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关于未成年保护法被车撞后是否有保护条例

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询问不满18岁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表人到场。但未成年保护法第56_百度知道
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询问不满18岁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表人到场。但未成年保护法第56
条规定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请问,这里到底以哪一个为准?是“可以”还是“应当”?!司考2006年卷二77题认为是“可以”
应该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吧。我只想知道以哪个规定为准,不要事务的,司法考试2010卷二78题确是“应当
提问者采纳
我觉得答案是“应当”。我认为两部法律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从法律效力上而言不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对于位阶相同的两部法律中矛盾的条款,可以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79年颁布,96年修正的。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07年颁布的。因此优先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立法法》83条)我觉得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解释有些勉强:因为《刑事诉讼法》已经写明是不满18岁的特定主体,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针对这一类特定主体,所以都是特别法。如果说《刑事诉讼法》这一条没有特别注明是未满18岁而是说所有的证人,那可以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排除《刑事诉讼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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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上位法,冲突了以刑事诉讼法为准。而且实践中,也是做不到“应当”,有的没有法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有的法定代理人不肯来或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来,看守所等没有这方面的配套规定,不让在场等,以可以较为合适。
以《未成年保护法》为准,按“应当”做。司法考试一般以最近的真题为准。06年司考新未成年保护法尚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部给出的答案吧 应该是“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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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午通过 彰显和谐保护
00:00:00.0 来源: 
&&& 市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明年1月18日举行
&&& 今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 据悉,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日举行。1月17日召开预备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上海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预算草案,批准上海市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市级预算等。
&&&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背后的故事
&&& 今天上午刚刚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和谐,是这个时代推崇的生存状态,未成年人保护也不例外。师道尊严、家长权威与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并重,教育价值取向与保护方法相协调,立法决策与社会参与互动,成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显著特色,在全国引起反响。
&&& 今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它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过去两个月,在立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本报教育热线讨论的三大热点问题都在通过的条例中得到了回应。
&&& 放大最受欢迎的——不得派孩子买烟酒
&&& 在立法热点中,争议最少的是“父母不得派孩子买烟酒”。虽然有人担心这会让孩子变得“偷懒”、“喊不动”,但孩子们用更大的声音表示,自己愿意做家务,但不愿买有害的烟酒。这个“童声”得到了众多家长、老师的呼应。
&&& 再看今天上午通过的立法内容,记者发现,在“禁售烟酒”的相关内容中,不但是父母,而且是任何人都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买烟酒。此外,条例还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饮酒。
&&& 从父母到任何人,地方性立法“放大”了最受欢迎的立法内容,扩大被禁止对象的范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教授说,在审议中,法制委员会建议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修改成“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同时,把“发现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的,应当予以制止”修改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条例采纳了这些建议。
&&& 平衡最难把握的——怎样保护孩子隐私
&&& 最初的立法草案提出要保护孩子的“隐私权”。这个“权”字让家长们格外担心。
&&& 家长们向本报教育热线诉苦:目前,国家大法尚未明确界定未成年人的隐私。如果地方性立法泛化隐私,保护过了头,那家长老师可怎么管教?孩子们一赌气就可能扛出“隐私权”的大旗:分数是我的,我要保护我的隐私权,我就是不告诉你,你也别问我!
&&& 孩子们也在热线中诉苦:电子邮箱不知道被父母“攻破”了多少次,我再改密码也没用。家里装了不止一部电话,结果,爸妈就养成了一种习惯——只要有人打电话找我,爸妈就会习惯性地拿起分机“共享”。我知道爸妈是为我好,我也十分愿意接受爸妈的关心。但是,这种“共享”的方式却让我烦透了!
&&& 立法在“隐私跷跷板”上寻找到平衡点。在通过的条例当中,已找不到“隐私权”,虽然“隐私”还在。立法者解释说,对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来说,不到18岁,就意味着不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即便有隐私,也还不能上升到一个“权”字。
&&& 此外,针对“E时代”未成年人的隐私苦恼,在国家大法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外,上海地方性立法特别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电子邮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依法检查,或者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 条例保护孩子的隐私,也保障监护人和教师的教育知情权。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既倡导全社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也不至于“泛滥保护”。
&&& 收缩最受质疑的——不得公布成绩名次
&&& 究竟是“不得公布成绩名次”,还是允许公布成绩名次?这曾是一个问题。
&&& 一位市民讲了一个笑话:小学生小明高高兴兴地回家告诉妈妈:“我终于考了全班第一名,95分,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我啦!”这时,小明的爸爸从厨房间里冲出来,“谁敢公布我儿子的成绩名次,我告他去!”这个笑话一下子把禁止公布分数推到了尴尬的境地。于是,“分数”问题成了“立法之争”中最棘手的争论。
&&& 不公布成绩名次其实只是部分未成年人的意愿。当20名孩子第一次走进市人大常委会畅言建议时,有孩子提出:将“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写进立法草案。随后,这个建议出现在草案修改稿中。
&&& 在草案的数次修改中,这个“立法之争”不断发生着有趣变化。最初是:“教师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并且这一规定与教师不得侮辱体罚学生并列于同一条款。对此,有的市民持反对意见: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而且,公布成绩名次作为一种传统的很有效的教育方法,究竟如何运用,应该给教师充分的自由选择余地,以便因材施教。接下来,立法草案的变化是:“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并且这一规定不再与侮辱体罚学生并列。
&&& 11月23日,本报教育热线对读者立法建议的抽样统计表明,赞成公布和反对公布的比例达到12:1.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平衡各方建议,修订为:学校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今天上午,这个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学校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新民晚报·姚丽萍 高峰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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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出席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近日审议了《银川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提供法制保障,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2007年,银川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达315282人,占该市人口总数的21.19%。长期以来,银川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条例》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应对突发性事件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张银屏、张守志委员说,长期以来,校园周边秩序安全问题不仅揪着家长的心,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多年来不断治理,有了好转,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问题,既有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也有网络安全等,涉及到了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多个部门,建议《条例》中进一步充实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全社会要齐抓共管,切实保障学校的安全。
  《条例》规定,学校和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强、自律、自信,指导他们学习自我保护的技能,增强抵御各种灾害、伤害侵袭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或者侵害。
  丁玉龙委员说,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向未成年提供或者展示内容、情节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阅读,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视、录音、录像、图书、报刊、计算机软件和其他精神产品的违法行为。
  《条例》着眼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结合银川市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内容、方式方法、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的出台,可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身心得到健康成长。(记者白景辉 实习生牛涛)
&&& (稿件摘自 宁夏网-宁夏日报,如需转载请与宁夏网联系)&&&&
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责编:范静&&&&&&未成年(17岁)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60多岁老人可以判刑吗?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且肇事者还有喝酒
未成年(17岁)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60多岁老人可以判刑吗?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且肇事者还有喝酒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这样是要判刑的,具体判多少年我也不清楚,因为这样已经构成犯罪了的
不可以判刑
为什么不可以判刑?难道撞死了人就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交通肇事罪
构成犯罪,具体可以QQ咨询
简单说,涉嫌交通肇事罪,少年要服1、2年徒刑,他的监护人需经济赔偿,可寻求庭外和解和缓刑并由监护人给予赔偿 ,按照犯罪时的年龄来判断,未成年犯罪是应当从轻或减轻的。但是刑法规定16岁以上就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了。16岁以上18岁以下可以从轻或减轻。,但是行政处罚,不会免除,判刑是刑事处罚,赔偿是民事责任,可以同时进行 ,赔偿主要数额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抚慰金,数额根据当地的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约20万)详情咨询当地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事故责任证明要多长时间可以出来啊?
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会判刑,按交通肇事罪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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