00至10:00。如不能满足饮水需求,各部门可使用电水煲自行烧水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从发文之日起2日内,本部各部门到总经理工作部荣蓉处领取暖水瓶、电水煲等。
(二)各部门现有的饮水机由其自行保管,如继续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各部门自行承担,如有必要也可在本部门的业务接待费限额中处理。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决定。
(三)各部门负责人要在公司当前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面临较多困难的情况下,切实担负起部门的领导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解释工作,要积极引导本部门员工充分认识“过紧日子”是公司应对当前严峻形势的需要,更是灾后重建,保证公司尽快恢复生产,实现发展目标的内在需要,从本部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带领本部门员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顺利实现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增收节支的目标,鼓舞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渡难关,为公司恢复重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在公司统一供应饮用水的工作中,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综合文化部反映。
总经理工作部
&&&&&&&&&&&&&&&&&&&&&&&&&&&&&&&&&& 党委工作部
&&&&&&&& &&&&&&&&&&&&&&&&&&&&&&&&&&综合文化部
&&&&&&&&& &&&&&&&&&&&&&&&&&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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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卫〔2014〕15号
关于印发2014年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生成日期: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疾病预防控制/通知
发布机构:
联系电话:
关于印发2014年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驻镇卫生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将《2014年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4年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如东县卫生局&&&&&&&&&&&&&&&&&&&&&&&&&&&&&&日&抄送:市卫生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安监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如东县卫生局办公室&&&&&&&&&&&&&&&&&&&&&&&&日印发&&&&&&&&&&&&&&&&&&&&&&&&&&&&&&&&&&&&&&&&&&&&&&&&&&&&共印150份&2014年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促进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通过开展常规监测,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为预防控制水性疾病和应对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依据,为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以及制定相关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二、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GB06)、《江苏省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省、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三、工作内容依据相关规范开展对辖区内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测,&收集和分析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开展水质卫生监测相关信息的报告及信息发布工作。(一)掌握水资源基本情况掌握全县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范围、覆盖人口、水处理工艺、饮用水污染事件等。了解全县分散式供水基本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分类饮用人口、水处理方式等。(二)确定监测点根据《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水质监测点选择原则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水源类型、区域供水进展及分布、供水方式及2013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等实际,确定20个增压站或供水点为监测点,其中掘港镇镇区设6个监测点。其余未完成改水的深井水供水单位作为临时监测点,对其在改水完成之前所有在用水井进行监测。&(三)开展水质监测1.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具体方法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执行。采样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2.评价标准:饮用水水质分析结果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进行评价。3.监测指标:根据我县农村饮用水水质特点和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每季度根据需要选择相关指标,我县饮用水水质监测指标包括:(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氨氮、铝、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2)毒理学指标:镉、铅、铬(六价)、汞、砷、氟化物、硝酸盐、硒、氰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等。(3)细菌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4)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4.监测时间及抽样频率(在我县区域供水全面贯通前参照去年)(1)监测时间:每季度集中开展水质监测一次,采送样时间&初步定于三、六、九、十一月的13-15日。县疾控中心在水样送检后集中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如遇休息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则顺延或另行通知。(2)抽样频率如下:①区域供水增压站或供水点、临时监测点:每季度对管网水开展一次常规项目检测,在3月(枯水期)、7月(丰水期)分别对出厂水开展一次全分析检测。②县自来水公司:每月对管网水常规检测外,另增加每月一次出厂水常规检测,5-10月加测一次管网水常规项目,一年四次全分析检测。③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或区域可适当增加水质检测频次。(四)水性疾病监测通过传染病监测网、全死因疾病监测网等途径,收集农村水性疾病发生流行的相关资料,经进一步调查、分析、整理,逐步建立水性疾病数据库,掌握水性疾病状况。主要内容包括:1.经水传播的重点肠道传染病(伤寒、霍乱、痢疾、甲肝)监测;2.饮用水所致的地方病监测;3.肿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监测。(五)饮用水卫生应急监测根据《如东县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规定,在发生饮用水突发事件时适时启动。四、监测管理及保障措施(一)健全监督监测工作网络。成立如东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县卫生局疾控卫监科科长,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卫生所所长、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完善全县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网络(见附件1)。(二)明确职责分工1.各卫生所动态掌握本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收集相关资料;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区域供水增压站或供水点、临时监测点水样的采集与送检;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及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调查处理水污染事件;及时、准确填写采样单及水样采集与送检管理登记本等工作。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态掌握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收集相关资料;负责县自来水公司的水样采集与检测;定期对水质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简报通告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卫生学现场调查、饮用水水质检测分析以及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置;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结果等。3.县卫生监督所动态掌握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收集相关资料;负责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及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4.&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努力改善供水条件,定期更新、维护供水设施,严把水质净化消毒关,确保供水安全卫生。对提出的卫生整改意见和措施要及时整改落实,对发生涉水事故或水污染事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三)监测结果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批次的水质监测报告并送达各卫生所,各卫生所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至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复印存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每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水质监测工作简报》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应根据供水单位现场卫生状况、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情况,并结合水质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四)人员要求各卫生所要安排专门专业人员具体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水质分析和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五)监测经费本监测方案所涉及的水质卫生监测所需经费除县自来水公司额外增加的监测项目外,其余均列入专项经费列支。各卫生所根据监测送检的工作量经审核后在专项经费中报支送检费;有关检测检验费由县疾控中心依据有关收费标准,结合实际检测检验量,报送县卫生局审核后在水质抽检专项经费中列支。各镇卫生监测的工作进度、数量及质量由县疾控中心审核评估,其结果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如东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采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采样点的选择1.出厂水&&采样位置应设在出厂后,进入输送管道前,距离供水设施最近的取水口处。2.管网末梢水&&选择用户水龙头取样。一经确定为取样点就相对固定。原则上便于取样又能反映真实情况。二、&&&&&&&&&&&&&&样品的采集1.微生物样&&先用酒精灯烧水龙头,原则要将水龙头外表水烧干,时间不少于2分钟。然后放水5分钟,取下灭菌玻璃采样瓶上的橡皮塞,采水400ml,盖上瓶塞,贴上标签,注意不要让手或其它物件接触橡皮塞内层。2.理化样&&&&在取完微生物样后,用5L的塑料桶注水,反复震荡洗去桶内杂质,&重复3次以上,最后放满,盖上桶盖,贴上标签。3.采样单(样品采集记录单)&&&&出厂水及管网水均应在采样现场开具采样单,由被采样单位(水厂、学校、居民等)陪同人签名。采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所存档,两份随水样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单填写要全面,尤其要注明详细的采样地点(或水井编号)。三、&&&&&&&&&&&&&&样品送检水样采集后统一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卫科办理送检手续,同时将水样送至各相关科室。1.采样单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卫科,由环卫科统一开送检单,并办理相关手续。2.理化样(1000ml塑料桶中的水样)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3.微生物样(500ml玻璃瓶中的水样)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四、&时间安排各卫生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采集水样,并于采样当日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微生物样不超过四小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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