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打的欠条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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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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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合同款后所打的欠条该如何定性?作者:俞淑芳
刘畔&&发布时间: 08:18:55案情:2010年5月25日,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被告将获得的工程采用总包工(泥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原告进行施工,本工程的主体工程、装饰部分,面积1710平方米,每平方米劳动工资为112元。全部工程由原告进行施工,电工部分包括卷扬机部分也由原告负责(甲方给予补贴1000元);除材料为被告乙某提供外,员工的管理以及全部工具都由原告负责(包括煮饭工资以及餐具),合同约定了“工程款”的付款进度。2011年5月,经被告乙某与原告甲某进行结算,被告乙某应支付原告甲某工资共计76000元,并由被告乙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今欠到甲某工资款伍万伍千元整,钢筋工叁仟,木工工资壹万捌仟元,合计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元)乙某,2011年5月12日”,纠纷发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此债,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未付分文。
分歧:对于被告乙某所打欠条的定性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乙某向原告出具的欠条应认定为被告乙某所拖欠的工资,原告依据欠条向被告要求偿还的行为应为追索劳动报酬,故本案的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原告依据欠条所追索的工资,并不是劳动法上的工资,实质上为原告承包工程的工程款,故本案的案由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
第一,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为建设工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合同的内容来看,原告承包了被告的项目,而不是作为员工受被告安排从事工作,实际施工的木工、泥工等工人也都归原告进行管理,除建筑材料外,从劳动工具到餐饮等内容全部由原告负责。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原告为工程的承包人,被告为工程的发包人。因此,原、被告双方之间不够成劳动关系,而是构成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第二,被告乙某所出具的欠条应认定为不履行合同所欠的工程款,而非拖欠的工资。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签订合同后,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原告在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后,被告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被告乙某未支付工程款而出具借条的行为,应认定为不履行合同所拖欠的工程款,出具的借条实际是对所欠工程款的认定。
第三,原告起诉的法律关系为追偿劳动报酬,但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看似因欠条而发生的纠纷,实际上是因为一方不履行合同而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本案应以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为案由,应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在发现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第1页&&共1页编辑:熊闻遐&&&&文章出处:桃江县人民法院&&&&夫妻双方打的欠条怎么起诉_百度知道
夫妻双方打的欠条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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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什么签条?你不把详细过程说出来 很难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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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该怎么起诉,怎么起诉。只能从其个人财产中执行。因为夫妻的大部分财产都是共同财产,所以不离婚的话,此类案件通常调解结案。
夫妻不离婚,要求进行财产分割的 ,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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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妈妈打的欠条起诉我妈妈,我们该怎么办
我哥哥几年前买了一辆摩托车,欠了卖家4700元,然后打了欠条.哥哥离乡几年,债主就问我父母要钱,因要了我父母觉得哥哥已经成年,所以就没有理会,然后债主就上法院上诉,两次调解,因为卖方出不了发票,父母说给他2000元把车还给他,对方不同意,就这样一直拖着,去年他又去要钱,我父母也烦了,因为当时没钱,就说今年给,可是他说要妈妈写一个欠条.因为妈妈60岁了,也不怎么识字,就给他打了,今年他来要钱,妈妈说要他把哥哥打的欠条和摩托车的发票拿来给钱,他出使不来,所以就没给,可是他 现在以妈妈打的欠条起诉我妈妈,妈妈根本就没借他现金呀,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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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曾经因为工程款向A打了一个欠条,结果A病逝,并且其妻子将借条给了他的债主,并写了什么所谓的委托书,我也未见到,我同意给他的债主一半的酒和一半的钱还,但其不同意,他的债主将我起诉,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的债主有权向我要钱么
2005年我在扬州工作时借给朋友3万块钱 其中有一万是我找朋友借的 2007年我离开扬州时他给我一张一万块钱的欠条(不是借条)写明年底还清
而且写的是借钱给我的那朋友的名字 这几年我软磨硬施还了我五千块钱 现在更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 现在我环境也不是很好 想一次性拿回我的钱对像这样的人也再没有什么朋友情面可讲
我知道会很麻烦 但我想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才能够起诉 谢谢
如果让他重新打借条给我
估计还是会写借钱给我的朋友的名字 我是不是得要我朋友写个委任书这类条子...
我的一个朋友借给他好朋友三万块钱,去要钱的时候,被他的朋友叫去打牌,结果把这三万元输完了不算,还输了几万元钱因没那么多钱,就被迫吧车抵押给了他们,并且打了欠条,现在因无钱去换钱车也拿不回来,如果起诉,法院会判胜诉吗?
2001年父以各种借口向我母亲分别借款总计10万元,实确在外包小三,花完了家里的钱,02年发现后起诉离婚,离婚前补写了10万元的欠条,离婚后至今未归还一分钱,甚至对我和母亲进行了人身攻击和恐吓。请问现在能不能起诉他归还当年的10万元以及按银行活期利率算出的利息? 1.如果他不承认欠款
还有什么办法让他还钱?
2.如果他承认欠款
却说没钱还
法院可以让他现在的家庭以及他的父母兄弟偿还吗?
因拖的时间太长,老板又是台湾人,他的公司在,人却找不到,我要起诉的话,应该怎么做?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来自安徽的在河北任丘做生意,欠货款人2007年给我们打了个欠条,欠货款人没把日期写上已经有三年货款了,这三年内我们一直在催帐,就说没钱,想赖账。请问我们现在起诉欠货款人有效吗?谢谢大家!
我是来自安徽在河北省任丘市做生意,欠款人是夫妻俩,2008年男的打的欠货款48000元,给我们欠条是第二联,请问第二联起诉有效吗?后来他们离婚了,过了一年听说他们又要复婚,女的一直在我们市场,我们问他们要钱,他们就说没钱,男的去别的地方做生意了,他们现在互相推脱。还有一家合伙做生意欠我们18000元,可以同时起诉吗?我们该怎么去起诉?期盼律师给个建议,谢谢!
离婚前,男方个人借款购买的股票是共同债务吗?因为女方离婚时故意说不知道,欠条是男方自己打的,谢谢!
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
你好律师!道交责任个人全承担,就是一下没能力拿出这些钱赔偿 被起诉怎么办?要赔偿的是1万多 我现在已经赔他4000多了,他说不行一定要还完才撤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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