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损经理职责找员工是何居心

“食安会”戴上“食协会”的帽子是何居心?
一个市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权力机构,想方设法硬要给自己头上戴顶“食品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帽子,事情本身就很有意思,而其中权力隐藏的居心也更有意思。
事由十分简单。在《国家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之前,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一个极为特殊的身份——系长沙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委员会前身)办公室主任单位。对于过去一直只监管药品的权力部门来说,凭白又多添了一个监管对象,这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意外惊喜。争抢和掌控甚至垄断食品行业的公共资源,看似都是依法授权从事,一切是那么的合情合理,那样的顺理成章。
2007年初,药监局就以“食安组”的名义,短时间内集合了圈子成员,完成了七局委的联合签署意见,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要求成立“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其理由很充分——“切实履行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其阵容很庞大——包括工商、卫生、质监、药监、农业、商务、经委七局委;其目标很长远——“把长沙建设成全国食品安全城市”。
在食品安全工作的问题上,我们几乎没有理由去怀疑权力的这种良苦用心,相反还会激发民众对公权监管食品安全的掌声。权力的这个美好愿望,立即得到了市政府的回应:建议药监局依民政政策规定办理。成立食协会的报告,这样立马被转至长沙市民政局。而实际上,早在药监局提出报告之前,长沙市有一个综合性的“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存在。这就是民政局宣称多次收到药监局这样的报告的原因,只是这个报告最具“火候”。
令药监局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有上千家会员企业的食品商会,一是注册登记时间早在2003年7月;二是行业协会登记的原则是“一市一业一会”;三是这个商会是纯民间的,实行的是“政会脱勾”;四是业务主管单位为市商务局。诸点都不利于药监局的公权介入,也许就是在民政局权力“中介”下,要把他们一手操纵的“食品行业协会”这一权力协会合法化,只有两件事情可做:要么收编食品商会,慢慢将其分化瓦解;要么取缔食品商会,只需动用行政处罚手段。
这对于当时大权在握的药监局而言,付诸上述两个计划都易如反掌,只在于权力的愿不愿意。民间商会纵然对公权们有一千个小心谨慎,但还是中了他们的圈套:为其策划了“长沙市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方案,但拒绝了接受收编于权力协会的要求。食品商会哪里知道,一场无形的网正在向自己张开,而那份策划书也成了公权栽赃嫁祸他们“盗用政府公文”的证据。
药监局和民政局是否进行了“权力合谋”,&这点同样可用后来发生的一切给予印证。每年的3至6月,正值民间组织的年审年检期。2007年3月25日这天下午,也就是还在民间组织的年检申报上限时间,由市民政局牵头的一场行政处罚闹剧上演了。“现场年检”被演变成了“突袭”+“强制”的特殊执法。凭的仅仅是高于法律效力的地方部门“红头文件”,最要命的是,红头文件直接宣称是“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如不服,可上法院”这句话变成了“如不服,明日即登报将你会注销”。这样的“威逼”,民间商会焉能不从?这个商会赖以生存的登记证书、银行印鉴、行政公章便被权力“缴械”了。红头文件还把这个违法的执法说得很体面:“交登记机关封存保管”。
至此,“限期停止对外活动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红头文件强加于食品商会额外的法定义务,成了民间商会与公权力进行对话的唯一方式。如未履行上述两项硬性规定,则视为“违法”,权力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这样的以权代法,除了继续为矛盾的不可调和权力隐私背书外,实在想象不出任何“教育与监管并重”的权力善意在其间。
最后发生的两件大事也可证明权力的居心:一方面穷尽办法,将合法的食品商会注销;另一方面利用整改换届,将民间商会的会员全部置换成权力协会的会员。因此,两个权力部门兵分两路:由药监局伪造“市长批示”、捏造商会“违法乱纪”;由市民政局责令商会“限期停止活动”,监督商会提前“换届选举”。两个公权在私利面前配合得如此巧妙,如此默契。
就在食品商会忙于换届选举的时候,也就是2008年8月,长沙市民政局批复同意筹备成立“长沙市食品行业协会”的文件出台了。这个权力协会的组委会还真是没有辜负药监局的权力重托,带着“食品安全”的重任,以全新的方式出现在全市食品行业面前。不过,等待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是,缴纳巨额会费就可以买到“食品安全先进会员”的牌匾;不入会或不交会费,就会面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查处。2009年5月,市民政局见食品商会不肯就范,又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开展了针对商会一家行业协会的围剿。而在2010年5月举行的自己听自己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竟以食品商会拒不接受行政监管为由,将食品商会强行注销。
就法律常识而言,食品安全所能承担的公权监管的行政职责和行业协会的社会使命,这些都能从《食品安全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中找出答案。其实,对食品安全的问题,监管之责应由公权承担,比如“食安会”这样的权力机构,但必须是无偿提供的行政措施;监督之责应由社会承担,比如“食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但可以是有偿提供的服务指导。很明显,长沙市药监局这个权力机构戴上“食品行业协会”民间协会帽子的真正用意,就不是在“食品安全”监管上了,而是地地道道的打着“食品安全”的幌子,以权欺法、以权压人、以权敛财。
再将这样的权力用心,放置到“长沙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之中,感觉那又是一场远离民众的“面子工程”。食品安全是不是靠“打造”或“创建”出来的不说,为了“食品安全城市”的美好名头,隐瞒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懒政的现象注定会发生。这样的食品安全城市,恐怕只是公权私心者才愿“积极创建”和“着力打造”的。这与林州市为完成节能减排就得让老百姓“活受罪”有区别吗?
许多时候,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公权的用意应由法律与老百姓来决定,这个用意还应安放于“廉洁”与“透明”之中,否则,就会导致权力的居心不良。“食安会”戴上“食协会”的帽子,正是如此!
然而更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是,民间商会对民政局和药监局两个公权部门的徇私枉法的举报行为,遭到了权力的疯狂打击报复,致使这个民间商会和商会倡导者陷入绝境,而政府的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对这样的循私权力给予惩治。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省会长沙,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实名举报者&长沙市食品经销商会&黄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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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刚刚结束的日土首脑会谈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再次提及正在审议中的日土核能协定,向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做出承诺,要“在1月的通常国会上,把通过核能协定当作最优先的课题”。
日,日本东京百余名市民举行抗议核电集会,要求政府停止核电开发,并要求日本东电公司尽快清除辐射区污染,赔偿当地居民损失。新华社发2013年5月,日本和土耳其签署了有关核电技术出口的核能协定。由于后来《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带来的混乱,日本国会对该核能协定的审议手续目前还没有完成。而就在刚刚结束的日土首脑会谈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再次提及正在审议中的日土核能协定,向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做出承诺,要“在1月的通常国会上,把通过核能协定当作最优先的课题”。安倍晋三非常重视和土耳其的关系,曾在2013年5月和10月两次访问土耳其,迄今已经进行过3次日土首脑峰会了。第一次访问土耳其时,安倍晋三就拿到了承诺,土耳其政府将给予日本在黑海沿岸的港口城市斯诺普的核电建设的“排他性交涉权”,以及和日本共同研发、生产坦克发动机;第二次访问土耳其,安倍又给三菱重工争取到了和法国企业共同承建在斯诺普的4个核电炉建设工程的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日本和土耳其的核电协定内容,只要是得到日土两国政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土耳其就可以对核物质进行浓缩或再处理。而无论是浓缩铀还是从使用过的核燃料中提取钚,都有可能被用作制造核武器。也就是说,这份急于成立的核电协定,将给土耳其的未来留下核开发的余地。对于外界的担心,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狡辩称:“只要没有日本的书面同意,土耳其是无法对核物质进行再处理的。而日本是不会同意的。”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干脆在日土核电协定里取消这一条呢?日本外务省国际核合作室透露,土耳其方面不同意协定内明确写入“不可以进行核处理”的内容。而日本为了给“3·11大地震”后在国内失去市场的核电开发公司争取到一条在海外的活路,不得不做出让步。众所周知,土耳其还是全球有数的几个“地震大国”之一。对于日本政府极力推进的在斯诺普的四个核电炉建设,斯诺普当地也有反对的声音。日本“环境、持续性社会”研究中心人士也透露:“土耳其还没有落实建筑物耐震处理规范等,如果发生大地震,核电站附近的道路等基础建设很有可能陷入瘫痪,无法进行事故处理。”尽管福岛核电站至今仍然事故不断,但安倍晋三依旧选择了不闻不看的态度,在自己国家的核事故尚未处理完的情况下,到海外推销核电技术。在明知土耳其基础建设的抗震措施还不及日本完善的情况下,却要协助将4枚“不定时炸弹”安置在土耳其。现在,安倍晋三的夫人安倍昭惠都掩饰不住对丈夫用意的怀疑,她说:“自己国家的核事故都还没能解决,却要将核发电技术出口到国外,这算怎么回事儿呢?”安倍晋三,是不是还有别的用心呢?(摘自日本新华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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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丰:日本向土耳其出口核电是何居心
日本新华侨报网1月15日文章
原题:日本向“地震大国”出口核电是何居心
2013年5月,日本和土耳其签署了有关核电技术出口的核能协定。由于后来《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带来的混乱,日本国会对该核能协定的审议手续目前还没有完成。
就在刚刚结束的日土首脑会谈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再次提及正在审议中的日土核能协定,向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做出承诺,要“在1月的通常国会上,将通过核能协定当作最优先的课题。”
安倍晋三非常重视和土耳其的关系,曾在2013年5月和10月两次访问土耳其,迄今已经进行过三次日土首脑峰会了。
第一次访问土耳其时,安倍晋三就拿到了承诺,土耳其政府将给予日本在黑海沿岸的港口城市斯诺普的核电建设的“排他性交涉权”,以及和日本共同研发、生产坦克发动机;第二次访问土耳其,安倍就给三菱重工争取到了和法国企业共同承办在斯诺普的四个核电炉建设工程的机会,总工程费超过2兆日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日本和土耳其的核电协定内容,只要是得到日土两国政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土耳其就可以对核物质进行浓缩或再处理。而无论是浓缩铀还是从使用过的核燃料中提取钚,都有可能被用作制造核武器。也就是说,这份急于成立的核电协定,将给土耳其的未来留下核开发的余地。
对于外界的担心,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狡辩称:“只要没有日本的书面同意,土耳其是无法对核物质进行再处理的。而日本是不会同意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干脆在日土核电协定里取消这一条呢?日本外务省国际核合作室透露,土耳其方面不同意协定内明确写入“不可以进行核处理”的内容。而日本为了给“3
11大地震”后在国内失去市场的核电开发公司争取到一条在海外的活路,不得不做出退步。
众所周知,土耳其还是全球有数的几个“地震大国”之一。对于日本政府极力推进的在斯诺普的四个核电炉建设,斯诺普当地也有反对的声音。日本NPO法人“环境、持续性社会”研究中心的田辺有辉也透露,“土耳其还没有落实建筑物耐震处理规范等,如果发生大地震,核电站附近的道路等基础建设很有可能陷入瘫痪,无法进行事故处理。”
尽管福岛核电站至今仍然事故不断,但安倍晋三依旧选择了不闻不看的态度,在自己国家的核事故尚未处理完的情况下,到海外推销核电技术。在明知土耳其基础建设的抗震措施还不及日本完善的情况下,却要协助将四枚“不定时炸弹”安置在土耳其。
现在,安倍晋三的夫人安倍昭惠都掩饰不住对丈夫用意的怀疑,她说“自己国家的核事故都还没能解决,却要将核发电技术出口到国外,这算怎么回事儿呢?”
安倍晋三,是不是还有别的用心呢?
[责任编辑:《经济半小时》居心何在
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救市场就没有企业;不久企业就没有奶农的收益。只保奶农先救奶农的结果是伊利近十万吨奶粉的库存,当伊利无法再增加库存时,伊利倒了,还有什么企业来就奶农呢?
房地产市场也同样,不救市场,难道会有更便宜的房子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吗?请问没有更多的人购买商品房以扩大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面积和标准会提高吗!
一提到有钱人住了好房子,全社会(尤其是《经济半小时》)就恨得咬牙切齿,似乎富人将资源都占用了,穷人就会更穷。资本主义社会所反映出的贫富差别就一定会在中国出现。但中国和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障制度,如最低工资、失业救济、住房保障最低标准等,又有哪一个不是随着社会总体水平发展而提高和增加的呢。没有有钱人拉动整体水平的上升,又怎么会有平均水平的增长呢……
无非要解决的只是如何用税收去平衡,如何将高收入家庭的税收向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仇恨房地产业是没有任何经济学上的道理的。中国不是有《房地产法》吗?《房地产法》不明显说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吗?仇恨政府的购房入户更没有任何道理了。《经济半小时》为了传播这种仇恨,将以上几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的问题故意串联在一起,用批评政府购房入户政策的方式间接打击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最终试图实现打倒房地产商的目的。却不知道当预定的出发点是错误的时,必然导致其方法、判断与分析都发生了错误,最终结论也是错误的。
还好我们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像《经济半小时》的主持人、编导们那么愚蠢,没有受这些书呆子们的偏见影响,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并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做出了贡献。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既有利于解决非农、农民入户的长期矛盾,又有利于解决城市的快速膨胀和政府的保障负担。这本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却被当作了批判与攻击的对象。
难道《经济半小时》誓死也不愿意让农民有任何机会变成城市户口的城市人吗?
前几日《经济半小时》连续报道的是“户籍制度”的专题,却将购房入户当成靶子,先后用天津、成都和上海的情况做了对比。天津与成都的调查与对话中,支持的人占多数,但结论却是购房入户与户籍改革是悖论。
我参加过无数次《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和活动,与大多数的编导和主持人都很熟,经济节目也是我关注最多的电视节目,许多热播的电视剧我几乎都一无所知,但经济信息却几乎是一天不可缺少的“粮食”。
但对《经济半小时》近半年多以来的节目,特别是有关于房地产的专题节目却不敢赞同,且大失所望。尤其是每次前半个小时的采访似乎都与最后几十秒的文字结论是背道而驰的,内容不但不支持结论,反而让结论失去了经济性的价值,完全变成了主持人的主观意见,一种完全无经济意义的情绪倾向。
小纸条更证明了上述这种情况。也许是出于对房地产业的仇恨,《经济半小时》大多数对房地产专题的报道都事先就带有强烈的倾向性,先以恶的角度出发去选题,然后按这种思路去采访,为自己选择可利用的武器,再在一系列的采访后,只选择可能对自己事先得出的结论有帮助的个别段落进行编辑播出,给民众一种错误的导向。
前几日《经济半小时》连续报道的是“户籍制度”的专题,却将购房入户当成靶子,先后用天津、成都和上海的情况做了对比。天津与成都的调查与对话中,支持的人占多数,但结论却是购房入户与户籍改革是悖论。
我参加过无数次《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和活动,与大多数的编导和主持人都很熟,经济节目也是我关注最多的电视节目,许多热播的电视剧我几乎都一无所知,但经济信息却几乎是一天不可缺少的“粮食”。
但对《经济半小时》近半年多以来的节目,特别是有关于房地产的专题节目却不敢赞同,且大失所望。尤其是每次前半个小时的采访似乎都与最后几十秒的文字结论是背道而驰的,内容不但不支持结论,反而让结论失去了经济性的价值,完全变成了主持人的主观意见,一种完全无经济意义的情绪倾向。
小纸条更证明了上述这种情况。也许是出于对房地产业的仇恨,《经济半小时》大多数对房地产专题的报道都事先就带有强烈的倾向性,先以恶的角度出发去选题,然后按这种思路去采访,为自己选择可利用的武器,再在一系列的采访后,只选择可能对自己事先得出的结论有帮助的个别段落进行编辑播出,给民众一种错误的导向。
前几天我在接受采访之前就事先指出了此类问题,节目播出后,果然结论与内容完全不同,更非我主要想说的话,于是我又向节目制作方提出了意见。看来《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制作只能服从于他们预先设计的思路,否则播出的一定是被扭曲的事实。
购房入户是多个城市近期出台的重要措施,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也被《经济半小时》当作了打击的目标。很清楚的表达了对地方政府用购房入户来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不满,尤其是此前《经济半小时》曾大呼让房地产商降价降价再降价,而2、3月份全国交易量的上升打破了《经济半小时》带有仇视性的预言。于是《经济半小时》就将房价没有按他们的意见降价降价再降价的罪恶根源责难于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包括购房入户、降低税费及其他。哪怕这个推理与结论都是错的,他们也仍坚持要用独家的话语权来发起毫无理由的攻击。尽管他们用户籍改革作为掩护,但仍透露出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经济半小时》将购房入户视为房地产救市的一种交易,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悖的,并认为购房入户是户籍改革的一种破坏,会引发城市教育资源与交通资源的不配套发至,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城市病,因此是有害而无利的,由此来否定购房入户对房市和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许多人都知道国外移民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先因素就是投资移民,其中就包括了购房的投资。通过购买国外的住房而优先取得移民权,理由是有能力投资住房的移民大多不会给这个国家或城市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如生活的救济、就业的压力和低生活的保障。而大多会带来财富、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因此投资移民就成为了财富积聚的一道防火墙,用财富的门槛起到净化城市人口素质、限制人口过度增长和防止出现大量贫民窟及减少政府救济性转移支付公共支出的作用。
我不赞成中国的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徙的限制,这是人权中最应优先保障的权利。但历史的原因自1959年之后,《宪法》中取消了中国人自由迁徙的权利,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与差别性歧视。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城市化率较低时看来还没有偷到全国人大立法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
于是地方政府有了户籍制度的变相调整。先是80年代深圳实行的特区暂住证;中是1999年上海实行的与购房挂钩的蓝户口制;随后有了许多城市购房入户的政策。也有的城市如石家庄和上海没有与购房严格挂钩也取消了部分户籍管制的条件,这些都无疑是在没有进行《宪法》中户籍管理限制人权的迁徙权利之下的一种进
前几天我在接受采访之前就事先指出了此类问题,节目播出后,果然结论与内容完全不同,更非我主要想说的话,于是我又向节目制作方提出了意见。看来《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制作只能服从于他们预先设计的思路,否则播出的一定是被扭曲的事实。
购房入户是多个城市近期出台的重要措施,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也被《经济半小时》当作了打击的目标。很清楚的表达了对地方政府用购房入户来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不满,尤其是此前《经济半小时》曾大呼让房地产商降价降价再降价,而2、3月份全国交易量的上升打破了《经济半小时》带有仇视性的预言。于是《经济半小时》就将房价没有按他们的意见降价降价再降价的罪恶根源责难于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包括购房入户、降低税费及其他。哪怕这个推理与结论都是错的,他们也仍坚持要用独家的话语权来发起毫无理由的攻击。尽管他们用户籍改革作为掩护,但仍透露出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经济半小时》将购房入户视为房地产救市的一种交易,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悖的,并认为购房入户是户籍改革的一种破坏,会引发城市教育资源与交通资源的不配套发至,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城市病,因此是有害而无利的,由此来否定购房入户对房市和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救市场就没有企业;不久企业就没有奶农的收益。只保奶农先救奶农的结果是伊利近十万吨奶粉的库存,当伊利无法再增加库存时,伊利倒了,还有什么企业来就奶农呢?
房地产市场也同样,不救市场,难道会有更便宜的房子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吗?请问没有更多的人购买商品房以扩大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面积和标准会提高吗!
一提到有钱人住了好房子,全社会(尤其是《经济半小时》)就恨得咬牙切齿,似乎富人将资源都占用了,穷人就会更穷。资本主义社会所反映出的贫富差别就一定会在中国出现。但中国和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障制度,如最低工资、失业救济、住房保障最低标准等,又有哪一个不是随着社会总体水平发展而提高和增加的呢。没有有钱人拉动整体水平的上升,又怎么会有平均水平的增长呢……
无非要解决的只是如何用税收去平衡,如何将高收入家庭的税收向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仇恨房地产业是没有任何经济学上的道理的。中国不是有《房地产法》吗?《房地产法》不明显说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吗?仇恨政府的购房入户更没有任何道理了。《经济半小时》为了传播这种仇恨,将以上几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的问题故意串联在一起,用批评政府购房入户政策的方式间接打击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最终试图实现打倒房地产商的目的。却不知道当预定的出发点是错误的时,必然导致其方法、判断与分析都发生了错误,最终结论也是错误的。
还好我们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像《经济半小时》的主持人、编导们那么愚蠢,没有受这些书呆子们的偏见影响,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并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做出了贡献。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既有利于解决非农、农民入户的长期矛盾,又有利于解决城市的快速膨胀和政府的保障负担。这本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却被当作了批判与攻击的对象。
难道《经济半小时》誓死也不愿意让农民有任何机会变成城市户口的城市人吗?
许多人都知道国外移民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先因素就是投资移民,其中就包括了购房的投资。通过购买国外的住房而优先取得移民权,理由是有能力投资住房的移民大多不会给这个国家或城市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如生活的救济、就业的压力和低生活的保障。而大多会带来财富、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因此投资移民就成为了财富积聚的一道防火墙,用财富的门槛起到净化城市人口素质、限制人口过度增长和防止出现大量贫民窟及减少政府救济性转移支付公共支出的作用。
我不赞成中国的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徙的限制,这是人权中最应优先保障的权利。但历史的原因自1959年之后,《宪法》中取消了中国人自由迁徙的权利,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与差别性歧视。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城市化率较低时看来还没有偷到全国人大立法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
于是地方政府有了户籍制度的变相调整。先是80年代深圳实行的特区暂住证;中是1999年上海实行的与购房挂钩的蓝户口制;随后有了许多城市购房入户的政策。也有的城市如石家庄和上海没有与购房严格挂钩也取消了部分户籍管制的条件,这些都无疑是在没有进行《宪法》中户籍管理限制人权的迁徙权利之下的一种进步。虽然这种进步与改革是与购房或就业等挂钩,但至少是一种突破,一种有限条件下应被表扬的改革行为。
步。虽然这种进步与改革是与购房或就业等挂钩,但至少是一种突破,一种有限条件下应被表扬的改革行为。
户籍改革中最难的既不是《经济半小时》中所说的教育资源紧张问题,也不是城市人口集中后的交通拥挤问题,相反的正是《经济半小时》所攻击的住房问题,居住权利的保障问题。
所有的城市化进程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如何解决农村或非城市人口向城市集中后的住房问题。之所以英、欧、美、印、拉美等国家会在高速城市化中出现大量的贫民窟,正是因为政府无力解决这种没有户籍限制条件下的人口向城市涌入中的居住问题。
而中国中央政府也恰恰是按着人口户籍用严格的土地计划指标管理着城市建设用地,恰恰是将不得出现贫民窟的住房社会保障责任强制的压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而地方政府的财力又恰恰要从土地中获取,才能保障户籍人口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因此住房不但是压在政府头上必须保障的一座大山,也是政府实施保障政策的一个经济来源。
地方政府比《经济半小时》更聪明的正在于官员们知道自己面临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交通资源在人口集中时的矛盾,但更知道住房压力是城市化中的首要和负担最重的矛盾。地方政府还知道不管有没有购房入户的规定,这些外来人口已经在这个城市中生活,不但占用着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也在影响着交通的资源,但他们也在这个城市中做出贡献,无非他们没有户籍、没有享有因户籍而带来的公共资源。这本身就是对他们的歧视与不公平待遇,而如果没有购房入户就允许他们改变户籍,就会给城市带来更多的公共开支负担,包括住房的保障责任。
恰恰是住房入户才合理的解决了这一双方的矛盾,政府用住房作为限制入户的门槛,移民以住房作为换取户籍的代价,减少政府的担忧与负担;政府用住房市场的活跃与税收,包括从土地中获取的收益,承担移民转为户籍人口的其他公共支付和责任。岂不恰恰是一种利益平分与双赢的最佳结果吗?岂不是对户籍制度的一种改革吗?怎么能说是与户籍制度改革冲突的悖论呢?
如果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不考虑政府责任与负担,尤其是不考虑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那么户籍制度一旦放开,允许农民自由的进入城市,那对政府对社会都将只能是一种灾难。不仅当地政府根本不可能承受这种住房保障的责任,城市中也必然会出现大量的贫民窟,让户籍改革无法实现,也让那些早已在城市中买了房、生活了多年的“移民”没有机会成为城市的市民。至少购房入户让这些长期的移民与准备长期的移民有了一个机会,也等于开了个户籍转换的口子。如果所有的城市都有了这种购房入户的改革,至少可以让中国更多的非城市人口有了成为城市人口的机会,有了享有更好的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的机会。
换个经济算账,购房入户至少形成了私有财产,这种私有财产归以所有并且可能升值创造财产性收入,又怎么算得上是换取身份的代价呢?户籍同时带来了教育、医疗等其他公共资源的享有,并且是花高价都可能换不来的权利,这种因非户籍而增加的费用并不比购房的费用便宜。因此购房作为入户的门槛,既有其政治上的合理性,也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
如果移民的农户能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改变了户籍,而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仍留给了家里的其他人,对全家不更是个贡献与收益吗?(嫁女入城而土地承包权不变)。
北京的户籍人口大约只有1200多万人,但常住人口为1600多万人,其中有约400万是无户籍但长期生存在这个城市的人口
,他们仍无法改变户籍关系。
《经济半小时》似乎并没有算政府的账、购房人的账和社会平衡的账,更没有算过制度改革成本的账。好像《经济半小时》并不知道经济的含义,不知道市场经济为何物也。
户籍改革中最难的既不是《经济半小时》中所说的教育资源紧张问题,也不是城市人口集中后的交通拥挤问题,相反的正是《经济半小时》所攻击的住房问题,居住权利的保障问题。
所有的城市化进程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如何解决农村或非城市人口向城市集中后的住房问题。之所以英、欧、美、印、拉美等国家会在高速城市化中出现大量的贫民窟,正是因为政府无力解决这种没有户籍限制条件下的人口向城市涌入中的居住问题。
而中国中央政府也恰恰是按着人口户籍用严格的土地计划指标管理着城市建设用地,恰恰是将不得出现贫民窟的住房社会保障责任强制的压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而地方政府的财力又恰恰要从土地中获取,才能保障户籍人口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因此住房不但是压在政府头上必须保障的一座大山,也是政府实施保障政策的一个经济来源。
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救市场就没有企业;不久企业就没有奶农的收益。只保奶农先救奶农的结果是伊利近十万吨奶粉的库存,当伊利无法再增加库存时,伊利倒了,还有什么企业来就奶农呢?
房地产市场也同样,不救市场,难道会有更便宜的房子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吗?请问没有更多的人购买商品房以扩大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面积和标准会提高吗!
一提到有钱人住了好房子,全社会(尤其是《经济半小时》)就恨得咬牙切齿,似乎富人将资源都占用了,穷人就会更穷。资本主义社会所反映出的贫富差别就一定会在中国出现。但中国和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障制度,如最低工资、失业救济、住房保障最低标准等,又有哪一个不是随着社会总体水平发展而提高和增加的呢。没有有钱人拉动整体水平的上升,又怎么会有平均水平的增长呢……
无非要解决的只是如何用税收去平衡,如何将高收入家庭的税收向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仇恨房地产业是没有任何经济学上的道理的。中国不是有《房地产法》吗?《房地产法》不明显说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吗?仇恨政府的购房入户更没有任何道理了。《经济半小时》为了传播这种仇恨,将以上几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的问题故意串联在一起,用批评政府购房入户政策的方式间接打击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最终试图实现打倒房地产商的目的。却不知道当预定的出发点是错误的时,必然导致其方法、判断与分析都发生了错误,最终结论也是错误的。
还好我们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像《经济半小时》的主持人、编导们那么愚蠢,没有受这些书呆子们的偏见影响,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并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做出了贡献。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既有利于解决非农、农民入户的长期矛盾,又有利于解决城市的快速膨胀和政府的保障负担。这本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却被当作了批判与攻击的对象。
难道《经济半小时》誓死也不愿意让农民有任何机会变成城市户口的城市人吗?
地方政府比《经济半小时》更聪明的正在于官员们知道自己面临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交通资源在人口集中时的矛盾,但更知道住房压力是城市化中的首要和负担最重的矛盾。地方政府还知道不管有没有购房入户的规定,这些外来人口已经在这个城市中生活,不但占用着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也在影响着交通的资源,但他们也在这个城市中做出贡献,无非他们没有户籍、没有享有因户籍而带来的公共资源。这本身就是对他们的歧视与不公平待遇,而如果没有购房入户就允许他们改变户籍,就会给城市带来更多的公共开支负担,包括住房的保障责任。
恰恰是住房入户才合理的解决了这一双方的矛盾,政府用住房作为限制入户的门槛,移民以住房作为换取户籍的代价,减少政府的担忧与负担;政府用住房市场的活跃与税收,包括从土地中获取的收益,承担移民转为户籍人口的其他公共支付和责任。岂不恰恰是一种利益平分与双赢的最佳结果吗?岂不是对户籍制度的一种改革吗?怎么能说是与户籍制度改革冲突的悖论呢?
如果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不考虑政府责任与负担,尤其是不考虑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那么户籍制度一旦放开,允许农民自由的进入城市,那对政府对社会都将只能是一种灾难。不仅当地政府根本不可能承受这种住房保障的责任,城市中也必然会出现大量的贫民窟,让户籍改革无法实现,也让那些早已在城市中买了房、生活了多年的“移民”没有机会成为城市的市民。至少购房入户让这些长期的移民与准备长期的移民有了一个机会,也等于开了个户籍转换的口子。如果所有的城市都有了这种购房入户的改革,至少可以让中国更多的非城市人口有了成为城市人口的机会,有了享有更好的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的机会。
前几日《经济半小时》连续报道的是“户籍制度”的专题,却将购房入户当成靶子,先后用天津、成都和上海的情况做了对比。天津与成都的调查与对话中,支持的人占多数,但结论却是购房入户与户籍改革是悖论。
我参加过无数次《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和活动,与大多数的编导和主持人都很熟,经济节目也是我关注最多的电视节目,许多热播的电视剧我几乎都一无所知,但经济信息却几乎是一天不可缺少的“粮食”。
但对《经济半小时》近半年多以来的节目,特别是有关于房地产的专题节目却不敢赞同,且大失所望。尤其是每次前半个小时的采访似乎都与最后几十秒的文字结论是背道而驰的,内容不但不支持结论,反而让结论失去了经济性的价值,完全变成了主持人的主观意见,一种完全无经济意义的情绪倾向。
小纸条更证明了上述这种情况。也许是出于对房地产业的仇恨,《经济半小时》大多数对房地产专题的报道都事先就带有强烈的倾向性,先以恶的角度出发去选题,然后按这种思路去采访,为自己选择可利用的武器,再在一系列的采访后,只选择可能对自己事先得出的结论有帮助的个别段落进行编辑播出,给民众一种错误的导向。
前几天我在接受采访之前就事先指出了此类问题,节目播出后,果然结论与内容完全不同,更非我主要想说的话,于是我又向节目制作方提出了意见。看来《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制作只能服从于他们预先设计的思路,否则播出的一定是被扭曲的事实。
购房入户是多个城市近期出台的重要措施,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也被《经济半小时》当作了打击的目标。很清楚的表达了对地方政府用购房入户来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不满,尤其是此前《经济半小时》曾大呼让房地产商降价降价再降价,而2、3月份全国交易量的上升打破了《经济半小时》带有仇视性的预言。于是《经济半小时》就将房价没有按他们的意见降价降价再降价的罪恶根源责难于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包括购房入户、降低税费及其他。哪怕这个推理与结论都是错的,他们也仍坚持要用独家的话语权来发起毫无理由的攻击。尽管他们用户籍改革作为掩护,但仍透露出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经济半小时》将购房入户视为房地产救市的一种交易,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悖的,并认为购房入户是户籍改革的一种破坏,会引发城市教育资源与交通资源的不配套发至,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城市病,因此是有害而无利的,由此来否定购房入户对房市和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许多人都知道国外移民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先因素就是投资移民,其中就包括了购房的投资。通过购买国外的住房而优先取得移民权,理由是有能力投资住房的移民大多不会给这个国家或城市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如生活的救济、就业的压力和低生活的保障。而大多会带来财富、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因此投资移民就成为了财富积聚的一道防火墙,用财富的门槛起到净化城市人口素质、限制人口过度增长和防止出现大量贫民窟及减少政府救济性转移支付公共支出的作用。
我不赞成中国的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徙的限制,这是人权中最应优先保障的权利。但历史的原因自1959年之后,《宪法》中取消了中国人自由迁徙的权利,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与差别性歧视。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城市化率较低时看来还没有偷到全国人大立法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
于是地方政府有了户籍制度的变相调整。先是80年代深圳实行的特区暂住证;中是1999年上海实行的与购房挂钩的蓝户口制;随后有了许多城市购房入户的政策。也有的城市如石家庄和上海没有与购房严格挂钩也取消了部分户籍管制的条件,这些都无疑是在没有进行《宪法》中户籍管理限制人权的迁徙权利之下的一种进
换个经济算账,购房入户至少形成了私有财产,这种私有财产归以所有并且可能升值创造财产性收入,又怎么算得上是换取身份的代价呢?户籍同时带来了教育、医疗等其他公共资源的享有,并且是花高价都可能换不来的权利,这种因非户籍而增加的费用并不比购房的费用便宜。因此购房作为入户的门槛,既有其政治上的合理性,也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
如果移民的农户能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改变了户籍,而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仍留给了家里的其他人,对全家不更是个贡献与收益吗?(嫁女入城而土地承包权不变)。
北京的户籍人口大约只有1200多万人,但常住人口为1600多万人,其中有约400万是无户籍但长期生存在这个城市的人口
,他们仍无法改变户籍关系。
《经济半小时》似乎并没有算政府的账、购房人的账和社会平衡的账,更没有算过制度改革成本的账。好像《经济半小时》并不知道经济的含义,不知道市场经济为何物也。
从三鹿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救市场就没有企业;不久企业就没有奶农的收益。只保奶农先救奶农的结果是伊利近十万吨奶粉的库存,当伊利无法再增加库存时,伊利倒了,还有什么企业来就奶农呢?
房地产市场也同样,不救市场,难道会有更便宜的房子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吗?请问没有更多的人购买商品房以扩大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面积和标准会提高吗!
一提到有钱人住了好房子,全社会(尤其是《经济半小时》)就恨得咬牙切齿,似乎富人将资源都占用了,穷人就会更穷。资本主义社会所反映出的贫富差别就一定会在中国出现。但中国和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障制度,如最低工资、失业救济、住房保障最低标准等,又有哪一个不是随着社会总体水平发展而提高和增加的呢。没有有钱人拉动整体水平的上升,又怎么会有平均水平的增长呢……
无非要解决的只是如何用税收去平衡,如何将高收入家庭的税收向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仇恨房地产业是没有任何经济学上的道理的。中国不是有《房地产法》吗?《房地产法》不明显说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吗?仇恨政府的购房入户更没有任何道理了。《经济半小时》为了传播这种仇恨,将以上几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的问题故意串联在一起,用批评政府购房入户政策的方式间接打击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最终试图实现打倒房地产商的目的。却不知道当预定的出发点是错误的时,必然导致其方法、判断与分析都发生了错误,最终结论也是错误的。
还好我们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像《经济半小时》的主持人、编导们那么愚蠢,没有受这些书呆子们的偏见影响,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并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做出了贡献。用购房入户的方式既有利于解决非农、农民入户的长期矛盾,又有利于解决城市的快速膨胀和政府的保障负担。这本就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却被当作了批判与攻击的对象。
前几日《经济半小时》连续报道的是“户籍制度”的专题,却将购房入户当成靶子,先后用天津、成都和上海的情况做了对比。天津与成都的调查与对话中,支持的人占多数,但结论却是购房入户与户籍改革是悖论。
我参加过无数次《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和活动,与大多数的编导和主持人都很熟,经济节目也是我关注最多的电视节目,许多热播的电视剧我几乎都一无所知,但经济信息却几乎是一天不可缺少的“粮食”。
但对《经济半小时》近半年多以来的节目,特别是有关于房地产的专题节目却不敢赞同,且大失所望。尤其是每次前半个小时的采访似乎都与最后几十秒的文字结论是背道而驰的,内容不但不支持结论,反而让结论失去了经济性的价值,完全变成了主持人的主观意见,一种完全无经济意义的情绪倾向。
小纸条更证明了上述这种情况。也许是出于对房地产业的仇恨,《经济半小时》大多数对房地产专题的报道都事先就带有强烈的倾向性,先以恶的角度出发去选题,然后按这种思路去采访,为自己选择可利用的武器,再在一系列的采访后,只选择可能对自己事先得出的结论有帮助的个别段落进行编辑播出,给民众一种错误的导向。
前几天我在接受采访之前就事先指出了此类问题,节目播出后,果然结论与内容完全不同,更非我主要想说的话,于是我又向节目制作方提出了意见。看来《经济半小时》的节目制作只能服从于他们预先设计的思路,否则播出的一定是被扭曲的事实。
购房入户是多个城市近期出台的重要措施,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也被《经济半小时》当作了打击的目标。很清楚的表达了对地方政府用购房入户来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不满,尤其是此前《经济半小时》曾大呼让房地产商降价降价再降价,而2、3月份全国交易量的上升打破了《经济半小时》带有仇视性的预言。于是《经济半小时》就将房价没有按他们的意见降价降价再降价的罪恶根源责难于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包括购房入户、降低税费及其他。哪怕这个推理与结论都是错的,他们也仍坚持要用独家的话语权来发起毫无理由的攻击。尽管他们用户籍改革作为掩护,但仍透露出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经济半小时》将购房入户视为房地产救市的一种交易,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悖的,并认为购房入户是户籍改革的一种破坏,会引发城市教育资源与交通资源的不配套发至,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城市病,因此是有害而无利的,由此来否定购房入户对房市和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许多人都知道国外移民中很重要的一个优先因素就是投资移民,其中就包括了购房的投资。通过购买国外的住房而优先取得移民权,理由是有能力投资住房的移民大多不会给这个国家或城市带来负面的经济影响,如生活的救济、就业的压力和低生活的保障。而大多会带来财富、消费和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因此投资移民就成为了财富积聚的一道防火墙,用财富的门槛起到净化城市人口素质、限制人口过度增长和防止出现大量贫民窟及减少政府救济性转移支付公共支出的作用。
我不赞成中国的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徙的限制,这是人权中最应优先保障的权利。但历史的原因自1959年之后,《宪法》中取消了中国人自由迁徙的权利,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与差别性歧视。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城市化率较低时看来还没有偷到全国人大立法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
于是地方政府有了户籍制度的变相调整。先是80年代深圳实行的特区暂住证;中是1999年上海实行的与购房挂钩的蓝户口制;随后有了许多城市购房入户的政策。也有的城市如石家庄和上海没有与购房严格挂钩也取消了部分户籍管制的条件,这些都无疑是在没有进行《宪法》中户籍管理限制人权的迁徙权利之下的一种进难道《经济半小时》誓死也不愿意让农民有任何机会变成城市户口的城市人吗?来源:() - 《经济半小时》居心何在_任志强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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