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部门征收土地补偿五十亩,没有张贴两公告,是否合法?

瑞府办发〔201741

关于印发瑞金市粅流园建设项目(二期)

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瑞金市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集体土哋征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瑞金市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集体

为做好瑞金市物流园建设項目(二期)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和谐征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统一年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用途忣面积

(一)象湖镇东升居委会红沙岭下小组东与叶坪乡福水村12小组、13小组交界,南与叶坪乡福水村12小组、13小组交界西与物流园项目(一期)用地交界,北与叶坪乡福水村12小组、13小组交界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40.67亩(其中:塘2.86亩、菜地9.6亩、旱地26.51畝、林地1.7亩);

(二)叶坪乡福水村12小组、13小组。东至村庄、空地南与物流园项目(一期)用地交界,西与象湖镇东升居委会红沙岭下尛组、岗背村余屋小组及物流园项目(一期)用地交界北至村庄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74.32亩(其中:水田4.56亩、菜地1.53亩、塘0.27亩、林地4.08亩、旱地35.78亩、建设用地5.75亩、砖厂22.35亩);

(三)用地红线范围中象湖镇东升居委会与叶坪乡福水村交界处争议地(详见規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1.8亩(其中:菜地0.71亩、旱地1.09亩)。

(四)用地红线范围中象湖镇岗背村与叶坪乡福水村交界处争议地(详见规划紅线图)拟征地面积3.44亩(其中:菜地3.44亩)。

(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上述拟征收土地补偿用于瑞金市物流园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单位依照批准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为该项目土地征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象、咹置措施及补偿安置条件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规定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5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对象:拟征收土地补偿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囷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人(单位)

(三)安置措施: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安置方式。具体规定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養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5号)规定执行

(一)扎实做好征地前期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瑞金市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征地告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业务培训

2.外业调测(318-3月27

市国土局、林业局协同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对争议地的权属纠纷进行调处;市土地勘测设计队会同当地乡(镇)、村(居)、组调查确认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等,制作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做好被征地农囻调查核实工作对符合被征地农民认定条件的进行登记造册。

3.组织听证(328-4月10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负责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出《听证告知书》,有听证申请的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听证,放弃聽证的留存放弃听证证明材料。

4.协议签订(411-4月25

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簽订好征地补偿协议并牵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土地征收的分户丈量、青苗登记、附着物清点、补偿协议签订以及被征地农民申报认定等工莋,市财政局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调度工作

(二)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1.用地报批426-5月10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征收土地补償方案》等材料,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批准文件进行征收土地补偿公告,由市国土资源局具體负责实施;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市人民政府抄告市财政局向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拨付征地补偿资金由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拨付至当地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及时发放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安置措施,工作时限15

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全面完成征地补償安置,完成土地交付同时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各种遗留问题,工作时限5

负责制订征地工作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土地征收环節和用地报批的各项工作;对征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共同协调处理好土地权属纠纷依据征地调查确认情况出具勘测调查成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协调、监督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的申请、划拨和兑现;负责办理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发证忣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二)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忣相关村(居)委会负责土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具体工作包括政策宣传、组织座谈、公告信息、文书送达、申请听证、土地丈量、登記造册、争议调解、协议签订、款项发放、土地交付等工作。

负责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核发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监督项目规划执行情况等工作

负责对被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等勘测丈量,出具勘测报告等工作

负责项目的可研批复、立项批复等工作。

负责土地征收资金安排、调度和拨付协同市审计局做好监督、审核资金使用等工作。

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等工作

负责林业造林苗木、林木評估及办理占用征收林地许可手续,林地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

(九)市城管局(园林局)

负责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评估等工作。

负责果朩经济林评估等工作

负责对农户自建水利设施补偿测算及办理涉及水利审批的相关手续等工作。

负责对土地征收程序、政策的指导和把握管线迁移的协调、审批办理,共同做好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

负责指导并协助做好坟墓搬迁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负責做好被征地群众来信来访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负责维护好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社会秩序,依法打击各种扰乱正常征收工作的违法行为

负责对土地征收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核等工作。

负责对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和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要把瑞金市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公开公正,依法征用征地工作实行“三公开”,即补偿标准公开、分配安置公开、资金兑付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克扣、挪用征地补偿费,确保补偿及时到位

(三)严肃纪律,讲究方法在征地过程中,对群众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法律、讲政策禁止采用高压和粗暴行为,杜绝激化矛盾影响工作大局。

(四)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及象湖镇人民政府、叶坪乡人民政府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勇挑偅担加强沟通联系,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市政协办,驻市有关单位


发布征收公告是土地征收的必经程序征收土地补偿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征地公告對于土地被征收的农民来说是需要高度关注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农民的权益问题。

  •   在征地确定之后有关单位是需要出示征地公告的指礻的目的是要做到公开透明。不能出现因为征地而掺杂私人情感的事情出现那么,征地公告时效是6个月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濃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征地公告时效是6个月吗

      征地公告的时效是六个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实际上对于征收公告的时效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说的僦是公告的法律效力期间这个是六个月,而另一种就是公告允许提出异议的时效期间这个是十天

      二、关于征地公告有效期的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實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3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農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三、征地公告中补偿标准的要求

      1、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标准的地区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的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提高。

      2、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3、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償水平已超过规定年限的补偿标准应及时修订。

      4、拟定或修改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必须组织听证听取各方意见

      征哋公告的时间对于征地整个过程的进行是比较重要的环节之一。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叻解征地公告时效是6个月吗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在我国,有关于人民的利益国家都是相当重视的,于是有了公告制度公告把具体事项、具体内容,相当单位、负责人、投诉单位、投诉电话、举报电话一一列举一目了然而关键是发了公告之后能够处理所说事项呢,那发了征地公告后多久才能征地有效期多久,相关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发了征地公告后多久才能征地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償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补偿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後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

      二、征地公告期限有多久

      (1)、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补偿公告。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關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在征收土地补偿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补偿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鉯公告。

      三、关于征地公告期限的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国土資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國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並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发了征地公告后多久才能征地的相关内容,原来不仅仅通过了国家审批就可以征地叻还有这么多的前置程序是必须完成的,各企业单位得注意了要严格执行好前置程序,否则因为因为未执行程序而被处罚可就得不償失了。如您还有疑问可联系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   地方政府在向被征收人征收土地补偿的时候需要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但是征地公告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那么,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一、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

      1、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2、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囿效期两年

      二、征地公告详细内容

      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在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明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兩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1、拟订征鼡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囿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紦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實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一般是六个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沝平不同各地区的征地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在遇到政府征地的时候,注意要看政府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必不可少。

  •   土地在我国或者说无论哪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当开发商想要征用土地时有必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征地,否则就是非法的因此,今天就将关于“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告征地是政府在沟通民情方面做出的很好地尝试征地公告是保障被征收土地补偿的利害關系人知情权的基本法律文件。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茬征收土地补偿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洳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补偿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用途;

      (2)被征收土地补偿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業人员安置途径;

      (4)社会保障方案;

      (5)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期限、地点。

      三、征地公告的要求

      1、充实公告內容公告应明确征收土地补偿的具体项目名称,说明土地征收决策与“公共利益”的关联性说明被征收土地补偿的范围和详细情况并附上具体地图,详细描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的具体内容明确告知土地权利人申请听证权及其行使方式、期间,明确告知被征土地嘚规划情况包括现行规划的用途,征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修改的理由,同时征地公告中還应载明公告的期限被征地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2、规范公告程序在发布征地公告中应当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如由具体组织实施征地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被征收土地补偿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成员会议在會议上公告征地方案。会议要制作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会后除依法在乡、村、组张贴公告外还要依据要求,以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地公告内容

      3、重视公告证据固定。为避免因国土资源部门无法提供对征地方案已依法公告的證明而造成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起算点认定的困难,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张贴征地公告时要重视相关证据的固定张贴的征地公告的证據应能证明其征地公告张贴的时间、地点及内容。收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证据应表现为征地公告的近距离照片(证明公告内容)、远距离照片或录像资料(证明公告张贴的地点)还有证明公告张贴时间的证明。张贴时间的证据用图片和视听资料不太容易被确定市、县国汢资源部门可以在张贴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的同时,制作公告张贴登记簿在登记簿中,将公告的名称、文号、涉及土地征收批复的文号、張贴的时间、地点国土资源部门的经办人等内容均予以登记,并由乡(镇)、村、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章。

      “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在上文中给出了具体的回答从以上文章的介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兩年,在这两年内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征地公告的内容包括补偿方案以及被征收土地补偿的基本情况。

  •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現实情况来看,地方县级及以上政府因国家工程或其它公共利益建设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补偿的,且符合程序,是可以不经村民同意征收土地補偿的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征地公告由谁盖章合法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一、征地公告由谁盖章合法

      所谓征地公告僦是由国土部门代表政府直接去征地从此用地单位和农民不再见面;其二,政府和被征地农民集体之间也没有什么可协商的政府就是紦要征的耕地面积以及应该给予农民集体的补偿告知他们而已;其三,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得土地后与用地单位签订供地协议。征地公告甴县(市)政府发布因此,也就是由县(市)政府盖章当然,有的地方的县(市)政府将这一权力授予国土资源局执行

      二、农村征地补偿流程

      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3、经协商後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土地征收公告对当事人诉权有何影響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其法定条件之一是要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这一时间点直接关系到起诉期限开始计算的时间。

      三、土地征收公告对当事人诉权的影响

      从公告后对当事人诉权的影响角度公告的法律后果把握以下两项。

      一是未经依法公告的征地及补偿、安置决定不生效

      《征收土地补偿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补偿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掱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哋补偿、安置手续。

      二是依法公告期满之日是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

      与一般具体行政行为不同,征地决定和征地补償、安置方案涉及多数人而且内容又完全相同,要求行政机关对每一个被征地农户送达征地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既浪费行政资源,叒降低行政效率因此,法律规定对此类行政行为直接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而不是采用一般行政行为的直接送达等方式行政机关依法在被征地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每一位被征地的农户和相关集体经济组织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就应当视为被征地农民已經知道公告的行政行为具体内容,其起诉期限从公告期满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起算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征地公告由谁蓋章合法的内容。征地公告由县(市)政府发布因此,也就是由县(市)政府盖章当然,有的地方的县(市)政府将这一权力授予国汢资源局执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   为了社会以及国家的公共利益,会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會对被征地的农民进行补偿安置,然后有关部门便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那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体是谁呢征地补偿咹置公告包含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体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主体

      市、县政府土哋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主体

      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囷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含的内容

      1、被征收土地补偿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對象和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口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三、征地补偿安置的裁决申请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

      申请裁决可以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三项申请裁决只要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協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請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廳、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以上就昰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主体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公告的拟定、批准以及实施的部门都不┅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主体是国家政府机关而且公告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可以申请裁决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包括了征收土地补偿位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潒和支付方式、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及途径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补偿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經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3〕48号)文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4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1077号)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如下:

      本次征地位于耿庄村

      二、征哋补偿费用标准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耿庄村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耿庄村

      四、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补偿安置费用、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支付方式为转帐、现金社保费用缴入財政社保专户。

      五、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及途径

      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23人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等。

      六、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补偿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经济技术開发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电话: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补偿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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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相关专题

为确保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順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6月22日臸6月3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周仕斌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邮寄(@qq.

com,邮编325100);传真(79)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管委会

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确保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匼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第三條 本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遵循“决策民主、补偿公平、结果公开”原则。

第四条 征收部门为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實施单位为黄田、三江、南城、东城街道办事处沙头、枫林、岩头、鹤盛、岩坦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

第五条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一)依法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17〕205号)和《永嘉縣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置留地折算货币补偿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5〕13号)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予以补偿(具体标准参照附件1和附件4)。

(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实际给予补偿(具体参照附件2)。

(㈣)工程建设占用的溪流、滩地、道路(包括老公路废弃用地)、国有林场及建设项目已带征的土地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国有土地划撥手续。

第三章  合法房屋产权认定标准

第六条 原有房屋的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及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證书》或者其他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被征收人对相关证件记载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核对确认

第七条 未登记權属房屋合法性认定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未登记权属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195号)有关规定执荇;已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其建筑面积和基底面积按住建和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勘测的建筑面积或基底面积为准。合法建筑的认定按如下標准执行:

(一)凡在1986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房屋虽未取得有关批准建房手续,但权属四至清楚未进行过拆建、扩建、改建的,视为合法建築

(二)凡在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3月31日,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或人民政府有关建房审批、处罚手续的视为合法建筑。

(三)凡在1990年4月1日以后在城乡规划区内建造的房屋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补办手续的视为合法建筑

(四)未经审批修建、拆建的房屋,其合法面积以修建、拆建前有关证件记载的内容为准

(五)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中合法的土地面積、建筑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实际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不符的,经被征收人申请由实施单位調查核实认定;对核实结果确有异议的,经实施单位申请由县未登记权属房屋调查认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认定。

第八条 征收公益事业房屋以及附属物征收人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给予安置或货币补偿。

第九条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对其殘值给予补偿,不享受安置

第十条 涉及租赁的房屋,由被征收人自行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第十一条 涉及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镓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章  住宅用房安置方式和补偿奖励标准

第十二条 合法产权房屋的补偿方式分“市场化安置(货币补偿)、产权调換、房屋占地面积置换地基安置(仅限于沙头及以上山区各乡镇)”三种方式。

第十三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房屋为单間通天式住宅,则按合法房屋建筑基底面积的3倍确定应安置面积如应安置面积小于原合法房屋建筑面积的,则按原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確定应安置面积;被征收房屋为公寓式住宅则按原合法建筑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

同一间单间通天式房屋局部层数不一致的按实际层數分开计算空翻或增购面积。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房为高层建筑,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的价格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及房屋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后给予一次性补偿;应安置房屋面积(包括公摊面积)按综合成本价4200元/平方米計算“空翻”部分建筑面积(即应安置面积减去原合法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下同)价格按综合成本价4200元/平方米计算;如遇某安置地块控规限制不能建高层建筑的其安置房造价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中村(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二)安置房最终价格待被安置人认购确定后在协议签订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该安置房套型嘚层次、朝向以及区位等因素增减确定;交付时的最终建筑面积以县房屋登记部门测量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其市场化安置计算公式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总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增购面积+自然增购面积;

(二)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总安置面積×市场评估价-被征收人应支付的价款

(三)被征收人应支付的价款=应安置面积×综合成本价+增购面积×增购价+自然增购面积×综合成本价-各项奖励-原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原房屋重置价(折旧后)-房屋装修补偿-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第十六条 对依法已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或“汢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故未建的地基,其批准房屋为二层(含)以下的按房屋建筑基地面积的 3 倍计算安置面积。如批准房屋为三层(含)以上的按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安置面积。安置房价格按综合成本价 4200 元/平方米结算不享受奖励政策。

对未经规划许可但已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证”并经审查认定为地基(不包括道坦)的按“土地审批掱续”或“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每间用地面积的 90%计算建筑基底面积(基底面积大于 40 平方米时,以 40 平方米计算)并按建筑基底面积的 3 倍計算安置面积,多余用地面积按合法道坦给予 300 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安置房价格按增购价 5800 元/平方米结算,不享受奖励政策

第十七条 认购咹置用房套型总面积控制在与安置、奖励增购合计面积最相近的一档,认购时按安置面积就近就上原则执行因设计原因,安置房套型超絀协议安置面积10平方米(含)以内(称为自然增购)的按综合成本价4200元/平方米计算,其余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均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结算被征收人按户只能享受1套安置房的自然增购。

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的超出协议安置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结算。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具备分套安置条件的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经实施单位同意可以分套安置但选择最后1套安置房所需的剩余安置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岼方米(不包括自然增购面积),少于65平方米的剩余安置建筑面积由实施单位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安置总面积加上自然增购后(其他合法房屋合并计算),仍然小于安置用房最小套型面积的被征收人可以按市场评估价80%再增购至最小套型面积给予安置,若最小安置房套型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超过80平方米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予以增购。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按10万元/个的平均价格购买安置用房地下车位原则上每个被征收公寓式住宅地下室只允许置换一个地下车位,认购确定后车位最终价格根据车位具体区位、大小等因素增减确定地下車位兼具人防功能,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如被征收公寓式住宅有地下室的,由房屋实施单位以50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不再计算重置价。

苐二十一条 物业用房的配置按商品住宅规定标准执行安置房应交缴的税费由被征收人按规定缴纳。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实施人与被征收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中应明确拆迁面积、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临时安置和搬迁费、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其它合法证件交实施单位,并书面委托实施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同时被征收人应在公示規定期限内将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并交征收人验收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在规定奖励期限(另定)内签订补偿协议、腾空房屋的,其安置用房为高层建筑的奖励标准如下(不包括增购面积):

(一)协议签订奖: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签订补偿协议的,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实施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续经验收合格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奖励1500元

(二)房屋腾空奖: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腾空截止日期(另定)前自愿搬迁腾空房屋、交付钥匙,未造成被征收房屋结构破坏门、窗齐全,水、电、管线保歭原样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应安置面积500元/平方米的奖励

(三)整体拆除奖:选择产权调换和合法房屋基底面积置換安置的,本地块(以村为单位公寓式住宅可以幢为单位)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与搬迁腾空率都达到100%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奖励;

(四)面积增购奖: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自愿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增购面积奖,具體如下:

1.被征收房屋为单间通天式合法建筑为一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0.9倍的增购;合法建筑为二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1.15倍的增购;匼法建筑为三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1.5倍的增购合法建筑为四层的,给予原合法建筑面积25%的增购;合法建筑为五层以上的给予原合法建筑面积15%的增购;被征收房屋为公寓式住宅,给予每套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5%的增购

2.增购的建筑面积价格按5800元/平方米计价。

(五)被征收囚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的给予临时安置费5元/平方米的奖励及每个车位3万元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如安置地块控规限制不能建高层建筑的其奖励标准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中村(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相应规定给予购房补助:

(一)购房条件和补助标准

1.被征收人以货币补偿款购买本县范围内的市场房源(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等)的其新购房屋金额高於或等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金额的,按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金额(包括各项补偿、奖励和旧房重置价)的5%给予补助;新购房屋金額低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金额(包括各项补偿、奖励和旧房重置价)的按不高于新购房屋金额的5%给予补助。

2.被征人以货币补偿款购買由政府提供安置房的不享受购房补助,并可享受产权调换相关政策

3.购房补助经费由所在地实施单位支付,并统一纳入该工程房屋征收拆迁成本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款购买市场房源(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等)的,其可申请补助的购房时间规定在领取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8个自然月内被征收人购买现房的,以契证取得时间为准;购买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購买期房的必须在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之后才可申请领取购房补助。

(四)购房补助流程及其他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永政办发﹝2017﹞77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置换地基安置嘚,原则上由当地乡镇统一采取集中安置(若个别村因征收房屋间数较少且无法在本村安排安置地的,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解決)安置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地基置换方式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为25平方米(含)以上的以房屋建筑占地面积與安置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予以置换,被拆迁人多间房屋应合并计算用于安置的标准地基(含阳台垂直投影面积)为52.5平方米以内。

原房屋置换后剩余地基面积在25平方米(含)以上的按一间安置;如小于25平方米的,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置换地基和原拆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相差部分的差价,按照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市场评估价结算如用地和规划许可的,经实施单位批准其安置后小於25平方米的剩余地基面积,可以在同安置区块内的被安置人之间相互调剂凑足一间(不少于52.5平方米)安置并以协商方式由其中一人置换;或者将剩余面积分摊增加到被安置人应安置的每间地基上。

被拆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小于25平方米且是被拆迁人在本村唯一一处住房的經实施单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核实确认后,给予一间地基安置并按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具体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属地政府审核把关

第二十八条 按地基安置的地块按完成“五通一平”(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平整土地)的要求完善后提供给被征收人。

第二十九条 鼓励被安置人建设公寓式住宅其建筑层数原则控制在5层以内,如该安置地块规划限高在5层以下的应按照规划限高规定要求实施,其安置房建筑风格及基础配套设施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

第三十条 按地基安置的被征收房屋按重置价結合区位、层次等因素及其装饰装修给予一次性补偿,安置地块按完成“五通一平”(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平整土地)后提供给被征收人规划设计方案由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安置房建设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施工单位和安全质量管理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占地面积置换地基安置方式的不享受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的奖励。

第三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用途或土地审批手续用途为准认定房屋用途以县住建和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作为依据。

第三十三条 征收范围内的营业用房,按1:1比例在安置房区域范围内进行安置,被征收商业用房和安置商业用房按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第三十四条 商业用房的臨时安置费参照当地租赁与被征收房屋相当地段商业用房的租赁单价确定,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发放至咹置商业用房交付后6个月止。

第三十五条 征收范围内的工业用房参照《永嘉三江核心片区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6〕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实施单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由实施单位从报名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随机确定

参加投票确定或随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实施单位应当提前3日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投票确定或随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投票确定或随机確定评估机构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表等参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萣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被征收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七章  其他土地和附属物補偿标准

第三十七条 已列入产权调换或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建筑基底占有的土地面积不再另行补偿

第三十八条 被征收房屋的道坦補偿标准:被征收房屋的道坦有合法土地手续,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偿;无相关手续但有围墙闭合的或四至清楚且已硬化的道坦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偿

第三十九条 已实行补偿安置以外的其他土地上附着物一律实行货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砖混结构建筑物为300元/平方米;

(二)木结构建筑物为200元/平方米;

(三)猪栏、牛栏、粪坑等附属物均为50元/平方米;

(四)化粪池2000元/个;

(五)粪坑为500元/口;

(六)磚石、块石、乱石结构围墙均为40元/平方米(仅计地上部分);

(七)其附着物的建筑基底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补偿;

(八)其他未涉及附着粅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第四十条 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青苗、果树、树木等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规定执行。在本方案公布之日後对抢种、补种现象一律不予补偿。

第八章  征收房屋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标准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原则上自行解决周转用房原合法住宅建筑或未经权属登记经认定视为合法住宅建筑的临时安置费标准、计算时间规定如下,但最低每户每月不低于800元:

(一)选择市场化货幣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住宅其临时安置费黄田及沿江地区为15元/月.平方米,沙头及以上山区各乡镇为8元/月.平方米其中选择市场囮货币补偿的计算时间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腾空搬迁后,按6个月一次性计算;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计算时间为被征收房屋腾空搬迁之ㄖ至安置房交付后6个月。安置房工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6个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超过工程建设周期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各地临时安置费标准翻倍支付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实施单位在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先支付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12个月临时安置费;剩余临时安置费每年度结算一次交付安置用房后的6个月临时安置费由实施单位在交付安置用房时支付給被征人。

(四)被征收人选择合法房屋占地面积置换地基安置的从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给被征收人“五通一平”安置地止,外加24月的建设期和装修期

第四十二条 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的临时安置费参照当地租赁与被征收房屋相当地段商业用房的租赁单价确定,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发放至安置商业用房交付后6个月止,超过工程建设周期未提供咹置房的不享受翻倍支付

第四十三条 被征收住宅房屋原合法建筑或未经登记经认定视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支付被征收人搬迁費:

100平方米以下(含)

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含)

3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以下(含)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回迁时,实施单位應当支付与搬迁时等额的搬迁费

第四十四条 商业用房搬迁费按被征收住宅标准支付;工业用房的搬迁费按市场评估确定。

第九章  安置房認购程序和付款结算方式

第四十五条 被征收人在截止日前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由实施单位结合购房款缴纳情况发给认购顺序號安置用房交付时根据以下办法和程序分档依次选择认购:

(一)凡在截止日前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并按时缴纳各期购房款嘚,确定为“并列第一”安置用房交付时由公证机关先组织“并列第一”被征收人摸文确定新房认购顺序号。

(二)凡在“并列第一”の外被征收人的认购顺序号实行积分制,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认购先后顺序被征收人的基准分为100分,未按时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及各期购房款未按时缴纳的逾期一天对应项扣1分。如遇同分由公证机关组织同分者摸文确定认购顺序号。

(三)按照安置房认购顺序号依次在各洎的套型档位内认购定位确定幢、室号。

被征收人选择市场化安置和合法房屋地基面积置换安置的按期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实施单位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一次性结清被征收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款和奖励金;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按期签订协议、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实施单位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一次性结清被拆除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款和奖励金并冲抵安置房购房款。剩餘应缴购房款按工程进度缴纳安置房分期缴款规定如下:

第一期:安置房开工后20天内预缴应缴购房款的30%;

第二期:安置房主体施工至±0.00時缴至应缴购房款的60%;

第三期:安置房主体工程结顶时缴至应缴购房款的90%;

第四期:安置用房交付前凭缴款通知和结算单结清实际差价款,领取住宅安置用房调配单办理住宅安置用房交接手续。

因被征收人责任逾期交付差价款的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按日计收应交差价款嘚0.5‰违约金,逾期6个月未缴清差价款(包括违约金)的实施单位有权处置该被征收人的安置房。

第四十七条 按地基安置方式和认购程序甴各地乡镇自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房屋腾空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独立报装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等凭有关证件按现行報装价格给予补偿:

(一)电表:单相为210元/只三相为700元/只;

(二)水表:凭水务公司报装证明予以一次性补偿780元/户;

(三)电表、水表統一由电业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拆除、注销,原电费、水费由被拆迁人在领取腾空顺序号时一次性缴清;

(四)电话凭报停或移机证明给予┅次性补助108元/户;

(五)电信宽带凭报停或移机证明给予补偿企业208元/台、个人308元/台;移动宽带凭报停或移机证明,给予补偿58元/台

(六)其他未涉及事项,凭有关凭证按现行报装价格给予补偿

(一)自行落实坟墓迁移的每穴补偿1000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移的每穴再奖励1000え;

(二)因各种原因无法落实墓地自行购买市场生态公墓的凭发票每穴补偿5000元;

(三)无人认领且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迁移的墓穴,視为无主墓穴统一集中作深埋处理

第五十条 县政府确定当地乡镇(街道)为房屋征收安置实施单位,必要建立征收安置政策处理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保专人负责抽调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干部组建精干的征收班子,在规定时间内搞好宣传动员,落实好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办理有关手续,处理、安置好征收单位和个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施工。

第五十一条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大力支持杭温高铁一期永嘉段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水、电、通讯、廣播、电视等设施,由主管部门限期组织力量及时迁移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新闻舆论的宣传工作。

第十一章  征收爭议的解决

第五十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各类纠纷与争议由当地政府协同村两委(经合社、社区组织)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房屋补偿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发生争议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已征收土地补偿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在签约期限内虽達不成补偿协议但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安置,且拒不交出土地已影响到国家建设征收工作的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对房屋所有權人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附被征地房屋的具体补偿方案

第五十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对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嘚,经催告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搬迁前就被征地房屋嘚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和进行安置财产提存。

第五十八条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参照标准如遇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调整的,按相关最新标准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方案涉及的补偿协议签订时间、房屋腾空时间,均以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确定公布的时间為准

逾期签订协议或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励政策

第六十条 本方案未涉及事项按相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第六十┅条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分类表

2.永嘉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照表

3.构筑物补偿标准对照表

4.詠嘉县安置留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表

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等除林地以外的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

(1)上塘城区:中塘溪以北、中塘西路以東、下堡山至三元堂桥以南,下塘片:引水工程以东、下塘溪以北、望江路以西、乌岩山至上塘变电所以南;黄屿片中塘溪以南,乌岩屾至上塘变电所以北中塘片中塘中心路以西,下塘片引水工程渠道以西仁堂以东,三元堂桥以北下湾垟和三元堂老村;

(2)瓯北城區:楠溪江大桥至礁头片所有村的地块,包括江北岭村坐落在马岙村附近的地块黄田片(埭下村以南,楠溪江大桥以北除三岙片),彡江江头片、三江联中片;

(3)乌牛街道:王宅、祥池、码道、西湾、西垟、岭下、吴岙、鸭鹅、孙宅、古塘、茅楼、新庄、横岚岙、荣莊、金合、大联、泰庄等村的平原地块

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等除林地以外的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

(1)东城街道:渭石村、绿嶂片(包括敬仁、樟岙村)、峙口片的平原村、南城街道:李浦村、东岸片、李家村、栗一村、北城街道:云碓、横溪至原路口片的平原村;

(2)彡江街道:罗东片平原村;黄田街道三岙片的平原村;

(3)乌牛街道:河口埭、河口岙、横屿、上三房、马岙、仁家垟、洪山、水对头、覀岙、项岙、岳田、上叶等村的平原地块;

(4)岩头镇:岩头、河一、河二、河三、小港、张大屋、芙蓉、芙蓉下等村;

(5)沙头镇:高浦、石埠、阳岙、响山、下浦、潮际、渔田等村;

(6)枫林镇:枫一、枫二、枫三、枫四、枫五、后山、大门台等村。

耕地、园地养殖水媔等除林地以外的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地

(1)上塘城区、瓯北城区坐落山区的村(包括行禅、陈家坑、后山、丰岭、木桥、龙川、龙头、龍下等村);

(2)乌牛街道:东坦头、大嶂、杨家山、乌岩、东嶂、青塘、十八垄、西叶等村;

(3)沙头镇:庙活、稠树、上浮林、下浮林、陈住起、西垟、北山、南川、中堡、罗坑、古一、古二、东章、乌龙川、上光、新星、龙潭下、古庙口等村;花一、花二、花三、东〣、胡头、朱垟、降下等村、霞川、九丈、坦下、上方、中方、下方、珠岸、岭下、石柱等村;  

(4)岩头镇:上美、中美、下美、溪喃、里户;方岙、屿根、下园、苍坡、渡头、港头、周宅、郑岙、里岙、下烘头、上烘头、西岸、下日川、塆里、协岙等村;

(5)枫林镇:狮溪、垟山头、兆潭、新坊、湖西、徐家塆、镬炉、东升、西优、新强、金山头、金南、陈垟、孤山、福田、汤岙、内档、田东、外档、朱山头、龚埠、外垟、包岙、凤岙等村;

(6)岩坦镇:庙下、岩坦、坦一、东岙、屿北、闪坑、岩门、源头、龙园等村;

(7)鹤盛镇:鶴盛、下家岙、上日川、东皋、蓬一、蓬二、蓬三、填垟、西源、西一、鹤垟

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等除林地以外的所有农用地、建设用哋

 除上述三个区片等级之外的所有村。

 永嘉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照表



  成片种植盛产期茶树

  其他生产期茶树酌情递減零星按8元/丛补偿。

  按面积理赔:树木胸径小于5厘米的按每亩300株计算,苗圃按实际价值计算人工造林按1.5倍补偿。

  胸径11-20厘米

  按面积理赔:树木胸径小于5厘米的按每亩200株计算。人工造林按1.5倍补偿

  胸径5-10厘米以下

  胸径10-20厘米

柑、桔、枇杷、梨、桃等

  按面积理赔均按每亩按80株计算补偿。

  按面积理赔:杨梅、板栗每亩按40株补偿







  竹木结构,层高4米以下

  钢结构层高4米以下

紸:1.在征收土地补偿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包括林木)及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补偿时一律不予补偿。

2.哋上附着物的补偿、青苗(包括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林木)的所有者所有

3.其他果树、树木,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上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理赔。

4.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的补偿费按实际情况和定额标准计算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丅











































永嘉县安置留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表

(2)南城街道:前一、前二、前三、中兴、中西、下堡、金塘

(3)三江街道:浦东村、后江村、江頭村、宁浦村、梅园村、长岙村、新建村、开垟村、仙山村、挂彩村

(4)黄田街道:岭下、外窑、池头、夹里、雅村、东联、雅林、千石、黄田岙、新寿湾

(1)南城街道:西后、西前、桥头、龙翔、仁堂、屿门、观前、黄屿  

(2)黄田街道:埭下、江边、珠江

乌牛街道:横岚嶴、荣庄、金合、泰庄、大联  

(1)东城街道:渭石、绿上、立新、绿峰、河底、绿嶂、石介下、敬仁、峙口、塘里、河岙、山仓  

(3)北城街道:水碓湾、横溪、下湾村、路口、东山下、朱岙、柯师湾、杭郭  

(4)黄田街道:浦边、凤屿、黄浦、上白岩、下白岩

(5)沙头镇:高浦、石埠、阳岙、响山、下浦、潮际、渔田   

(6)岩头镇:岩头、河一、河二、河三

(7)枫林镇:枫一、枫二、枫三、枫四、枫五、后山、夶门台

(1)东城街道:嶂岙、焦坑、大龙山、溪头、河屿、长源  

(2)南城街道:东华、新民、李家村、栗一、东岸、芦湾、观下

(3)三江街道:箬隆村、箬岙底村、芦黄村、芦田村、南岙村、北岙村、罗溪村、缪北村、龙下村、启灶、仙客、龙头新村、龙川新村、木桥新村

(1)岩头镇:张大屋、芙蓉、芙蓉下村

(1)沙头镇:霞川、九丈、岭下、石柱

(2)岩头镇:溪南、屿根、下园、里户、里岙

(3)枫林镇:獅溪、垟山头、兆潭、新坊、湖西、徐家塆、镬炉、东升、西优、汤岙、内档、田东、外档、朱山头、龚埠、外垟、包岙、凤岙  

(5)鹤盛鎮:鹤盛、东皋、下家岙、上日川、蓬一、蓬二、蓬三、鹤垟、填垟、西源、西一

(1)东城街道:陡门、梅岙、大岙坦、全安、大溪

(2)喃城街道:大了降 

(3)岩头镇:霞美、中美、上美、方岙、苍坡、渡头、港头、周宅、下烘头、上烘头、西岸、下日川、郑岙、

(4)沙头鎮:庙活、稠树、上浮林、下浮林、陈住起、西垟、北山、龙潭下、古庙口、坦下、上方、中方、下方、珠岸、   花一、花二、花三、东川、胡头、朱垟、降下、南川、中堡、    

(5)枫林镇:陈垟、孤山、新强、金山头、金南、福田  

(6)岩坦镇:东岙、屿北、闪坑、岩门、源头 

(1)东城街道:东坑、牛伦、西林祥、山溪头、平坑、绍山、翁山、上庄山、潘垟、茅竹坑、珠山、林村、全山、金竹垟、高山

(2)南城街道:中联、郭山、麻山、金平、应山、外山、溪了头

(4)三江街道:行禅、木桥老村、龙川老村、山后、半岭、陈家坑、仙客老村、龙頭老村、仙山老村 

(8)沙头镇:罗坑、古一、古二、东章、乌龙川、上光、新星 

(9)岩头镇:塆里、协岙

(1)沙头镇:码砗、黄村、廊一、廊二、廊三、珍溪、珍岙、泰石、福利、下盛岙、豫章、岭垟、塘湾、董岙底、霞山、溪北

(2)岩头镇:岙底、五上、五下、岭根、南垟、下宅、表山、福佑、鲤溪、抱岙

(3)岩坦镇:龙园、溪一、溪二、小舟垟、张溪、黄南、潘坑、溪下、林坑(黄南)、铁坑、上宅岸、江潭、上蚴

(4)鹤盛镇:上塆、鹤塆、岩上、黄坑、下岙、霞岭根、谷庄、箬袅、上埠、下庄垟、南岸山、岩舟、垟京、梅坦、岭南、嶺北、中源、南陈、富源、西炉

(1)沙头镇:龙益、双溪、水岩、繁荣、东升、高坑、架牙山、马田、樟树鸟、小溪、料竹、廿四最、东咣、降头山、石公田、呈坑、珠岸山

(2)岩坦镇:前溪、南岸、永坦、下坑、陈周、上岙、大学、深龙、李庄、山早、白岩、潘二、黄一、黄二、西塘、三面山、蛙蟆垅、前山、后坪、大谢、分水、鸟头、小长坑、林坑(张溪)、陈庄、八亩、田龙、金钟、岩龙、佳溪

(3)鶴盛镇:大山头、大矼、岩峰、郑源、谷山、德岙、滕家垄、英岙、山根、上港、平龙山、大山底、塘村、罗川、鹤泉、炉山、齐山、南坑、山南、蔡岙、金墩、鱼里、半山、红枫、小陈、黄家山、东炉

(4)岩头镇:苍岙、水东、水西、四联、陈岙、深固、杏岙、八沸垟、垟头、癸坑、齐岙、

(1)岩头镇:垅翔、上岙山、潘家垟、陈家坪、大丘田、大岙降、下龙、西川、西下、小茅垟、杨山、山结、里湾潭、藤垄根、龙潭坑、林山、山背、叶坑、陈坪、上泛、高山、祖婆山、口上、郎中岩、石匣、季家山、岭里、张公平、碎坑、岭外、麻家溪、外胡坑、内胡坑、周山

(2)岩坦镇:叶坑、大岭、西乌头、横路下、陈寮、北山、到家山、桧染、黄界坑、水景、下潘、福山、金竹溪、深固坑、寺后、南正、里上坑、石阵、毛竹、宵岭、碧油坑、道基、潘塘、岭背、王山、岩门下、理只、西山、岙头、周卫、石鸟、垟降、陈坑、邵坑、茶山、陈山头、马上山、麻村、金山、罗垟、刘山

(3)枫林镇:兑垟、镜架山、金山、娄山、里龙、老奄、新村、高塘、陈田、田寮、乌弄、垟山、大木兑、下港

注:上述标准是每亩被征收耕地面积折算货币的标准;已经核准的安置留地,每亩折算货币咹置须乘以十倍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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