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宝宝报户口需要什么后为什麼要到镇去做笔录

法制江苏公安&枉法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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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泛滥& 百姓遭殃
——法制社会!法律何在?人权何在?真理又何在???
我叫武道银,1964年出生,高中文化,是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镇居民(原籍安徽和县),常住地址同弟弟。弟弟叫武道明,1969年出生,小学文化,是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镇居民(原籍同上),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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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揭露腐败 全家惨遭报复
日下午3时许,江宁区公、检、法以及江宁区行政执法大队等多个部门联合采取强权手段对我们家实施打击报复,结果把我母亲、弟弟、弟媳还有我妹夫全部抓走。其中弟弟、弟媳俩人被刑事拘留。9月18日上午即我儿子——武兵出院第二天被江宁派出所一帮“人民警察”殴打。9月21日我在北京上访时,遭到截访,骗回后又被行政拘留+罚款。出来后依法信访又遭恐吓……。详情还得从日发生的一起城管“打人、抗法”事件说起。
日上午,江宁区行政执法大队在江宁镇组织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市容整治行动。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家门口摆放的一台新冰柜被当天“执法”的城管队员突然“抢走”,我和家人发现后索要冰柜,结果被行政执法人员、城管队员以及他们雇佣的打手打伤,报警后,城管队员竟然两次从民警手中抢走打人者,气焰十分嚣张(详见材料——《法制江苏,民工执法;和谐社会,城管打人》注:百度搜索“武道明+公安”可查找到详细材料)。事后,江宁派出所所长竟然说这个案子办不下去!无奈,在依法信访无果、投诉不能维权,申请游行示威又被剥夺以及多年来在我们家发生过的十余起大小案件江宁公安要么不办、要么扯蛋的情况下,弟弟才将此次事件的主要内容制成标语和横幅于2007年5月份贴、挂在自己家门面房的门窗上,内容是:“上联:法制江苏
民工执法,下联:和谐社会
城管打人;横批:“活土匪”;以及暴政江宁
官匪横行, 残害百姓
惨无人道;拿纳税人的血汗钱,雇打手残害老百姓;骑在人民头上拉屎,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公安执法,城管抢人,公然抗法,法理不容;江宁公安
枉法残暴,有案不办
总是扯蛋等等。”该标语一贴出,立即引起不少老百姓的关注。当天城管时刻派人前来拍照、摄像。江宁派出所的民警、保安包括所长在内都来现场反复巡视,之后没想到有关部门竟然采取默认的态度不理不睬。过了一段时间,弟弟又把用手机拍到的城管与民警对抗、撕扯在一起抢人的图片贴出来后,同样无人理睬,又过了一段时间,弟弟把标语和图片贴到自己家的面包车上,结果还是无人理睬。之后在我们数次强烈的交涉下,江宁城管才于7月4日和我们就医药费问题达成协议(事后才发现由于弟弟的粗心,从而中了城管和公安的圈套)。而刑事部分江宁公安依然不办。
由于在我们家发生过的其它十余起大小案件投诉、信访一直没有说法。因此,半个月后,弟弟又把专门针对江宁公安枉法腐败,有案不办,总是扯蛋的标语贴了出来,一个月过去了,二个月过去了……一直无人理睬。于是,日弟弟再次将部分标语更换为:“戒指被抢
手机被盗 非法搜查 打击报复 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
致人伤残等等案件,江宁公安要么不办,要么扯蛋;依法信访,信访扯蛋,多年投诉,竟然不管;该办的不办,该管的不管,该监督的不监督;法制江宁,司法泛滥,暴政江宁,官匪横行;江宁公安
枉法腐败 卑鄙无耻 冷血无情 公安败类
人民悲哀等。”在这种情况下,江宁司法部门及地方政府的一些腐败分子终于坐不住了。因此制造了“9.17”镇压报复事件。
日下午,我在南京接到弟弟打来的电话说,江宁区行政执法大队刚才下了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面写到:“武道明,你在自家屋顶上拉的横幅违反了城市市容环境限你在当日下午3:30分之前自行清除,否则后果自负。”当时我还在南京市鼓楼医院陪儿子住院,听到这个情况后,我立即帮儿子办了出院手续,匆忙赶回家。下午3∶20左右,弟弟又打电话给我,说江宁公安已经采取行动了,连防暴警察都出动了,大小警车十余辆,光警察就有百余人……。当我带着儿子快要到家时,我给家里打电话,没人接,打弟弟手机语音提示关机,这时,我意识到家里已经出事了。于是,我让儿子一个人回家,我返回南京,不久得知,弟弟、弟媳、我母亲、我妹夫全部被抓走。正当我思索如何依法维权时,第二天又传来一个令我更加震惊的消息——儿子被江宁派出所多名民警殴打。弟弟、弟媳被刑事拘留。另外江宁公安于9月18日开始在江宁镇进行大规模的调查,专门寻找曾经与我们家有过矛盾的人搜集材料,目的就是想要治我们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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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访遭截& 骗回被拘
9月18日晚上我从南京乘火车于19日上午9时许到达北京。下车后,我找了个地方把9月17日和18日两天来在我们家发生的事件整理成投诉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没想到,9月21日下午,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时,遭到南京市信访局驻北京办事处的人截访,他们骗我回南京解决问题,结果回来后,把我交给了江宁警方。我是9月21日晚上和其他十多名进京上访人员一起被带上火车的。9月22日上午8:45左右回到南京站,没等下车,我就发现江宁派出所副所长严巧兵已经带人在站台上守侯,下车交接后,严巧兵把我带上警车直奔江宁开发区派出所。在车上,严巧兵恼羞成怒得连上衣外套都扒掉了,然后十分气愤地对我说道:“哼!武道银啊!胆子不小吗?敢跑到北京上访去了!哪位重要人物接见你了?是胡锦涛还是温家宝?”当时我选择了沉默……。大约9:15分到达江宁开发区派出所。下车后,他们立即把我带到一间审讯室里搜身,把我身上带的和包里装的所以物品翻出来查看,当严巧兵看到我的多份上访材料时,立即拿出去查看,当他看到我在北京写的那份投诉材料后,马上跑过来凶狠地问道:“哼!武道银!我们民警打你儿子你在场看见了?证据呢?”然后,气汹汹地拿来传唤证,叫我签字。我发现传唤证上写道,我是被传唤到江宁开发区派出所的,这与事实完全不符,于是,我拒签,严巧兵愤怒地在我面前来回晃,一幅穷凶极恶的样子,看架势他恨不得一口把我吃掉也难以解恨。在严的威逼下,我只好签字,然后,过来一个穿便衣的年轻人给我做笔录。当问到这些标语、横幅是谁制作的?是谁贴的?又是谁在网上向局长、省长发的?我说这些都不是我搞的,他不信,并停下笔来,反复盘问我,然后严巧兵又气势汹汹地跑过来叫道:“哼!这里有你亲笔写的材料在,你还敢不承认。”我说,不错,这次事件的投诉材料是我写的,但是标语确实不是我贴的和制作的,在网上发给省长信箱、局长信箱等材料也不是我发的,他不信,并且不依不饶,然后采取轮番审讯的方式审我,不让我休息。当我对笔录内容与我所述不一致提出质疑时,该办案人员语气一转高声怒道:“你不要管我怎么做笔录,我问什么你答什么,至于怎么做笔录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一套手段。”由于我当时已经五天五夜没有吃好、睡好,加上自己身体有病,哪能经得起这番折腾!最后在被逼的情况下我只好顺着他们的意思承认所有标语、横幅是我一人所为,然后他们才肯罢手结束笔录,在签字时,严巧兵叫我按照他所说的“以上和我说的一样”一字不差写下来,错一个字也不行,并且拿来早已准备好的所有这些标语、横幅的照片,叫我签字,签完字又给我抽血做DNA,指纹印,照相,量身高等一系列一个罪犯必须完成的一切手续。做完这一切已是晚上9点左右,然后在两个保安的看守下一直熬到次日凌晨1点多钟,才过来一个民警告之,决定对我拘留十天并处500元罚款。处罚决定书上这样写道:“现查明2007年5月份以来,武道银在位于江宁区江宁街道宁桥北路的梅宁冷饮百货店的房顶和窗户上张贴、悬挂标语,扰乱了当地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武道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然后把我送往江宁区看守所,在看守所登记时,押送我的民警叫我在拘留证上签字,我没签,民警问我为什么不签?我说,我没有犯法,对拘留不服。然后看守所登记的管教干部问我有没有什么病?我说我有“XX病”管教干部立即暗示民警待检查后再说,结果民警打了一个电话后,还是把我关进了拘留所,并且和其他十余名被拘人员关在一起,进去后我特地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是凌晨1:42分
。在拘留期间,我提出要就医吃药,可是没人理睬。
日,是我拘留期满的日子,回家后,家人告之,儿子于10月2日又住进了梅山医院,弟媳于9月27日被家人取保候审,母亲当天夜里被放回,家里楼上每个房间都布满脚印,检查后发现放在后面房子二楼的标语及横幅不见了,当天江宁区行政执法大队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不见了等等迹象说明,我们家已被非法搜查过。由于弟弟还没有出来,有些事情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所以回来后我没有立即投诉。10月4日,我到江宁派出所找所长王祥要我被扣押的财物时顺便提到放在抽屉里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不见了,王祥说,通知书不见了没事的,区行政执法大队那边有底根能查到。我又说我们家被搜查过,王祥矢口否认……。当我领取被扣押的财物时发现,我的所有上访材料被江宁公安没收了……。当我到医院把儿子做手术的事安排好之后,自己又感到全身乏力,站立困难,于是10月9日我到南京市鼓楼医院进行检查,结果转氨酶升高到87.1U/L是正常值的两倍多(拘留前我检查的结果为38U/L在正常值的范围内)。服药后过了一个月仍不见好转,于是,11月9日我再次检查,结果转氨酶升高到276.2U/L是正常值的7倍多,这可把我吓坏了,因为我的转氨酶从来没有这么高过,到医院就医后,医生告之必须马上住院治疗。不得已,11月11日我又住进了医院。直到12月5日感觉有些好转才匆忙出院。
出院前,我已经向南京市公安局递交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市局对我被拘留一事给予行政复议。
理由一、江宁分局认定我贴标语、挂横幅扰乱了当地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
二、拘留期间剥夺我就医吃药的权利;
三、办案人员非法没收我的所有上访材料;
四、截留上访,不仅违法,而且还侵犯了我的人权;
结果南京市公安局给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是:驳回我的所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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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镇压&
出院前后,我经过仔细调查、了解,答出如下事实:
日下午2:30左右,江宁区行政执法大队向弟弟下发了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弟弟感到情况不妙,于是就把横幅收了起来,由于面积较大,时间有限,其它标语一时半刻无法清除完毕。大约3:20分,江宁区公、检、法等部门联合组织大批警力来到现场,共出动大小警车十余辆,约二百人,其中公安干警百余人。此次行动江宁分局不仅倾巢出动(有刑警、防暴警等),而且包括一把手胡士宁在内的三位正副局长都亲临现场,还有区政法委书记,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法院院长,镇党委书记,以及南京市公安局的人,并且在江宁镇人民政府内设立临时指挥部,由此可见,此次行动非同小可。当这支声势浩大,气势吓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源源不断地向弟弟家小店门口涌来后,首先由交警封锁了门前的道路(门口为老205国道),然后,防暴警分男女两排站在小店对面的马路边,再成T形站两排穿过马路到小店门口,形成一个人行通道,江宁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带领一帮人守在门前,还有不少不明身份的便衣守在门口及四周,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家出了什么大事!明白人都知道,这些人就是为我们家门窗上张贴的标语、横幅来打击报复的。现场气势非常逼人,气氛也十分紧张。当妹夫——王善华在马路对面用数码相机拍照时,被发现后江宁公安立即采取强制手段将其抓走。弟弟看到这种情况后,意识到他们是有备而来,于是从门口外面转身进家,就在这时,站在门口的一帮便衣一起蜂涌而至闯进家里,于是我母亲、弟媳俩人都说:“你们这么多人跑到我家里来干什么?”边说边阻止他们进家,可是,话音未落,就有七八个便衣把我弟弟按住强行拖到马路对面的警车上,而且有个防暴警察还动用电警棍击打弟弟头部,弟媳见状立即问道:“你们凭什么抓武道明?”只听旁边一声令下“全部带走”。于是,又冲过来一帮人把我母亲、弟媳全部拖上警车。就这样前后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江宁公安抓走我家四个人,母亲的鞋子都被拖掉了。在警车上,弟弟看到几个警察使劲抓住母亲不放时说道:“你们不能瞎拖,我母亲有高血压和脑梗。”可是,无人理睬。弟媳又说,我家人全部被你们抓走了,家里抽屉开着,里面有钱,还有三个小孩放学回来无人照应。要求打个电话找人照应一下,同样无人理睬。到达江宁开发区派出所后,他们把我弟弟、弟媳、母亲分开审讯。在给我母亲做笔录时,母亲明确表示不识字,可是,办案人员在完成笔录后,强行拉着我母亲的手按下手印(然后以此为证据,认定标语就是我贴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把我弟弟、弟媳俩人刑事拘留。弟弟被送到看守所后,管教干部要求弟弟脱鞋检查,弟弟说在派出所查过了,结果该管教干部狠狠地扇弟弟一耳光,并且说到:“他妈的回什么嘴?”由于弟弟有高血压、脑供血不足等病,之后在拘留期间有病拖着看,吃药有上顿没下顿,因此血压一直偏高不下加上手和腿皮肤溃烂,象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可是家人通过律师要求取保候审,江宁公安就是不许。之后弟弟因头疼再三要求看病,结果被江宁警方弄到医院去做精神病鉴定,直到11月14日弟弟才被通知取保候审。弟弟、弟媳俩人被取保候审后,两部手机被江宁公安没收且无任何手续。弟弟在看守所未吃完的高价药至今不发还。妹夫于当天晚上释放,可是,拍照用的数码相机里的存储卡被没收了。母亲被折腾得半死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才被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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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江宁公安&
日下午,我儿子出院回家,下车后看到有不少城管队员在我们家门窗上撕扯标语,还有一些城管队员手里拿着完好的标语、横幅从我们家里出来,门口围观很多群众,还有民警。于是,我儿子就用手机在马路对面拍了几张照片,不料被江宁派出所副所长严巧兵发现,然后立即叫民警孙有为把我儿子带到江宁派出所进行盘查,在询问室里孙有为要搜身,儿子不肯。于是孙有为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回来又经一番盘问后才放我儿子回家。儿子到家后,之前看到的场景不见了,现场只剩下两三个民警坐在门口,以及部分围观的群众。儿子进家后,发现楼上每个房间都布满了横七竖八的鞋印,后面楼上摆放着没有贴完的标语、横幅都不见了,至于其它情况还不清楚,这说明家里已经被搜查过。弟弟家上小学的两个小孩放学回来后,发现门口有警察坐着,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也意识到家里出事了。于是三个孩子在一起看着这个家发呆。直到晚上弟弟的丈母娘到来,三个孩子才缓过神来。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在小孩外婆的授意下,我儿子把两个小孩(一个十周岁、一个八周岁)送到江宁派出所交给所长王祥。儿子对王祥说:“你们把俩个小孩的爸爸、妈妈全部抓走了,我刚出院,还要上学,所以两个小孩无人照应,现在我把他们交给你们派出所。”对此,王祥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所以我儿子把两个小孩留下后回家了。次日凌晨2点左右,我母亲被放回,两个小孩也被带了回来。母亲回来时,已经被折腾得半死,浑身颤抖,不能站立。第二天上午(9月18日),我儿子又把两个小孩送到派出所,由于去的早,所长还没有上班,所以儿子带着两个小孩在派出所里等所长。当所长上班进入大厅后,儿子又向所长王祥表示自己无法照顾俩个小孩,再次要求交给派出所。这时,王祥向手下人使了个眼色并指着一间询问室说道:“把他给我拖到里面去……”。于是,立即过来五、六个民警把我儿子拖到一间询问室里关上门后,先搜身然后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扇耳光,其中有一个民警扬言要把辣椒水拿来,儿子哪里见过这种架势,所以只得向民警求饶。里面被打的声音在大厅里都能听到。这些民警打完后出去,副所长严巧兵进来又用拳头击打我儿子头部,而且边打边骂。过了一会,严巧兵出去后,所长王祥又进来给我儿子上“政治课”。王说:“你还小,要老实点,不要跟我们作对,更不要跟你爸爸和叔叔他们学。”等等。所长训完之后,叫一个民警过来给我儿子做笔录,问我儿子对这件事怎么看?对这些标语怎么看?还问到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等等。当儿子和两个小孩被放回家时,已是中午12点多了。下午儿子惊魂未定,派出所又打来电话,叫我儿子到派出所去。儿子去后,严巧兵把我弟弟、弟媳两人的《拘留通知书》拿出来叫我儿子签字。《拘留通知书》上写到:“武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日23时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武道明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江宁区看守所。”弟媳也被刑事拘留,理由同上,现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显然,派出所已经把我儿子当作成年人看待了。虽然我儿子户口薄上显示的是日出生,但是他的实际出生为:日即农历正月二十三,由于当初在老家报户口时,我父亲不仅把我儿子的年龄报错了而且名字也写错了,儿子自上幼儿园开始一直用“斌”而户口薄上写成“兵”,在儿子中考前我去过老家找过当地派出所要求更改,终因未能找到当时医院的出生证明而搁浅下来,不信还可以到江宁区人民法院调查我的离婚档案,上面有记载。说这么多,其实就是一句话,我儿子去年是个不满18周岁的孩子。再说,我儿子是因肾积水住院手术,手术后体内还保留一根双J管,需一个月后才能取出,我做梦也没想到出院的第二天就被江宁派出所的这帮“人民警察”给殴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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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信访& 遭到恐吓
当得知儿子被打后,我立即于9月19日在北京把我儿子被打一事写在信访投诉材料里。我被拘留后,信访材料全部被办案人员没收。对此我不服,向南京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终被裁定维持原决定,而儿子被打一事四个月过去了都没人理睬,于是日我又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向江宁分局胡士宁局长投诉反映并要求按照《信访条例》之规定给予答复。在超期不给答复的情况下,日,我又来到了江宁分局信访室,办完信访登记手续后,工作人员告之,他们向领导汇报,受不受理在15日内给我答复。就这样15个工作日又过去了,还是不给信访手续。于是,日上午,即“局长接待日”,我再次来到江宁分局信访室讨要说法。九点多钟一位自称姓陶的局长(警号为017977)出来接待,坐下后,陶问我叫什么名字?有什么事?我报出姓名后,陶局长扫了一眼3月14日我填写的信访登记材料,然后对我说:“你说我们民警打你儿子,没有这回事啊。当天下午我们都在现场,不信还有检察院的人在场,我们都没有看到民警打你儿子呀。”我问陶:“你看过材料吗?我什么时候说过是当天下午打我儿子的?就凭这一点可以说明,你们根本没有把民警打我儿子这件事当回事。根本没有看材料更不会去调查的。我说:“我儿子是在出院的第二天(9月18日)上午送我弟弟家两个小孩到江宁派出所去的时候,被多名民警殴打……。回家不久,儿子就住进了医院。”作为江宁分局是我信访投诉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无论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你们为什么不调查、不核实?你们不进行调查核实,怎么就肯定说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呢?”这时,陶局长叫旁边一个穿警服的人打电话喊一个姓张的书记(纪检书记)下来问问。在这期间陶局长岔开话题说道:“你看你们兄弟俩个在江宁镇搞那么多房子……。”我问陶,你扯到房子干什么?这与民警打人有什么关系?这时,陶局长又把话题一转说道:“你看你们贴的标语,又是骂共产党,又是骂我们公安。”我反问道:“标语中有骂共产党吗?你们为什么不敢把这些标语内容在媒体上公布出来呢?”陶说:“媒体都知道了,媒体不是去了吗?又怎样呢?”我说,是的,江宁是你们的天下,谁能把你们江宁公安怎样呢!不一会,那位姓张的书记进来了。陶问张,这件事查没查?张立即回答道:“我们查过了,没有这回事。”接着张对我说,不服你可以到区检察院投诉去。陶也这么说。另外两个工作人员也岔话过来,意思催我走。当我问陶第二个问题时,陶有点不耐烦,我说:“我在拘留期间,你们不给我吃药看病,导致我出来后住院,这件事又怎么说。”陶说,一样的,不是说过了吗,叫你到区检察院去投诉;说完立即催我离开,同时张书记和其他两人都岔过来你一言他一语撵我走。我对另外两人说:“你们岔什么!今天是局长接待日,我是来依法信访的,你们不仅不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办事,不给我信访手续还要撵我走,这是什么态度?这时,张书记发怒了,他大声警告我说道:“你不要叫,如果再叫,我们马上再把你拘留起来。”与此同时,陶局长也用力狠狠地捶了一下桌子大怒道:“你叫什么叫,我怕你啊!你敢再叫妨碍我们工作的话,我马上再拘留你,信不信?”……我怎么敢不信!江宁公安连“枉法残暴”都不怕!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的?……
没想到依法信访,不但说法没讨到反而遭到局长的恐吓和威胁。
日,我将自己信访遭遇的情况以电子邮件和挂号信的方式向南京市公安局孙文德局长,南京市蒋宏坤市长,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反映,目前只有市长信箱回复说:来信已转有关部门办理。4月18日我收到江宁分局寄来的一份《答复意见书》,内容是:“经调查,现答复如下:你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事实。”
综上所述,关于这起“9·17”打击报复事件我想阐明以下事实:
一、这起“9·17”事件是因所贴、挂的标语、横幅而引起。那么这些标语、横幅的内容及贴、挂这些标语、横幅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据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来看是不违法的,且事实也证明是不违法的,因为这些标语、横幅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且有据可查。如果不是真实的话,江宁公安及相关部门不可能持默认态度能让我们贴、挂长达四、五个月之久。如果不真实的话,江宁公安完全有理由以“诬陷罪”来依法严惩我们,而不是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及“扰乱当地公共场所秩序”来处罚我们。由于当时弟弟已经意识到江宁公安就是来打击报复的,所以弟弟没有做任何有妨害公务的行为,哪有“妨害公务罪”之说?再说这些标语是贴、挂在自己家的门窗上,并非公共场所。事后,我们对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结果说明我们的行为都达不到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扰乱当地公共场所秩序”罪名的条件。如果这些标语、横幅的内容真有问题的话,那么早在去年4月份,我们向南京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后,答复内容应该以标语及口号内容违法来告之,而实际答复内容是:经审查,游行的示威活动将严重影响举行地的交通、治安秩序。从而剥夺了我们游行示威这一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
二、如果弟弟在房顶上拉的横幅真的违反了城市市容环境的话,那么,江宁城管在我们门前的205国道上空悬挂的数条广告类横幅、铜井镇以及东山镇(江宁区政府所在地)等地的大街上悬挂的各类横幅就不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吗?再说,既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那么就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让当事人整改,为什么在通知书下发后一小时内就采取行动,这叫强人所难、故意找茬,不叫限期整改。
三、如果这次“联合执法”的行为是合法的话,那么,为什么不给人拍照?为什么要没收我弟弟、弟媳、妹夫三人的手机及存储卡?为什么不敢把这些标语、横幅的内容在媒体上公布出来呢?不做亏心事,还怕鬼敲门吗?这正好体现了江宁公安卑鄙可耻的一面。既然我们的行为都能构上处罚,那么请问打人抗法为何不究?枉法残暴为何不究?有案不办,总是扯蛋又为何不究?我们的行为也算违法的话,那么这帮枉法残暴的人民警察岂不是要千刀万剐吗?
四、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给当事人信访手续是《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也是信访部门应尽的职责。为什么江宁分局一而再、再而三不理不睬?为什么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不给信访手续?为什么在局长“接待日”局长可以耍态度,还要再次拘留信访人?为什么要从北京截访我?为什么没收我的上访材料?如果我儿子被打不是事实,那么早在日,我的投诉材料落到江宁公安手中后,为什么一直没有答复?为什么直到日,我向南京市有关领导投诉后,江宁分局这才于4月18日寄来一份《答复意见书》呢?这是一份明显不负责任的扯蛋答复,所谓的调查,连当事人都不知道,请问调查谁了?江宁公安枉法残暴已是众所周知,可是,我做梦也没想到江宁公安为了打击报复,竟然丧尽天良,连一个生病小孩都不放过。不知这样的“人民警察”还有人性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江宁公安已经默认民警们殴打我儿子这一事实,只是不敢面对而已,说不定这次殴打我儿子一事就是江宁分局某些领导纵容指使的。
五、我儿子被打后,不久住院,然后导致休学,现在在家无所事事。也许就是因为这次被民警殴打而直接影响了我儿子一生的前途。我是一个普通百姓,我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摆事实、讲道理,在我们家有很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都讨不到说法。我们还敢捏造事实、编造谎言诬陷江宁公安吗?这可能吗?就因为我们是老百姓,即使有一万个理由和证据也顶不过当权者的一句话。我们说的再多,江宁公安可以用“你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事实”这几个字就搪塞了。
六、反腐败是党中央提出来的,同时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拥护。不知为什么我们在反腐败的道路上奔走了十多年也没有结果……?
因此,希望我们的遭遇能得到天下所有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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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武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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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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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镇宁桥北路梅宁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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