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小组长多次选举不成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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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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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民政局文件
镇民发[20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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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2010年,我市全面开展了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领导有力、合法有序、稳步推进的工作要求,全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504个建制村除17个(丹阳5个、句容3个、新区9个)推迟换届外,其余487个村均进行了换届。共登记选民数140.4164万人,登记率99.86%,参加正式选举的选民有138.0811万人,参选率为98.34%,一次选举成功村委会数484个,一次选举成功率99.4%,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村91个,均取得成功,占18.7%。共选举出村委会主任487名(其中女性主任22名),副主任621名,委员1559名。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95名,占村委会主任总数的比例是40.12%;党员2175名,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比例是81.58%;女性成员690名,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比例是25.88%。村委会成员的平均年龄44.97岁;高中、中专学历的成员1622名,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60.84%;大专以上学历的361人,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13.54%。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开展换届选举前调查研究工作。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市140万农村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及早开展了换届选举前的调查研究工作。2010年4月,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先后赴各辖市区进行换届前期调研,对村组合并村、选举难点村进行了深入了解,特别是对要求实行的普遍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重点调研;5月,市民政局召开各辖市区调研座谈会,认真梳理换届选举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7月,形成了《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情况的分析》,向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为平稳推进我市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工作指导小组,各镇(街道、园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指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由分工定村干部包片、包村指导。扬中市民政局针对村组合并后选举中不确定因素增加、部分问题矛盾凸显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作用,所有在职局长各带一名科长,包镇指导和督查选举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重点指导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和难点村,及时化解矛盾,整个选举中没有出现一例群众上访事件。由于各辖市区领导有力,工作到位,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呈现了依法规范、平稳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宣传发动提高选民的参与程度。2010年10月,我市召开了全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0]64号);10月底前,各辖市区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11月初,举办了全市40个乡镇、11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民政助理参加的培训班,印发了《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印发到所有建制村。
动员部署后,各辖市区立即行动,通过层层召开会议,逐级开展培训,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致选民的一封信,对行动不便的选民上门宣传服务等方式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换届选举氛围,广大村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热情空前高涨,选民积极主动,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乡或进行书面委托,选民参与程度明显提升。
(四)规范选举流程保证换届选举稳步推进。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市、辖市区、镇指导小组的指导和各建制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严格按法办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了换届选举稳步实施。丹阳市通过重点抓好选民名单公布日、正式候选人公布日、统一选举日三个时间节点和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正式选举关四道关,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句容市坚持直选原则、普选原则、差额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秘密写票原则、竞争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公开原则八个原则,每个环节环环相扣,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少,该交给村民的民主权利一点不漏。扬中市突出四个规范,做到选民登记规范,不重、不漏、不错;提名产生候选人规范,不将组织意图和个人倾向带入提名阶段;组织投票选举规范,严格按法办事,严肃票箱操作,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依法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规范,基层干部不带条条框框,由选民自主选举产生,有力提高选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均根据本区特点,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
(五)健全组织网络和各项制度促进了村级民主自治。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全市各村依法推选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了三年任期目标和当年为村民办实事项目,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以及村委会工作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全部建立,并做到正常运转。
三、工作体会
(一)重视组织指导是保证换届选举成功的关键。2010
年年初,我市对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进行了深入调研,各辖市区根据本行政区划内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指导方案,做到心中有数。丹阳、句容、扬中根据以往换届经验,在对选举工作人员培训时,就统一确定了全市正式选举日,有利于各镇、园区提前安排和做好选举日前的各项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便于指导和检查,大部分地区均下发了换届选举工作记录薄,促使选举村该履行的程序一个不少、该规范的行为一个不错,保证了选举的质量。扬中市民政局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由在职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定点分镇包干指导,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及时跟进督查是保证完成各项指标的关键。11月下旬,市民政局对全市换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督查,并根据党组织换届后我市在一些既定指标上存在的问题,分别赴各个辖市区进行指导和提出工作要求。12月,结合我市选举中存在的不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妇女当选村委会委员、大学生村官参选任职、扩大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等问题再次进行重申。句容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主导作用,要求各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均要报民政局审核把关,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指导,避免不必要的遗憾发生。除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稍有差距外,这次换届其余各项指标均超额圆满完成。
(三)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是保证换届选举平稳有序的关键。这次换届选举进程中,对每一起群众来信、来访,我们都给予高度重视,做到接待群众耐心热情,信访问题有问必答,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决不敷衍应对、草率了事,均深入镇、村进行调查核实,对选举中不合规范的情况,经核实后确如群众反映的,该重新规范的重新规范,对群众不了解情况反映不属实的,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我市丹徒合偶村由于过去两届换届不成功,成为这次换届中的难点村,这次换届中,群众多次上访反映问题,市、区、镇三级政府多次进行调查研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操作流程,给上访群众满意的答复;并按照村民要求扩大民主选举的要求,实现了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由于处理得当,保证了该村一次选举成功,从而使我市丹徒区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首次达到100%。这次换届选举中,我市共接待上访群众21批次,来信6起、网络1起,均进行了妥善处理,群众上访批次较以往各届大幅度下降,确保了我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镇江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村委会 & 换届选举   工作总结    &    &
抄送:市委、市人大、省民政厅            &     
镇江市民政局             2011年3月2日印发
                      &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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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长选举不合法,村长得票数不到5%,这样老村长还需要交村小组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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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生新的村长,难道要把公章交给不是村长的人保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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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索 引 号: & &14-00006 信息分类: & &其他 / 政务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 &中共栖霞区委西岗街道工委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  号: & &宁西委字〔2013〕46号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关于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线链接地址: & &
关于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宁西委字〔2013〕46号
  &&  &&  关于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  两村党支部、村委会,机关各部门:&  今年全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栖委字(2013)112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指导,确保我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街道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载体。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妥善化解农村各类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两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街道各责任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认真办好这件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以及南京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真心实意为村民办事、深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委员会班子,切实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和村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的组织基础,为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原则。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采用“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2、无记名投票原则。投票人在选票上不署名,在指定的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进行投票。&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应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计票及选举结果公开。&  &&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15日-11月4日)&  1、开展全街道村委会换届工作调研。了解掌握两村基本情况,征求基层意见,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拟定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街道成立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实行联系点责任制度,加强对两村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建立换届选举监督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派人员担任换届选举监督员。&  4、召开全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选举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11月4日-11月7日)&  1、对现任村委会班子进行换届考评,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委会进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2、两村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组织进行本届换届选举工作。各街道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一村一案,研究制定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  3、开展业务培训。举办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班,帮助选举工作人员掌握政策,明确选举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和重点,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操作。&  4、加强宣传发动。两村要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帮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及具体投票程序等情况,确保群众热情参与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5、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现任村委会班子向村民报告本届村委会任期主要工作。&  (三)组织选举阶段(11月7日- 12月22日)&  1、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进行。要认真研究区划调整、征地拆迁、人户分离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确保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举日前20天内张榜公布。登记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也可由选民登记员主动上门,依据户口簿在选民登记名册上进行登记。&  2、确定公布村委会成员资格条件、职位、职数。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并公布村委会成员的资格条件、职位和职数。原则上,村委会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要实行“一肩挑”。要组织宣传和教育引导村民将优秀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要提高妇女当选比例,确保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妇女当选的比例比上届有新的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中妇女代表要占三分之一以上。要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法律要求和本村实际工作的需要,真正选出组织上放心、村民群众认可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  3、组织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通过公告、会议等形式向选民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要求;进一步核实选民人数,公布选民补证榜;落实选举工作人员,制作选票和票箱,准备会议相关材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同时,以方便村民参与为原则,合理设立投票站,动员组织村民亲自投票。&  全区统一投票选举日为2013年12月22日(星期日)。&  4、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不成功的,按有关规定,择日再进行正式选举。&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23日-1月30日)&  1、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负责监督,及时移交工作。村委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应在新一届村委员会产生后5日内移交完毕。&  2、建章立制。两村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完成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职能事务,开展农村社区服务。&  3、总结归档。做好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4、开展培训。选举结束后,街道将做好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工作成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帮助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党支部要把换届选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党支部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领导。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换届选举过程负总责,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二)加强教育引导。要加强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两村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力争把工作做到每一户、每一人,确保见面率、入户率达100%,使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时间等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泛调动村民参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选民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依法有序的浓厚选举氛围。&  (三)坚持依法选举。要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南京市村民委员会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规程》所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步骤,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性。要按照“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的原则搞好选民登记,并积极动员群众参加选举投票。要强化对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并建立选举监督员制度,保证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按法定的程序规范进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把好自荐审核和“竞职承诺”审核关,保证优秀人才进入群众视野;对非法拉票、煽动群众起哄闹事、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干扰、阻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选举的严肃性。&  (四)落实经费保障。街道财政要为村委会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区财政根据全区人口总数按照0.3元/人的标准划拨专项经费,街道按照农村人口0.5元/人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检查指导、工作总结等。&  &&  附件:西岗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  &&  &&  &&  &&  中共栖霞区委西岗街道工委&  栖霞区人民政府西岗办事处&  2013年11月2日&  &&  &&  &&  &&  &&  &&  &&  &&  &&  &&  &&  主题词:村委会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  西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
西岗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
主要工作及要求&
一、组织准备阶段( 10月15日- &
11月4日)&
1、开展换届工作调研,制定《西岗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动员大会。&
11月4日前&
2、街道成立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实行联系点责任制度,加强对两村换届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两村&
11月4日前&
3、建立换届选举监督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派人员担任换届选举监督员。&
11月4日前&
4、召开街道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选举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1月4日前&
&&    &&
主要工作及要求&
二、宣传培训阶段( 11月4日-&
11月7日)&
1、对现任村委会班子进行换届考评,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委会进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纪工委、组织人事办、财政所&
11月7日前&
2、两村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发布1号公告,公布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两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
11月7日前&
3、编印换届宣传材料,下发《致全区村民的一封信》,通过报纸、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民政办、宣传办&
11月7日前&
4、举办换届工作业务培训班,帮助选举工作人员掌握政策,明确选举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和重点。&
街道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11月7日前&
5、两村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1月7日前&
6、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现任村委会班子向村民报告本届村委会任期主要工作。&
11月7日前&
&&    &&
主要工作及要求&
三、组织选举阶段&(& 11月7日- &
12月22日)&全区统一投票选举日:12月22日(星期日)&
1、宣传选民的具体条件,教育村、居民积极主动进行登记,享受选举权利。&
两村选举委员会&
11月7日-11月24日&
2、换届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员并进行培训,发布2号公告,告知选举日、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时间。&
两村选举委员会 &
11月7日前&
3、两村确定选民登记方法,造册登记选民,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两村选举委员会 &
11月7日-12月1日&
4、发布3号公告,在选举日前20天内公布选民名单。&
两村选举委员会&
5、村选举委员会进一步核实选民人数,处理选民申诉,对公布的选举名单有异议的作出解释或予以纠正,并予以公告。&
两村选举委员会&&&&&&&&&&&&&&&&&&&&&&&& &
12月3日-12月10日&
6、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成员资格条件、职位、职数及投票选举方式、时间和地点,发布4、5号公告予以公布。&
两村选举委员会&
12月10日-12月15日&
&&    &&
主要工作及要求&
三、组织选举阶段&(& 11月7日-&
12月22日)&全区统一投票选举日:&
12月22日(星期日)&
7、村选举委员会颁发选民证,并通知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两村选举委员会&
12月19日前&
8、落实选举工作人员,制作好选票和票箱,落实选举的必需物品;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
两村选举委员会&
12月21日前&
9、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程序监票、唱票、计票,封存选票,填写选票结果报告单,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选举日当天,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各自联系点现场督查、指导选举工作,换届选举监督员到现场监督选举过程。&
街道换届工作指导小组、两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监督员&
10、街道向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报告选举结果。发布6号公告,公布当选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民政办、两村选举委员会&
12月22日-12月23日&
&&    &&
主要工作及要求&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23日-1月30日)&
1、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负责监督,在新一届村委会成立5日内,由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内容包括村委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
纪工委、民政办、两村选举委员会&
12月23日-12月26日&
2、按照要求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
纪工委、民政办、两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12月27日前&
3、在街道党工委、纪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监督委员会成员。&
纪工委、民政办、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4、做好换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上报工作总结。&
纪工委、民政办、两村选举委员会&
1月10日前&
5、开展新一届村委会班子工作成员的相关业务培训。&
纪工委、民政办&
1月30日前&
  &&  &&  &&
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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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器)关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前位置:都江堰市 - 市街办/乡镇 - 都江堰市幸福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决策 - 重点工作
关于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www. &填报时间:& &责任单位:&幸福镇
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我镇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定于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2月底依法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议事会和村(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为保障此次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幸福镇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区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5人组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7人组成。由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由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人员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可按推选时所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要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予以张榜公布。选举委员会是非常设选举工作机构,其职责履行至新一届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产生止。
二、时间安排及选举方式
我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3年10月29日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选举日确定为2013年12月15日。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农村社区村民小组长由选民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职数设置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设置
1.村(居)民委员会职数。村民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居民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委员。
2.村(居)民代表。村民代表不少于35名,按每5-15户确定一名或每个村民小组3-5名代表名额。村民代表的选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的选举与村民小组长选举同步进行。城市社区居民代表按社区人口、面积等确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35名,代表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社区单位代表。居民代表的选举以居民小组(院落)为单位选举产生,与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同步进行。
3.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根据村民小组数量确定,不少于21人,其中,每个小组村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名,村组干部不超过50%。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村民议事会成员的选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在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4.城市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不超过50%,应有一定比例的辖区单位,每个居民小组至少有1名名额。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由3-5人组成,居民议事会成员的选举以社区为单位选举产生,居民议事会成员在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在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5.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委员4-6人,主任应为中共党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议事会在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采取回避制度,社区村(居)两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不得列为候选人。
6.村(居)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选民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城市社区居民小组长由各居民小组会推选产生。
(二)任职条件
村民委员会成员新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继任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至少有1名女同志。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新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继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符合继任年龄条件,但继任后不能干满一届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群众观念牢固,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派,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3.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基层矛盾、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选举工作程序及实施步骤(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2月底,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13日)
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政府于11月6日前成立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1月13日前各社区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
2.宣传工作(11月4日至11月13日)。各社区要充分运用公示栏、宣传画、黑板报、标语、院坝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选举的方法与步骤,目的、意义及要求,选民登记的注意事项等,提高选民的参选热情,使其能积极自愿地参加选举,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3.召开培训会。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离任审计和民主评议等工作。
(二)选民登记工作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4日)
1.选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2013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薄记载日期为准。凡本社区年满十八周岁的村(居)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残疾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选民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2.农村社区,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不能表达自己意志力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其他智力残疾者,经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审核确认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2013年11月25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后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3.城市社区,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凭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证件,自愿到其居住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部队在单位所在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不能表达自己意志力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其他智力残疾者,经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审核确认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2013年11月25日),以居民小组(院落)和单位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居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5日内,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之内做出答复并公布处理结果。
4.选举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的选民登记与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民登记一并进行。因故推迟选举超过30日的,应当对选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
(三)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11月26日至12月8日)
1.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候选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选民采取单独或联名方式直接提名推荐,每一个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7日前(2013年12月8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选民公示。
2.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候选人以居民小组(院落)或社区单位为单位,由选民以联名方式直接提名推荐,每一个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7日前(2013年12月8日),以居民小组(院落)为单位向选民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工作能力和本人特长、优点等。
3.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确定。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以村(居)民小组(院落)为单位,采取选民单独或联名方式进行提名推荐。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确定,不再单独进行提名,按提名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取足候选人名额。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确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在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中确定,不再单独提名。
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及时向社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不足时,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递补,并予以公布。
(四)组织选举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1.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选举日确定为2013年12月15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2013年12月8日)向选民公布投票的时间、地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时一般应召开村(居)民大会进行选举,对于居住分散不便集中的,也可以村(居)民小组(院落)为单位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但应设立中心会场,不得设立流动票箱。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可以书面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每个投票站必须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在选举日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票。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集中到中心会场,并当众开箱,由监票员、计票员清理选票,公开计票,确认选举结果,并当场宣布,颁发当选证书。
2.农村社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的选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选举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村民议事会成员、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选举由村民小组会议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城市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的选举。居民小组长,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在20日内组织召开居民小组(院落)会选举产生,召开小组会议困难的,也可采取联名方式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院落)议事会成员的选举与居民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村(居)民议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召开第一次村(居)民议事会,按照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要求,采取直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五)总结、统计、整理档案和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
1.移交总结。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认真总结,并于2014年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在镇党委、政府主持和党员、村(居)民代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工作交接,并将交接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布。对一次选举不成功的,要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完成另选、补选。换届选举结束后,镇村(居)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法律法规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妥善处理选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按照各自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并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组织召开好换届后第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村(居)务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附件:幸福镇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幸福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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