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原籍流程夏店处级以上人员名单

时代信报数字报
第006版:信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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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副处级干部签3年合同 试用不合格“遣回原籍”南岸区率先打破公务员“铁饭碗”
  “引进”的新含义  9月8日,在南岸区一金融机构工作的刘宇,在单位的告示栏上偶然看到一份南岸区公招副处级干部的通知。  其实,类似的通知,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出现在公告栏上,本来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刘宇最近有进机关的打算,也就仔细阅读起了这份通知。一看之下,竟然发现公招的岗位非常适合有多年金融行业工作经验的自己:南岸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宇继续往下看,通知中的关于“聘后主要管理及其待遇”一栏吸引了他的注意: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单位同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本身身份不改变,原来的工资作档案记载,予以保留。档案、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聘任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为聘任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手续。  “就算录取了,不迁档案、不改变身份和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如果不合格就‘打回原籍’。”在他看来,这与以前的机关干部引进在“性质”上几乎是完全不同的。机关选拔一般的公务员,录取后就会立即确认“身份”人事关系,档案也将相应转移到机关。  “选拔一个副处级机关干部,怎么像是在招‘临时工’?”为此,刘宇还专门打电话到南岸区委组织部询问。组织部门给出的回答是:这个职位的公招方式确实与以前不同,采取的是“引进+聘用”模式。对于这样的新方式,刘宇感到很纳闷。  “不仅仅是保留人事关系,我们还将延长试用期。”南岸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南岸区拿出了两个专业技术领导干部职位,公开招录。一是南岸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一个是南岸区长江广阳岛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两个职位均为副处级。  “单位与将予录取的人员之间签署一份聘用合同。这份合同的有效期是3年,也就是通常讲的试用期。”该人士说,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如果表现优异并考核合格的,3年聘任期满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明确处级领导干部身份。而在聘用期间,受聘人员如达不到单位要求,领导职务随时都可以被解除。  此外,新的制度设计不仅在待遇上与以往不同,在考核方法上也有差异。这两个岗位的考试将不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实地考察、见面约谈等方式来综合考察个人能力。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高分低能的人进入领导队伍。”该人士解释说。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这样的制度改革并非心血来潮。负责本次公招工作的南岸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一位人士说,这一制度改革实际上已经酝酿了多年。目前在全市通行的做法是公选和直接引进两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他们一经录用,就被明确了公务员身份和领导干部身份,拥有了“铁饭碗”。  而以往南岸区在引进领导干部人才方面也一直沿用这个“老办法”———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录用。录用后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果不犯大错就正式任职。  “在多年的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一制度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该人士说,首先,高分者未必高能,特别是在一些领导干部岗位,能力与分数根本不成正比。一些在考试中发挥非常好的人员,却在工作中处理不好人际关系,或者缺乏管理能力,并不能胜任这一岗位。然而,按照常规,这些人只要不犯大错误,都可以顺利度过试用期转正。  “在这几年引进的干部中,碌碌无为者确有人在。”该人士说,碍于现行的领导干部管理机制,他们照样下不了、送不走。这些人不但没有为机关作出贡献,反而浪费资源,成了一大包袱。  另一个负面效应则是挫伤本单位员工的积极性,让大家产生“外来和尚会念经”的想法,丧失进取心。  鉴于此,南岸区相关领导经过充分酝酿,在今年7月份达成了一致意见,拟拿出两个专业性岗位“试水”,采用新的招录方式。试用期延长至3年,每一年单位都将对其进行考核,最终录用与否将根据考核情况而定。  新的招录方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该人士说,这一制度同样也为参考者留了一条后路:受聘人员一旦在3年后解除合同,没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受聘人员的领导职务自然解除;如果受聘人员原属于南岸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一般应按不低于受聘前的职级待遇在原单位安排工作;如果是属于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也可以自主择业。同时,在南岸区公招处级领导干部或录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报名者众多  这一项制度的出台,对于南岸区的干部人事工作来说本身就是一次颇为大胆的尝试。由于担心招录对象是否能接受,是否会影响其报名的积极性,9月初,南岸区向辖区每一个单位都发放了“英雄帖”。同时,还向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大银行、证券机构等十多家单位发函,以表达广纳人才的诚意。  尽管如此,几位负责招录的工作人员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打鼓。从9月中旬起,就不断有电话打来询问招录的具体事宜,工作人员给每位报名者都详细地解释了录取后的待遇问题。  “对考生而言,这肯定比以前风险更大,但真正有能力的人并不会退缩。”该人士告诉记者,尽管风险更大,但并没有影响报名人员的积极性。  截至10月15日,在最后清点报名人数时,几名招录工作人员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他们惊奇地发现,报名者非常踊跃———两个岗位共有30人报名,报名者除了来自市内,还有全国其他省市和国外的人士。  “是否有人在知道了这一新的录用方式之后弃权?对此我们无从知晓。但仅从这次报名的人数来看,已经让我们非常满意。”南岸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人士说,一般来说,干部招录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数的比例为1∶10。但这两个岗位报名的比例已经达到1∶15,远远超出了平均水平。  “我只把这个工作当成是一个可以发挥自身价值的机会,并没有过多地考虑稳定与否。”来自北京的报名者李精(化名)通过朋友知道了这一招录信息后便报了名。李精说,不可否认,这样的规定让报名者面临的压力更大,但并不影响这一岗位的吸引力。他绝不会因为这个新的制度而打退堂鼓。  “这两个岗位的专业技术性都非常强,能够胜任这一岗位的人也一定是能力非常出众的,对于有能力的人而言,稳定并非他们最看重的。”南岸区委组织部人士说,目前整个考核活动还在进行当中,采取新机制引进的两名专业技术类领导干部,将于10月底确定聘用结果。“这一制度最终带来的效果是否理想,还要等待实践来验证。如果确实效果好,那么肯定会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推行。”  有待规范和完善  “打破‘铁饭碗’本身就是一项进步,而聘用制也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举措。”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陈文权如此评价。他说,在欧美一些国家,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聘用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便着手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后出现了公招、公开选拔等选人用人方式。在过去几年内,公招的方式非常普遍。通过笔试、面试等考核方法录取优秀者,其好处是更加公平公正,而缺点则是难以避免有“高分低能”的情况出现。  陈文权认为,南岸区的做法,正是希望能够规避这一制度带来的局限,选拔更加实用的人才。这打破了对干部完全实行任命制的传统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一次大胆的尝试和创新。同时,也给了这些引进的人才更大的竞争压力。  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士表示,南岸区的做法并不违背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可以在一些专业技术性非常强的机关干部岗位上实行“聘任制”。  “这一办法要大面积推广,还需要在实践中规范和完善。”陈文权认为,也许南岸区此次探路还将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比如在考核环节,取消笔试、面试后如何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如何避免暗箱操作行为的出现?其次,在对试用期间录用人员的考核上,在解除合同的标准认定方面,在如何妥善处理未能最终转正的人员方面,都应该有更加详尽的阐释,并形成机制加以保障。“否则,就有可能同样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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