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工,在工地农民工上,上班因为一点小事,被人打为轻伤,公安局抓不到人,得不到处理,找劳务公司,劳务

酒后砸烂我的门头,把我打成轻伤。案子到了刑警队,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因为他们有人,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酒后砸烂我的门头,把我打成轻伤。案子到了刑警队,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因为他们有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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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警后第一出警人是派出所的110民警,这个案子应该属于所在当地辖区的派出所治安民警所管理,现在转移到了分局的刑警队这已经说明对方公安有人了。。。首先被告人属于酒后寻衅滋事,并且砸烂你的门头了然后致你轻伤,轻伤已经不是个小事了,被告人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轻伤可以判刑1-3年,假如你住院然后还要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还要赔偿你的门头。你确定是轻伤吗?轻伤得由公安指定医院里的法医出具法医鉴定报告书啊,你要明白这张报告书才是最终权威的。你这个案件的中间处理过程你没讲,我具体不知道目前什么情况,但我告诉你请律师你就暂时别请了,律师替你打官司得花1万元呢。。。告诉你怎么解决:你先去刑警队问问情况,如果没有起色就去当地所在的分局上访,不行多叫几个亲戚去,你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有耐心,这件事被告人要负全责的,分局没有起色你就去市局上访,是他有关系,再有关系也不能让他这么欺负人吧?光天化日之下打了人就算完了?就没有公道了?还能让他一手遮天?其实说句实话:4月份我们去了5车人把一个单位领导打轻伤了,我们当时也找了派出所关系,但这个领导确实有魄力有耐心,告我们涉黑啊,他亲戚天天去派出所闹,最后派出所也不敢轻易保护我们了,最终赔了他12万私了。按照我的套路去做行了,没问题的,还有不懂的去我的回答记录里查看关于打架斗殴的采纳答案,会对你有帮助的。。。
拿枪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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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故意伤害至轻伤,派出所抓不到人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日凌晨,我开夜班出租车收车回家,车子开到龟山汉墓对面路口时无故遭到以罗某、罗某、朱某某为首9人的拦截殴打,并把出租车砸烂,把我从车里拽出来一直打到路边的花坛旁边,直到警察到了才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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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鉴定为轻伤,派出所抓不到人,又不移交公安局怎么办?
7月29日凌晨3点,社会闲杂人酒后到我家出租房找人,喧哗声音过大,本人出去制止时遭殴打致轻伤(通过法医鉴定),向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很多非常有利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和照片以及家庭住址),但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人,我了解到如果是轻伤就不属于社会治安案件,要移交到公安局以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公安局自己会立案的,这是刑事案件。1你可以施加压力,说白了,没出大事,他们可能就不用力去抓了。你频繁去公安局,并且可以叫嚣公安不管你就自己去找他父母,逼迫公安警觉。还有,自己关注点,发现犯嫌出现了,速度通知公安抓人,他不抓诉它不作为。3年诉讼时效内除非他不露面,牛逼他就3年不回家。2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保留好自己的住院医疗证明,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伙补及其他合理费用。法院都会支持。说白了,保留票据要钱是王道。反正打也打了,咱也不能跑回去打他。总之,为了让你听得懂搞明白,说的比较直白,想要很官方的律师语言我也会。
提问者评价
感谢您,也感谢您说的这么直白,我大概明白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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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自己会立案的,这是刑事案件,当然可以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局立案,按照公诉案件执行。如前者所述,如果有线索,抓紧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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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当前位置:
青岛四方公安,为什么放纵不抓捕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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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派驻青岛长途汽车站杭州路客运出租车专用通道从事管理工作。日创城第一天被迪生出租驾驶员张家远(原汇通出租被合并为迪生出租)报复伤害一案(一处轻伤,两处轻微伤),经历了一年的曲折维权路,却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被取保候审的结果。这是一起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报复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逮捕,知情的公安民警不会答应!运管执法人员不会答应!社会公众不会答应!& & 从日截止到日,我先后去派出所10多次,我所在单位运管局领导陪我去派出所4、5次,去四方分局信访部门3次,两次拨打分局纪委电话进行申诉,接话人称向领导汇报,再打电话纪委不接,更没有音信回复。今年1月15日、2月2日、3月26日、3月27日给市长公开信箱写信,于日在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公开发帖后,青岛市公安局纪委和刑警支队相关领导来我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并代表市局给我赔礼道歉,据说是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启动案件调查,我心里非常感激。 4月4日清明节上午,四方公安局主要领导找我去分局会议室,分局110指挥中心王主任在座,我被工作人员拍了一张照片,领导介绍分局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说如果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办案存在失误,他替民警向我赔礼道歉。我现场向领导和王主任演示了视频中记载的日晚我被报复伤害的全过程,也反映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曾经因打架斗殴被公安部门处理过,有前科)十多年来辱骂、威胁、阻挠、甚至动手妨害交警、运管局、长途站人员的正常工作,因宰客被运管和交通稽查部门处罚、打骂同行男女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他曾经扰乱公共秩序阻挠执法、辱骂四方运管处4人3次,市北运管处1人1次。2011年夏秋,他因违章接受处理时,对我辱骂动手而进了平安路派出所。此人因为打骂长途站多名工作人员也曾经进过阜新路派出所。 & & 2013年4月份一个月时间,据办案刑警反映,已经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张家远的犯罪事实,5月2日通知我,在准备实施抓捕时,他对我的第一次伤情法医鉴定提出异议,要求第二次鉴定。民警并未对张家远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复向我说明第二次法医鉴定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在四方刑警队两名民警陪同下做了二次法医鉴定。在张家远申请二次法医鉴定的表格上,竟然是阜新路派出所的盖姓民警和另一个民警签名办案,而不是刑警。6月21日上午,我在无数次询问四方民警二次法医鉴定的结论未果后,去了市局信访处,我提了两个要求:1、从5月份至6月21日近两个月时间里,为什么迟迟无法做出二次法医鉴定结论。2、我要面见黄龙华局长,向其当面陈述其亲自批示的案件都无法查处,原因在哪里?是谁在欺骗领导?信访处一位50岁左右的张姓警官查看上访表格所列事实后,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核实,当场答复我第二次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做出,和第一次法医鉴定结果一样。让我先回去,法医鉴定告知书随后会给我的。6月26日我打电话询问四方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张家远被取保候审,没有刑拘,让人匪夷所思,究竟谁在包庇罪犯?& & 民警办案程序违法、不作为、渎职的事实如下: & & 1、从日截止到2013年3月底7个月时间里,案件没有按照权限、程序进行移送、侦查,一直挂在阜新路派出所,是谁在阻挠办案?日阜新路派出所曾约我到所里,想进行调解,被我当场驳回。我说这是刑事案件,绝对不同意调解,必须立案侦查,抓捕罪犯。2013年4月份正式成立专案组后,除分管领导外,还有刑警和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办案(查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制作案卷)还是以阜新路派出所民警为主,为什么不回避?2012年9月初我把8月30日晚上被打的监控视频提供给了派出所,监控视频完整清晰的记录了整个过程,我要求查明事实真相,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按照程序阜新路派出所应该移交分局所属的“案件审理中心”或者刑警队办理,派出所无权办理刑事案件,可协助刑警办理,请市局刑侦支队对监控视频做技术鉴定,鉴定我穿的T恤上凶手的脚印。派出所盖姓民警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收下了T恤,并对T恤上的脚印进行拍照,我要求给我出具收取我T恤的的法律文书(即《调取证据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清单》),但民警说要相信他,没有提供法律文书,连收条都没有。& &&&2、下面是市长信箱回复内容:()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和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取得相关证据,未发现张*远造成您右臂肱骨大结节骨折的有效证据,因此无法立为刑事案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市公安局已经向您作出了详细说明。上面这段回复分明在撒谎,掩盖事实真相,推脱罪责。事发监控录像、证人、T恤脚印、法医鉴定等证据确凿,相互印证,为什么不对T恤脚印做痕迹鉴定?是谁在做伪证?四方公安局并未和我联系,更没有任何人向我做出了所谓“详细说明”,这个答复反而证明了四方公安一直没有立案。是谁在欺骗市公安局和市长公开信箱?是谁在隐瞒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 &&&3、2013年4月份一个月就基本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的犯罪事实,而从日截止到2013年3月底7个月时间里,请问为什么不立案?不侦查?从5月初做二次法医鉴定到6月21日我去市局信访处,近两个月的法医鉴定,据公安内部知情人士讲,有人企图混淆事实真相而影响法医鉴定结论,但没有得逞。7月23日下午,我去市公安局传达室,要求见110指挥中心领导,询问我发给市长公开信箱内容的办理结果。传达室工作人员打了多次电话,等了一个半小时,等来的却是阜新路派出所的3位民警。我问民警是截访吗?你们来找我解决不了问题!市局110指挥中心应该出面接待我,给我答复。这种违背程序的做法就真实的发生在市公安局!现在已经是8月份了,我多次找阜新路派出所、办案刑警和四方分局领导询问,市局信访处张姓警官答复给我的二次法医鉴定告知书为什么不给我?二次法医鉴定是一个法律行为,没有法医鉴定结论报告和告知书是违法行为!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干扰办案!& &&&4、第一次法医鉴定报告是日做出的,我多次向派出所催要给我一个书面的通知或者复印件,直到日16时45分,我在四方刑警大队阅览室,张、姜两位刑警在场,我提出要做第二次法医鉴定,必须给我第一次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两位刑警很吃惊,联系相关部门,去分局盖章,最终给了我这份迟到了近4个月的第一次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签发时间却是日。& & 5、我提供的被张家远踢踹留有脚印的T恤这样重要的直接证据,至今也没有做痕迹鉴定。是在为罪犯减轻罪责吗? 6、张家远扰乱公共秩序、阻挠执法等违法事实,社会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我多次向派出所和办案民警提供证人姓名,但至今也没有民警找我局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查证。究竟是谁在幕后替罪犯开脱刑事责任?是否有不作为、渎职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我想问问四方公安,我为了青岛创文明城市被伤害,我的右肱骨、肋骨目前已经伤残,每天神经性疼痛,因气愤失眠、头晕、头痛,心脏早搏,头发、胡子白了很多,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在法治社会的当今青岛,你们究竟在保护谁?你们何时抓捕罪犯?你们该给我和所有运管执法人员一个交代.给市公安局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我请求张市长、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明上述5个问题,查明办案程序违法,有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的人,查明阻挠办案,徇私枉法甚至司法腐败的人。附:市长信箱内容和答复市长信箱内容和答复一起令人震惊气愤的近5个月未破的刑事案件内幕 发件时间: & & & &
15:22 信件内容: & & &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派驻青岛长途汽车站杭州路客运出租车专用通道从事管理工作。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向您反映我被报复伤害致残刑事案件的内幕。& & 一、日是青岛市“创城”的第一天。下午3点半左右,我和同事共3人在青岛长途汽车站西站口杭州路客运出租车通道执勤,纠正迪生客运出租车公司鲁U-T2053号驾驶员张家远(外号“老虎头” ,身体粗壮,190斤左右)抽烟、不悬挂服务资格证的违章行为时,他拒绝检查,不出示证件,当众辱骂、拉扯我,想动手打我,被我的同事拉开。我打了110报警电话,公安四方分局阜新路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时,“老虎头”开车跑了。& &二、因为创城任务重大,我和同事工作一天没吃晚饭,19点30分接到单位领导通知可以下班了。我从办公室(杭州路1号)穿着T恤、短裤、皮鞋,手里拎着手袋(内有手机、充电器和同事给的自家种的韭菜)回家,走到温州路长途站出站口前人行天桥处大约19时40分左右,“老虎头”正驾驶鲁U-T2053号出租车堵在人行天桥楼梯处蓄意报复我(因为在杭州路出租车通道拉客的出租车驾驶员每天晚6点左右就回家,平时白天晚上都不到温州路站前拉客;在温州路站前拉客的驾驶员也不进杭州路出租车通道。他知道创城运管人员晚下班,19点15分时我就站在人行天桥楼梯处执勤)。他开口骂我,接着下车追打我,我一只手拎着手袋,一只手拿着手机边跑边想拨打110报警,但报警不成功。当我被追到50多米的公交车站时,他从后面踹倒了我,我匍匐在地,手机、手袋摔在地上,我从地上右转身仰面想爬起来,他对着我的头部猛踹,我侧头躲过,他的脚踹到了我的右肩胳膊和肋骨部位,我仰面被踹倒在地。我仰面尝试着想再爬起来,他又对着我的右肩胳膊和肋骨、腿等部位猛踹了几脚,我又被打倒在地,胳膊和腿多处流血,我感到右胳膊脱臼般钻心的疼痛。现场围观的有出租车驾驶员、附近旅馆拉客的和行人20多人,有人喊这样要出人命的。我和路人一起报了警,阜新路派出所民警赶到带我们回所询问。 & & 三、民警在所内要我们两人交出手机等随身物品后,“老虎头”竟然抽着烟再次辱骂我,并声称认识公安某某领导,对询问的民警大喊大叫,气焰嚣张;其儿子(后据了解因吸毒被保释出来不久)在窗外威胁我说“我认识你了,你等死吧”。当我向民警说明被威胁时,民警出去看了看说没看见人。& & 四、从8点左右进派出所直到11点,我多次提出全身多处流血伤口,胳膊可能骨折了先去医院治疗,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老虎头”先出了派出所,我在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我单位领导闻讯后到派出所)带领下后出了派出所,去医院治疗。 & & 五、日上午,我打电话告诉办案民警我骨折了,民警没有任何回应。一直到9月7日上午,我多次打电话、吊着打着石膏的右胳膊,去派出所,办案民警才开具了法医鉴定通知单,7日下午,我去东部市立医院做了法医鉴定。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催促,又吊着打着石膏的右胳膊到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请他去分局法医部门拿法医鉴定报告,民警说工作很忙,抽时间去拿。9月17日左右,我又去了派出所,终于见到了鉴定结论:全身多处外伤,右肱骨大结节骨折属轻伤,右侧第6根肋骨骨折属轻微伤,法医鉴定报告时间是9月12日。从12日至17日4、5天时间里,办案民警从未和我联系。我把8月30日晚上被打的监控视频提供给了派出所,监控视频完整清晰的记录了整个过程,我要求查明事实真相,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按照程序应该交由分局所属的两处“案件审理中心”办理,请市局刑侦支队对监控视频做技术鉴定,鉴定我穿的T恤上凶手的脚印,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说“是不是刑事案件,你说了不算!”一直不予答复。 & & 六、从日截止到日,我先后去派出所10多次,我所在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处处长陪我去派出所4、5次,我和处长去四方分局信访部门3次,两次拨打分局纪委电话进行申诉,接话人称向领导汇报,再打电话纪委不接,更没有音信回复。近5个月时间,派出所只给我回了唯一的一次电话。最终结论是查不清楚事实。 & & 七、我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处和阜新路派出所民警、交警、城管,经常在重大节假日、创城等重大活动、省市领导检查中联合执法,我认识阜新路派出所的10多名民警和联防队员,大家为长途站及其周边的治安、交通、客运秩序做出了贡献,也在工作中建立了友情。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和全市民警一样经常加班,很辛苦。有的民警应付突发事件甚至几天不睡觉,4、5天不回家,有的民警累出了病还坚守岗位,这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我很纠结矛盾,这样忘我工作、照顾不了自己家庭亲人的民警,打黑除恶毫不含糊,为什么在我这个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中不接电话、回避、推诿、闪烁其词?为什么模糊、混淆、掩盖真相?办案民警曾对我说“你不满意,找领导把我给换了吧,让别人来办案”。我也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理解体谅他们的苦处,难道真有来自某某领导干扰办案的压力?我恳请查明事实真相后,不要让这些身体累的民警再心累,承担本来不应由他们承担的责任。 & & 八、“老虎头”是同行出租车驾驶员因他凶悍、粗鲁、打骂同行和乘客给他的绰号,此人的真名张家远,很多人反而不知道。他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对社会严重不满。在长途站干了15、6年以上出租车客运,因违章、宰客高收费被交警和我单位运管处、交通稽查支队多次处罚过,经常煽动别人对交警和我运管人员执法时起哄、辱骂和围攻。他曾经扰乱公共秩序阻挠执法、辱骂四方运管处4人3次,市北运管处1人1次。2011年夏秋,他因违章接受处理时,对我辱骂动手而进了平安路派出所。此人因为打骂长途站多名工作人员也曾经进过阜新路派出所,他欺负打骂多名同行出租车男女驾驶员,在长途站、交警、运管处、出租车驾驶员中恶名远扬,无人不知。 & & 九、我的右胳膊目前已经伤残,每天神经性疼痛,因气愤失眠、头晕、头痛,心脏早搏,精神受到伤害,紧张出汗。大庭广众之下,我被报复伤害致残而凶手逍遥法外,我为我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担忧!亲友劝我制作横幅标语牌上访,发照片上微博公布视频,我在思考。我请求查明: 1、派出所是否办案程序违法,有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 2、是否有人阻挠办案,是否有徇私枉法和司法腐败? 3、依法严惩凶手 请领导为我做主,保护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事实真相一定会查明!我也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惩凶手,还我公道! 附& &件: & & & & 一起令人震惊气愤的近5个月未破的刑事案件内幕.doc 答复部门: & & & & 市长信箱 & & & & 答复时间: & & & &
14:33 答复意见: & & & &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落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阶段。 第 2 次提问发件时间:& & & &
19:31信件内容:& & & & 尊敬的市长: 从1月15日到今天2月2日,我反映的报复伤害、扰乱公共秩序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派出所1月24日答复说案件在调查中,这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再无下文。难道在十八大惩治腐败的今天,在青岛法治的今天,我需要发微薄照片视频才能抓捕罪犯吗?我请求: 1、请将我反映的案件一定转交市公安局黄局长审核,有公安民警告诉我找黄局长就能解决。请市公安局纪委或督查部门与我联系面谈,是否有人在故意隐瞒我反映的问题?请查明事实真相,惩办凶手。 2、查明不作为、失职和充当“保护伞”人员,追究其应付的责任 3、如果有人存在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的行为,请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恳求市长为我做主,我不愿意因为公布视频而影响青岛市和青岛市公安局的整体形象,但我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我也只能选择微博公布事实真相,请公众评判了,我相信法律的公正。附& &件:& & & & 一起令人震惊气愤的近5个月未破的刑事案件内幕答复部门:& & & & 市长信箱& & & & 答复时间:& & & &
14:22&&答复意见:& & & &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和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取得相关证据,未发现张*远造成您右臂肱骨大结节骨折的有效证据,因此无法立为刑事案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市公安局已经向您作出了详细说明。&&第 3 次提问发件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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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答复意见:& & & &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落实,四方公安分局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小组开展侦查,目前专案组已从外围取证、视频监控调取、走访等方面开展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紧张工作中。&&& && & 青岛四方公安,你要包庇罪犯多久 & & & & 发件时间: & & & &
14:58 信件内容: & & & & 张市长: 本人反映的刑事案件至今未有任何消息,我感觉四方公安很荒唐,前面的答复在撒谎和掩盖事实。我未接到公安部门的任何说明,公安部门一直不闻不问。我不明白是什么级别的人在隐瞒和阻挠办案。我请求彻查案件,查处不作为和徇私枉法的责任人,抓捕犯罪嫌疑人。 我是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派驻青岛长途汽车站杭州路客运出租车专用通道从事管理工作。我怀着悲愤的心情向市民反映我被报复伤害致残刑事案件的内幕。(过程同上,省略)我的右胳膊、肋骨目前已经伤残,每天神经性疼痛,因气愤失眠、头晕、头痛,心脏早搏,精神受到伤害,紧张出汗。大庭广众之下,我被报复伤害致残而凶手逍遥法外,我为我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担忧!亲友劝我制作横幅标语牌上访,发照片上微博公布视频,我在思考。我请求查明: 1、派出所是否办案程序违法,有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 2、是否有人阻挠办案,是否有徇私枉法和司法腐败? 3、依法严惩凶手 请领导为我做主,保护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事实真相一定会查明!我也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惩凶手,还我公道! 答复部门: & & & & 市长信箱 & & & & 答复时间: & & & &
14:31 答复意见: & & & &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四方公安分局召开会议专题调度该案件,并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小组开展侦查,目前专案组已从外围取证、视频监控调取、走访等方面开展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紧张工作中。& & & &
17:18 信件内容: & & & & 我是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派驻青岛长途汽车站杭州路客运出租车专用通道从事管理工作。日创城第一天被迪生出租驾驶员张家远(原汇通出租被合并进迪生)报复伤害一案(一处轻伤,两处轻微伤),经历了11个月的曲折维权路,却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被取保候审的结果。这是一起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报复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刑拘,知情的公安民警不会答应!运管执法人员不会答应!社会公众不会答应!& & 从日截止到日,我先后去派出所10多次,我所在单位运管局领导陪我去派出所4、5次,去四方分局信访部门3次,两次拨打分局纪委电话进行申诉,接话人称向领导汇报,再打电话纪委不接,更没有音信回复。今年1月15日、2月2日、3月26日、3月27日给市长公开信箱写信,于日在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公开发帖后,青岛市公安局纪委和刑警支队相关领导来我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并代表市局给我赔礼道歉,据说是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启动案件调查,我心里非常感激。 & & 日清明节上午,四方公安局主要领导找我去分局会议室,分局110指挥中心王主任在座,我被工作人员拍了一张照片,领导介绍分局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说如果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办案存在失误,他替民警向我赔礼道歉。我现场向领导和王主任演示了视频中记载的日晚我被报复伤害的全过程,也反映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曾经因打架斗殴被公安处理过)十多年来辱骂、威胁、阻挠、甚至动手妨害交警、运管局、长途站人员的正常工作,因宰客被运管和交通稽查部门处罚、打骂同行男女驾驶员的违法违章行为。他曾经扰乱公共秩序阻挠执法、辱骂四方运管处4人3次,市北运管处1人1次。2011年夏秋,他因违章接受处理时,对我辱骂动手而进了平安路派出所。此人因为打骂长途站多名工作人员也曾经进过阜新路派出所。& & 2013年4月份一个月时间,据办案刑警反映,已经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张家远的犯罪事实,5月2日通知我,在准备实施抓捕时,他对我的第一次伤情法医鉴定提出异议,要求第二次鉴定。民警并未对张家远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复向我说明第二次法医鉴定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在四方刑警队两名民警陪同下做了二次法医鉴定。在张家远申请二次法医鉴定的表格上,竟然是阜新路派出所的盖姓民警和另一个民警签名办案,而不是刑警。6月21日上午,我在无数次询问四方民警二次法医鉴定的结论未果后,去了市局信访处,我提了两个要求:1、从5月份至6月21日近两个月时间里,为什么迟迟无法做出二次法医鉴定结论。2、我要面见黄龙华局长,向其当面陈述其亲自批示的案件都无法查处,原因在哪里?是谁在欺骗领导?信访处一位50岁左右的张姓警官查看上访表格所列事实后,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核实,当场答复我第二次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做出,和第一次法医鉴定结果一样。让我先回去,法医鉴定告知书随后会给我的。6月26日我打电话询问四方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张家远被取保候审,没有刑拘,让人匪夷所思,究竟谁在包庇罪犯?& & 民警办案程序违法、不作为、渎职的事实如下: & & 1、从日截止到2013年3月底7个月时间里,案件没有按照权限、程序进行移送、侦查,一直挂在阜新路派出所。2013年4月份正式成立专案组后,除分管领导外,还有刑警和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办案(查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制作案卷)还是以阜新路派出所民警为主,为什么不回避?2012年9月初我把8月30日晚上被打的监控视频提供给了派出所,监控视频完整清晰的记录了整个过程,我要求查明事实真相,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按照程序阜新路派出所应该移交分局所属的“案件审理中心”或者刑警队办理,派出所无权办理刑事案件,可协助刑警办理,请市局刑侦支队对监控视频做技术鉴定,鉴定我穿的T恤上凶手的脚印。派出所盖姓民警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收下了T恤,并对T恤上的脚印进行拍照,我要求给我出具收取我T恤的的法律文书(即《调取证据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清单》),但民警说要相信他,没有提供法律文书,连收条都没有。 & & 2、下面是市长信箱回复内容:()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调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和询问目击证人等方式取得相关证据,未发现张*远造成您右臂肱骨大结节骨折的有效证据,因此无法立为刑事案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市公安局已经向您作出了详细说明。上面这段回复分明在撒谎,掩盖事实真相,推脱责任。事发监控录像、证人、T恤脚印、法医鉴定等证据确凿,相互印证,为什么不对T恤脚印做痕迹鉴定?是谁在做伪证?四方公安局并未和我联系,更没有任何人向我做出了所谓“详细说明”,这个答复反而证明了四方公安一直没有立案。是谁在欺骗市公安局和市长公开信箱?是谁在隐瞒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 & & 3、2013年4月份一个月就基本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家远的犯罪事实,从5月初做二次法医鉴定到6月21日我去市局信访处,近两个月的法医鉴定,据公安内部知情人士讲,有人企图混淆事实真相而影响法医鉴定结论,但没有得逞。现在已经是7月16日,我多次找阜新路派出所、办案刑警和四方分局领导询问,市局信访处张姓警官答复给我的二次法医鉴定告知书为什么不给我?二次法医鉴定是一个法律行为,没有法医鉴定结论报告和告知书是违法行为!是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干扰办案! & & 4、第一次法医鉴定报告是日做出的,我多次向派出所催要给我一个书面的通知或者复印件,直到日16时45分,我在四方刑警大队阅览室,张、姜两位刑警在场,我提出要做第二次法医鉴定,必须给我第一次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两位刑警很吃惊,联系相关部门,去分局盖章,最终给了我这份迟到了近4个月的第一次法医《鉴定意见通知书》,签发时间却是日。 & & 5、我提供的被张家远踢踹留有脚印的T恤这样重要的直接证据,至今也没有做痕迹鉴定。是在为罪犯减轻罪责吗? & & 6、张家远扰乱公共秩序、阻挠执法等违法事实,社会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我多次向派出所和办案民警提供证人姓名,但至今也没有民警找我局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查证。究竟是谁在幕后替罪犯开脱刑事责任?是否有不作为、渎职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我想问问四方公安,我为了青岛创文明城市被伤害,我的右肱骨、肋骨目前已经伤残,每天神经性疼痛,因气愤失眠、头晕、头痛,心脏早搏,头发、胡子白了很多,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在法治社会的当今青岛,你们究竟在保护谁?你们何时抓捕罪犯?你们该给我和所有运管执法人员一个交代.给市公安局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办理流程: & & & && & 11:03&&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1:0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将此信件交予&&青岛市公安局110指挥处&&办理。&& 16:10&&青岛市公安局110指挥处&&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5:57&&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此信件的答复信息。答复部门: & & & & 市长信箱 & & & & 答复时间: & & & &
15:57 答复意见: & & & & ()您好!经落实,市公安局四方分局已调查处理,案件现已移交检察机关。 请将本人7月16日给市长信箱的信件转交黄龙华副市长、局长 & & & & 发件时间: & & & &
16:21 信件内容: & & & & 尊敬的张市长,尊敬的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 : 我已经在青青岛社区发帖子,内容和7月16日给你们反映的一样。请将此信件转交黄龙华副市长、局长,我一直期待与他当面陈述案情。如果此信件不转交黄副市长、局长,我甚至都怀疑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和公安局内部人员有瓜葛,为什么压信件不转交黄副市长、局长?必要时我会把市长信箱的答复内容公开!谢谢你们! 办理流程: & & & && & 16:27&&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6:40&&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将此信件交予&&青岛市公安局110指挥处&&办理。&& 10:13&&青岛市公安局110指挥处&&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6:18&&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此信件不适合发布。答复部门: & & & & 市长信箱 & & & & 答复时间: & & & &
16:18 答复意见: & & & &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进行了落实,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正在办理过程中。第 2 次提问发件时间:& & & &
14:15信件内容:& & & & 你好张市长: 本人7月16日反映的青岛四方分局民警5大方面问题,公安部门并没有给我任何回应,究竟为什么回避和置之不理?我请求市纪委和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明事实真相,惩办罪犯,查办民警的渎职或是徇私枉法等行为。我期待法律的公正!如果没有结果,我也只能被迫选择发微博公之于天下,给青岛市造成不好影响,那是被逼无奈的选择!办理流程:& & & && & 14:21&&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4:23&&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此信件不适合发布。答复部门:& & & & 市长信箱& & & & 答复时间:& & & &
14:23&&答复意见:& & &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在之前的来信中已给予答复。& &第 3 次提问发件时间:& & & &
16:53信件内容:& & & & 市长信箱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我反映的问题没有任何答复,更没有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我也想问问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你们是否把我的信件转给了张市长和黄龙华副市长?办理流程:& & & && & 16:51&&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接收并查看了此信件。&& 16:51&&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此信件不适合发布。答复部门:& & & & 市长信箱& & & & 答复时间:& & & &
16:51&&答复意见:& & &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在之前的来信中已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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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官匪一家都认钱认关系,官官相护告也告不到
!真够了!
真是忍不住了,真叫这个运管处的够了,我不得不把我所了解的说说了。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中午睡起觉来就在青青岛论坛上看见一个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发的帖子。他在帖子上说的事情我很清楚,出事的那天晚上我就在现场看见了当时发生的一切,我觉得我应该为在长途站靠活的出租车司机兄弟们说点什么,无论是谁对谁错,我觉得都应该什么事说什么事,凭着良心说话,而不是在那里胡说八道,颠倒黑白,作为一名穿制服的国家干部更不应该这样做。所有长途站靠活的兄弟们都应该见过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大家心知肚明,名字不提),大家都在长途站出站口出租车通道排队,给过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好处的车一律不查,不给好处的出租车稍有不慎就要被扣证罚款,十几年来,没给过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好处的人恐怕只有老虎头一个人了,我们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也和老虎头说过“你就不能多少给他意思意思”,老虎头的回答只有一句“我挣钱不容易,给他不如喂狗”。所以,只要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在长途站执勤,看见老虎头的车,两个人之间总要发生一些矛盾,十几年下来,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和老虎头之间的矛盾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渐渐的演化成一种个人的恩怨。日晚上,我在长途站靠活,只见那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穿着裤衩子,手里拎着一个尼龙绸包,直奔老虎头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到了车前面趴在副驾驶的窗户上,吆喝着要弄死老虎头,不知道他和老虎头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把人弄死。老虎头下车后,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转身就跑,跑到天桥下,回身朝老虎头的脸上打了两拳,把老虎头的嘴打流血了,打完后然后转身就跑。跑到车站不知道怎么就自己摔倒了,真是恶有恶报,我当时还好一个笑。骂人、大人,这都是流氓的行为,竟然出现在一名穿制服戴大盖帽的执法人员的身上,这叫什么事?,难道国家给你的权力和工资就是让你去辱骂和殴打平头老百姓的?只能在报纸和网络上出现的事情,却真实的出现在我的眼前,真是让人大开眼界。真是万幸,你没有去干城管。我不知道老虎头到底有没有错,就算是老虎头做错了,你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对老虎头进行处理,但是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的做法真是有些让人捉摸不透,难道这些都是运管处的领导要求执法人员这么做的?真希望相关的领导能给个解释。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打了人,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四处上访要挟公安机关,非要把老虎头送进监狱,难道公安局也是你家开的?难道你们要官官相护?你想要抓谁就抓谁,更让人觉得可笑的是自己发的帖子里对自己打别人的事是一个字不提,难道运管处的人打人不叫打人?自己摔倒磕伤了也该别人的事?更可气的是,这位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四处宣扬要黑道白道弄死老虎头,真惊了,难道黑社会又回来了?看看这位运管处工作人员的做法就知道什么叫做公报私仇,什么叫为所欲为,为什么运管处的人竟然这么的嚣张,难道真是穿上虎皮就厉害了?难道运管处就是这么个干法?我们干出租车的,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到晚忙忙活活的,没有公休没有节假日,每天一睁眼就觉得自己欠了别人的钱,担心油价、担心出事、担心挣不着钱老婆孩子怎么办!辛辛苦苦挣点钱,还要打点这位运管工作人员,不然就找麻烦,还让不让人活了?我和所有的出租车驾驶员兄弟们都相信党和政府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定会将这样的害群之马清除出执法队伍,还我们出租车驾驶员一片晴天,我代所有的出租车驾驶员向运管局的各位领导提前说一声“谢谢”!
  李沧民警方立亮:请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否则受害人会告到公安部的!  人气:20518回复:43打印|文字选择:TT  --------------------------------------------------------------------------------  李沧民警方立亮残忍踢破受害人睾丸致受害人终身残疾[复制链接]  半岛志愿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1  主题  6  帖子  23  积分  虾皮  积分23  电梯直达楼主  发表于:19|只看该作者  日晚11点左右,被害人冯建军与朋友闫新卫一起乘坐鲁BT7918号出租车去诸城路,在车行至大成路附近时,因出租车司机绕路被害人冯建军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但最后被害人仍支付了出租车司机20元车费,出租车司机态度非常蛮横,停下车后,出租车司机打电话叫来了一个男青年,该男青年来了就指着受害人冯建军的鼻子骂道:妈了个逼,你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想死是不是?就在这时110民警也赶到了现场,随后,该男青年当着现场110民警的面猛的一脚踢向了被害人冯建军的下体当场将被害人踢伤在地随后又当着现场110民警的面扬长而去。  当晚被害人冯建军在台东派出所报案时因下体剧烈疼痛后来到海慈医院,经检查,医生诊断为輎膜积血,睾丸破裂,随即进行了手术并住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青北公刑伤鉴字【号法医学鉴定书),经台东派出所办案人员侦查,通过调取案发时出租车司机的手机通话记录后并又经受害人两次辨认(一次为照片辨认,一次在台东派出所进行指认),确定案发当晚踢伤受害人冯建军的男青年叫方立亮,因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所以方立亮已构成犯罪,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冯建军案发后多次到台东派出所要求依法处理抓捕罪犯,找办案的张警官7.8次他都答复称:抓不到人,没法处理,你去上访去吧!  后来,经被害人多方了解得知,方立亮系国家公职人员,是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的一名在职民警。至此,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方立亮为什么迟迟没有被扎获归案似乎有了答案。  市北分局台东派出所两年来为何迟迟对嫌疑人方立亮不予抓捕?  
原来是贼喊捉贼,整日欺负人吃亏了就赖人,运管处的都是匪徒吧?习大大不是要惩治腐败吗,建议从这位穿制服的开始吧
建议人肉这个运管的,运管的领导这么长时间任他胡作非为,也有责任!鄙视!这样的人怎么混进公务员的,怪不得老子考不上,原来是没人家这么心黑!
都不是好东西,狗咬狗。
无赖!还跑这得瑟!运管的黄皮狗原来是赖皮狗!嘻嘻
& && && & 三楼“风雨行车”0532造谣涉嫌诽谤 & && &三楼“风雨行车”0532这位网友,你的言行颠倒黑白,已经构成造谣,涉嫌侮辱诽谤。俗话说: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 身正不怕影斜,如果你说给谁好处了,请你举报!本人如果有违章违纪行为,请你到市运管局或市交通委纪委检举揭发,我也可以陪你一起去!本人如果有违法行为,请你去公检法举报!犯罪嫌疑人张家远打人的事实真相有证人证言、物证、视频证实!你如果真是现场的目击者,请问你的人和车在什么位置?谁能证明你在现场!三段视频清晰记录了整个过程,那么请你到公安派出所去作证,记得做伪证是犯罪!我也呼吁现场更多有良知的出租车驾驶员和小旅馆工作人员,站出来还原事实真相!张家远多次找多名驾驶员作伪证,被严词拒绝!不要害怕张家远之类的淫威,他们欺行霸市、打骂同行男女驾驶员、黑心宰客终将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 明眼人可以看出:你不是张家远本人借他人之口颠倒事实真相,就是和张家远一样宰客的黑心司机!你已经对我和运管局进行了人身攻击和侮辱诽谤,我保留通过法律手段(报案公安通过IP地址查出你)追究你的侮辱诽谤罪!&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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